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① 乡镇政府设有哪些部门
乡镇政府组成部抄门有:
(一)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牌子);
(三)建设局;
(四)农村工作局;
(五)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六)财政局;
(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挂“政法和综治办公室”牌子);
(八)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
(九)便民服务中心。
② 乡镇政府的组成部门一般有哪些
一、财政所职能:
乡财政所是综合管理财政收支,实行财政监督,参与全乡国民经济实现调控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乡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收入、筹集、调度、供应资金、契税征收、社会保障(民政定补、农村社灾救、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抚助)资金发放、财政涉农补贴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增资补贴)、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三项资金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中国农民网管理、会计培训监督、农村小型设施项目(道路、桥梁)实施;参与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工程项目监督等工作。
二、广电站:
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助市广电局依法加强本乡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和地面卫星接收管理,依法做好查处本乡范围内无证卫星天线,偷盗有线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工作。
根据市广电局总体规划,制订本乡广播电视收展规划,负责本乡电视设备和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完整、准确、安全、优质地转播好市广电局下传的所有广播电视节目。
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有线电视相关费用,服从市广电局的财务管理。
负责乡村广播业务指导,协助乡村建设广播网络。
为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务。
三、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2、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编制所在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基本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等。
3、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派出辖区内的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开发。
4、负责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纲前后手续呈报、完善、管理、服务等。
5、负责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地产交易、征收报批等工作。
6、协助市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本辖区内土地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挂靠
情况,调查处理土地可能性纠纷等。
7、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国土所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8、推进粘土资源采矿权市场化建设,整顿和规范粘土资源的开采秩序,严格控制农田取土。
9、按照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做好国土所财务、统计及其资产管理工作。
四、环保办职能:
主要职责:参与全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对全乡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编制全乡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推选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各种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及污染源调查工作,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乡环境监理工作,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处理和信访和;组织全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五、计生办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措施。根据市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要求,制定确保指标完成的计划、措施,对村(居)委一级的计生业务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抓好镇、村(居)两级的婚育学校建设,负责对村(居)一级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持证率和验证率。严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计划外怀孕、生育;创优评先。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活动;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技术服务。巩固完善镇、村(居)服务网络建设,为育龄夫妇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查环查孕、生殖健康保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服务;管理服务。按政策规定为申请生育、外出、流入的人员办理、出具有关证明(件),并做好这些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市计生委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六、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督全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等情况;调查、处理监察违纪违法的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政府有关项目的招标工作的监督。
七、科教文卫体办公室:
主要负责和企业管理站协作完成市科技局下达的全年科技工作考核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科技示范企业和大专院校产学研签约和实施等);按照市科协的年初计划,全面制订我镇科协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协助学校和分管领导做好教学秩序的稳定有序,校舍教具的维修,九年义务教育的完善、提高,中途停学学生返校的思想工作,学校班子的选配;教师的流动和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积极宣传大病医保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的筹资解款,名单输送和遗漏的纠错工作,积极完成全乡的改厕任务;认真制订加强食品、弦乐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的检查,建立好台帐资料;积极完善全乡体育中心和各村体育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周密组织有关体育单项比赛。
八、民政工作:
负责村(居)委会业务指导,社会困难救助,三老、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待遇落实,灾情调查上报及其他双拥、老龄工作、殡葬改革宣传等。
九、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主要是围绕农业生产进行新技术研究、引进,并经试验、示范,在全乡农业生产上推广应用,为农业生产服务。其次掌握农业生产发展动态及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再次做好农技培训,开展农业技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抓好科技示范户,指导农民科技致富。
十、农经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指导、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体系发展建设等。
3、健全全乡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土地承包管理机动田管理为重点的承包土地管理制度。
4、负责全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以及农经统计工作,组织清收农村“两项往来”欠款,努力化解村级不良债务。
5、抓好农民负担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案件,指导农村“一事一议”筹资做好财政转移支付,村级收入的监督管理。
6、围绕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搞好以土地流转、会计代理、资产经营、农产品营销及劳动转移等五项服务工作,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和指导,不断探索民展农村经济的增长点,研究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的依法、有序流转。做好以“村美、民福、班子强”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十一、人社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对本乡人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搞好本乡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乡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乡人才需求信息;具体负责本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贯彻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职称岗位及聘任、继续教育管理等;具体负责本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负责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协助做好本乡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
十二、兽医站:
主动当好乡党委、政府参谋,提出并编制符合乡(镇)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畜禽良种引进,杂交改良以及培育优良畜禽品种;畜禽重大疫病免疫注射和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收集、整理、撰写各种技术资料和报告,按照上报各项生产、科技推广报表、疫情报告、疫情报表和各项工作总结。做好畜禽疾病的诊疗工作。
十三、司法所:
负责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按法律规定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统计办:
负责本乡乡管辖区的各项统计工作,对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实施统计监督;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本乡镇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上岗培训、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十五、文化站:
1、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辅导村文化室工作。
3、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的维护管理。
4、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搞好经济服务。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文物保护。
