建卡贫困户大概什么时候到
『壹』 农村贫困户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
农村贫困户什么时候也富裕不了,而富裕户有时经营不当也会戌为贫困户。
『贰』 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哪一年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建卡贫困户大概什么时候到扩展阅读:
一、建档立卡的目的:
(1)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2)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二、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叁』 我这个建卡贫困户的款到底什么时候才打下来
我这个建卡贫困户的款到底什么时候才打下来,只要是确认了的贫困户,每年都会打款的,只是每个县都不一样,时间也有差异一般年底都会打到卡上
『肆』 民政局办建卡贫困户需多少天
办理贫困户的手续一般在县一级民政局办理,要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民政办盖章再到县民政局办理。
国家的精确扶贫政策为确保农村低保及民政救灾救济的顺利实施,使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扎实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三到位”,确保工作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一是组织到位。乡镇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驻村领导及驻
为成员,实行镇干部包村,
包户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 二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建立镇对村的经常联系制度,加强沟通联系; 三是程序到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镇干部及村组干部逐户进行调查登记,逐项填写调查登记表。群众参与贫困户建卡全过程,对最终确定的建卡贫因户进行张榜公示,真正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
『伍』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那年开始
以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源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5)建卡贫困户大概什么时候到扩展阅读:
一、建档立卡的目的:
(1)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2)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二、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陆』 建党立卡贫困户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设立有效期,更没有有效期的说法,建档立卡户是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综合考虑收入等情况,按照相应识别程序纳入,然后根据致贫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扶持,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医疗、教育、住房有保障,有稳定增收渠道。
等到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后,按照退出验收指标脱贫,但脱贫不脱政策,所以,建档立卡是没有有效期的。
以广西自治区的贫困户为例,在实现脱贫后国家政府会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3年,其中继续扶持2年,跟踪观察1年,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可以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在1年跟踪观察期内,会对脱贫户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指导,巩固脱贫成果。
建档立卡困户是贫国家为了精准扶贫,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一般来说,低于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的人口才能被列入,各省市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有所高低差异,所以确定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比如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标准为3200元。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向村委递交《贫困户申请书》申请入户核验——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入户进行识别打分——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其中,申请人需要将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带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差不多可以完成。
『柒』 建档立卡是什么时候有的
2013年12月31日。 为使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确保国家、民政救灾救济顺利实施在全国乡镇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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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捌』 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的发放时间在审核通过后一个月。
拓展资料
一、贫困户大学生
1、从2017年新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须认定为一等贫困生。
2、原则上来讲,贫困生和助学金等级的对应关系是只能下不能上,也就是说一级困难的贫困生可以领取一、二、三等助学金的任意一等,而三等贫困生只能领取三等助学金,不能领取一等或二等助学金。而现在的助学金等级的划分标准:一等每年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要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不得不说国家在2013年提出来的精准扶贫政策了,为了切实将国家扶助农民脱贫致富的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切实落实到真真正正经济困难、生活需要扶持的农村贫困户头上,国家就提出来精准扶贫,给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这也就是咱们现在所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了。
4、也就是说,现在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经过多方面共同认证的贫困户,更加精准也更加切实,所以新增的这项规定并不算是特殊照顾。
二、据了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除了大学生须认证为一级贫困生,中小学生上学也是有补贴的: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三、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