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工会网站
❶ 贵州省总工会的产业工会
·省直企业工会 ·省财贸工会 ·省石化轻纺工会
·省有色冶金工会 ·省直回机关工会 ·省国防答工会
·省煤矿工会 ·省教育工会 ·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
·省建设工会 ·省电力工会 ·中国电信贵州省工会
·省邮政工会 ·中国移动贵州省工会 ·中国联通贵州省工会
·省地质工会 ·省监狱管理局工会 ·省机场集团公司工会
·中铁五局工会
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zrst.gov.cn/。
(2)贵州省直机关工会网站扩展阅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1]。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信访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❸ 直属机关委员会与直属机关工会的区别
一、直属机关委员会:全称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内)”或“直属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
1、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直机关工委):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县、市辖区以上)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直属机关事务工作的派出机构。中央的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中直机关工委”,负责人为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任,同理,省一级称“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也一般由省委秘书长兼任,以此类推。但有些地方党委不设秘书长、只有办公厅(室)主任,那么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就由办公厅(室)主任担任。
2、直属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直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委员会统一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直属机关、地方党委领导同级地方政府直属机关党务工作的派出机构。中央的称“中共中央直属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中直国家机关工委”或“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负责人为书记,一般由国务院秘书长兼任,同理,省一级称“省委直属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或“省政府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国家(或政府)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也一般由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任,以此类推。但有些地方政府不设秘书长、只有办公厅(室)主任,那么直属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就由办公厅(室)主任担任。
但现在,地方一般都实现了省(市、县等)委直属机关工委和省(市、县等)政府直属机关的合并,统称“省(市、县等)直机关工委”,负责人一般由该地方党委秘书长担任。
二、直属机关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或各级地方(县级以上)总工会在同级党委或政府直属机关的派出组织,理论上是社会团体,中央各部和地方政府下的各局也有直属机关工会。
三、区别归纳:
1、直属机关工委是党组织中的领导机构之一,属于党政机关的范畴;而直属机关工会是工会组织的一个派生组织,属于社会团体的范畴(理论上)。
2、同级的直属机关工会接受同级的直属机关工委的领导,一般中央和地方直属机关工会主席同时兼任同级直属机关党委的副书记或常委(如果不设常委的话,则兼任委员)
【注】在这里请注意:政府直属机关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区别,以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为例,(国务院直属机关包括):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务院组成部门政治和法律地位远远高于国务院直属机关,因此,国务院组成部门本身设有“部机关党委或部直属机关工委”(注意不是党组,党组是一个部门核心的党的领导机构,而机关党委多带有为领导干部服务的性质),而各组成部门的机关党委不在中央直属国家机关工委的管辖范围之内,因为组成部门和同级办公厅(室)是平行的机构。同理,政府组成部门的直属机关工会也是相对独立的,不受同级直属机关工会的领导。
❹ 贵州省直工委副主任是什么级别
省直机关工委全称是“党的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一个正厅级的工作机关,领导称为书记、副书记、委员。
一般省直机关工委的书记由省委秘书长兼任,所以副书记中会设置一个常务副书记(正厅级)的职务来作为实际上的一把手,在工委常务副书记交接的干部大会,也出现过“新的一把手”的表述。
如果你所说的工委副主任是工委副书记的讹误的话,那么就应该是副厅级。当然除了常务副书记(正厅级),也有其他的副书记是正厅级,会有标注。
❺ 贵州省省工会,指什么内容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省总工会是全省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接受中共贵州省委和全国总工会双重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省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全省的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研究工会政策理论,为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服务;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本省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协调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工作。
(八)开展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❻ 省直机关单位有哪些
1、党委:
党委办公厅、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台办、党校、党史研究室、省委机关报、社会主义学院、档案局、专用通信局、社科联等。
2、政府
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文化厅、审计厅、外办、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
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民委、法制办、金融办、物价局、社保局、国税局、药监局、人防办、信访局、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供销社、招商局、研究室、参事室、出版社、文史馆、农科院、社科院、招标局、机关事务局等。
3、群众团体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贸促会、对外友协、黄埔同学会等
(6)贵州省直机关工会网站扩展阅读:
省直机关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
事业单位按照级别和所属部门可以分为中央级事业单位,如中央电视台(副部级);省属事业单位,如省属各高校,省直各大医院,省级各科研院所,省政府及组成部门所直属的各事业单位;
市属事业单位,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
❼ 2019贵州省工会职工福利标准是多少
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公布新规: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据全总新闻发言人王晓峰介绍,目前办法已正式印发,各省级工会正结合本地区、本产业和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
❽ 省直工会、省直工委和省总工会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省直工会:省直属单位、机关的工会组织。
省直工委: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省总工会: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联系就是:都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❾ 贵州省直机关工委地址在哪
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