十六、信访办: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阅处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负责查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处理结果,定期分析信访情况,经常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超前作好工作,尽力劝阻和化解集体上访,认真做好信访老户的查处疏导和回访工作。
十七、综治办:
负责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督促本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牵头协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安全创建、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各项工作。对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和奖惩,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③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了乡镇还有哪些单位/:
你问的好奇怪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说白了,在乡镇回的机关事业单位都答可以算。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县单位的派出机构,比如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等等,其实是属于县级机构的派出单位,只是位置在乡镇。
具体来说有:乡镇政府的多个科室,比如党政办、村镇规划办公室,计生办,人民武装部等等机关和七站八所事业单位,如农技站等等。
④ 乡镇党政机关都包括哪些部门
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四块机构牌。其中:机构设置上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较多,比如:林业、水务、农科、农机、交通、国土、村建、环保、安监、扶贫、教育、卫生、计生、社保、财政等,司法部门(公安、司法、法庭)是乡镇与上级主管局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党委下面明确的部门只有几个办公室(比如党委办、组织办、宣传办、党校等),但是全局的工作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部门,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
⑤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指哪些单位
乡镇机抄关事业单位中的党政机袭关包括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司法所、人民法院驻乡镇的流动法庭或者固定法庭、乡镇派出所;事业单位包括有编制的中小学,有编制的乡镇卫生院。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5)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⑥ 乡镇政府组成部门有哪些
有以下几个部门:
1、党政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人武部、综治办)
2、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安监站)
3、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教育办)
4、财税办公室(财政所、统计站、审计站)
5、村镇建设办公室(环保办)
6、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7、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8、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9、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本得到规范与统一,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机构设置与行政环境欠协调,人员临时调度和混合使用;
2、向体制关系错综复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难度大;
3、职、责、权不一致,履行职能与承担责任力不从心;
4、疲于突击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正常工作秩序受干扰;
5、多种因素互相叠加,监督管理力度和效度明显降低;
6、经费、人才与技术匮乏,不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扎实推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为此,要强化三项职能: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职能。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服务职能。主要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的服务能力,形成与外地大市场相衔接的网络,为农民增收铺设通向市场的桥梁。同时,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开展农村低保等扶贫解困工作,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是强化组织协调职能。乡镇要协调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协调、理顺村委会、农户与信用社等农村金融组织的关系,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协调村委会与各种经济组织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严格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同时要弱化两项职能:
一是弱化直接干预生产的职能。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真正交给农民,政府做到引导、服务,不强迫、不干涉;
二是弱化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政府要建环境、搞服务,不要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1、统筹规划,县乡配合,促进乡域经济发展。
2、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加强农村公共服务。
3、合理授权,完善功能,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工作量大、面广,要做好这些工作必须使乡镇政府具备一定的权力和功能。首先,要赋予乡镇相应的社会管理权力。从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需求出发,赋予乡镇必要的管理执法权,使乡镇在该管的职能上,职、责、权相匹配。其次,要完善乡镇社会管理的功能,要有适应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保障。
4、县、乡、村协同,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推进基层民主。
5、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把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如首问责任制、群众事情全程代办制、“和谐110”联动体系、“田园110”专家人才服务热线、以“联村、联民、联事、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定责”机制等等,对于提高乡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效果显著。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学习和推广。
⑦ 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包括什么单位
包括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事业单位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 个,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包括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等。
(7)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具体所属:
1、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编译局、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光明日报社、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全国人大信息中心、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图书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3、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⑧ 每个乡镇有哪些部门
一、财政所
1、、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2、、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3、、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4、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土地所
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乡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经管站
1、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2、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3、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4、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信访工作和违法违纪案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7、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8、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水管站
1、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提供技术与管理保障;
2、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
3、搞好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
4、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五、计生办
1、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2、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3、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4、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8)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乡政府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参考资料
网络-乡政府
⑨ 镇政府有哪些部门
镇政府主要部门有财政所、土地所、经管站、水管站、计生办、林业站、文化站、畜牧站、农业站。具体介绍如下:
1、财政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土地所,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3、经管站、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4、水管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树立全面优质服务,足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5、计生办、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6、林业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7、文化站、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8、畜牧站、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9、农业站、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9)乡镇机关包括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