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听证会委托书
①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
听证会程序:
9∶00
会议开始,主持人致主持词
9∶05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
9∶10
第二项议程,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9∶20
第三项议程,民航运价改革工作小组介绍方案及起草说明
9∶40
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0∶15休息
10∶3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1∶30午餐,休息
14∶0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5∶10休息
15∶20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做补充发言,并自由辩论
16∶20第六项议程,会议小结
16∶30会议结束,记者、列席人员退场
16∶45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
② 申诉听证时,能申请鉴定吗
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听证会须知 :
一、听证当事人收到听证会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听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听证法官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裁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三、根据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听证各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出席听证的法官回避,但是否同意,由庭长决定。
四、再审申请人在听证会上有权陈述再审申请的理由和请求,其他当事人有权进行抗辩。
五、听证当事人经听证法官允许,可以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和答辩,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但未经听证法官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六、听证须围绕再审申请的内容进行,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涉及案件的物证、书证和其他证据材料,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对于新证据应当特别提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当事人提出的相关证据,应按照听证法官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者没有按规定的举证期限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七、听证会结束时,听证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核对听证笔录,并予签名或者盖章。
八、听证期间不得喧哗、吵闹、吸烟和随意走动,不得开启或者使用移动电话和寻呼机。未经听证法官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听证法官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听证当事人对案件的意见和请求,必须在听证会上提出。听证会结束后,非经听证法官要求,法庭不接受任当事人的材料、说明或者来访。
③ 行政诉讼申请书上没有写委托人,在听证会上我可以找律师帮助吗
可以,但是要有授权委托书
④ 哪些人可以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应工作人员等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⑤ 行政处罚法听证告知书可以委托人他人签字吗
当然可以委托。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签定授权委托书,委托执业律师,或者委托负责人,委托事项为特别授权,包括代收法律文书,就可以签字
当事人是个人的,也可以委托执业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代收法律文书,包括听证告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等
⑥ 开听证会律师没有委托手续行吗法院要求后补合法吗
无委托手续即无参加听证会的依据,要求后补合法
⑦ 怎样才能取得听证会旁听的资格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听证就是听取社会意见的一种方式和程序。听证参加人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听证参加人需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办法:
一、听证会开始1个月前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
二、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种报名方式: 1、直接报名 申请人可直接到物价局报名,填写相关的资料 2、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相关的网站填写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邮寄报名 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邮寄至物价局
4、推荐报名 受单位委托或者被推荐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应提交加盖公
章的委托书或者推荐
注:
1、相关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邮寄采取邮政快递的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⑧ 申请再审听证之后,是什么程序
民事再审申请听证后的程序,一般有两个:
一是案件确有错误,裁定再审;
二是案件没有问题,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8)法院听证会委托书扩展阅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
第一条 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条 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 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五条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再审人提交的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清单返还申请再审人。
第六条 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第七条 申请再审人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针对申请再审事由并结合原裁判理由作好释明工作。申请再审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告知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第八条 申请再审人越级申请再审的,有关上级法院应告知其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第九条 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间要求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
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申请再审人未主张的事由不予审查。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审查当事人诉讼
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⑨ 法院招开听证会需提前几天通知
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有些是提前5天,有些是提前7天,具体的要看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
我国现在规定听证程序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从上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立法听证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诉讼中适用的司法听证制度。
广西的为提前7天。
《 执行听证程序》规定:
为了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执行听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听证准备
(一)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异议书。
(二)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第三人对提出的主张或理由如实提供相应证据。
(三)执行员在听证前七日内传唤、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庭组成人员。
(四)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在听证前三日相互交换证据。
(五)执行员三人组成执行合议庭,其中一人为主持人,
(六)听证开始前,主持人分别核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异议人或执行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http://hss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15
山西的是提前5日。
《执行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前五日内,告知各方听证参加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http://szsc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1/id/1143279.shtml
⑩ 法院开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委托书格式格式怎么写
1.如果方便,可以直接到法院立案庭领取空白授权委托书填写。
2.个人使用版本。
授权委托书专
委 托 人:属××
身份证号:××
受 托 人: ××
身份证号:××
委托人因与×× ××纠纷一案,特委托受托人××担任一审/二审(选填)阶段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特别授权(选填)
1、一般代理:代为提交相关诉讼材料,签收法律文书(调解、和解协议等文书除外);代为调查取证和举证;代为参加与本案有关听证会;代为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等至本案本阶段终结。
2、特别授权:除一般代理权限,还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和解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