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的程序
㈠ 陕西省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陕西省贫困村退出程序是:
1.镇(乡)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各村回“两委”负责人民答主评议,提出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村“两委”同意后,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村。
2.镇(乡)按照贫困村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上年度贫困村脱贫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村脱贫退出名单。
3.对核实认定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在镇(乡)和该村公示7天,无异议的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后,在镇(乡)进行公示。
4.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镇(乡)申报退出的贫困村开展核查,审定年度脱贫退出贫困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5.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县(市、区)贫困村脱贫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评估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级政府批准退出,在扶贫信息系统中销号。
㈡ 你好。我想问贫困户还没有脱贫,贫困村能否先退出
当然不能,还存在贫困户,贫困村得的称呼,怎么脱得下去,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㈢ 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3)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扩展阅读
贫困村“七有一低于”具体指标解读:
一低于:贫困发生率低于3%:17号文件中原表述为“贫困村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且文件中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将贫困发生率定为5%以下。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现已明确贫困村要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沥青路通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行政村内有水喝的农户比例达到95%(含)以上。
3、有稳固住房: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房屋标准与贫困人口“有稳固住房”指标要求一致。
4、有电用: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接通生活用电,认定达标,不要求生产用电。
5、有服务设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有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可解决就医的也可视为有卫生室(距离是5公里,还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况不一样,明天讨论时大家可以提意见);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6、有电视看:指所有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设备、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中央或广西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能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7、有医疗保险:指行政村内95%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㈣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4)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扩展阅读
贫困村
1.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网络-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㈤ 精准扶贫脱贫程序
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3070元;②有安全住房;③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④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⑤有安全饮水。
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于上年水平;③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④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⑤有安全饮水;⑥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⑦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贫困县退出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 ③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⑤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⑥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⑦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㈥ 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贫困发生率低于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有安全饮水;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拓展资料
贫困村相关法律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二)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三)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
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㈦ 陕西省贫困户的识别与退出的标准是什么有那些主要程序
贫困户的识别:
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3050元(2010年25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2855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
贫困户脱贫标准:
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务工收入、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退出程序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按照自查申请、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㈧ 陕西省贫困户的识别与退出的标准是什么有那些主要程序
贫困户的识别:
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3050元(年25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2855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陕西省扶贫标准执行.
贫困户脱贫标准:
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务工收入、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退出程序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按照自查申请、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㈨ 我帮扶的贫困村仍有未退出的贫困户,下一步采取那些措施退出
下一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的措施,来让贫困户脱贫:
(一)民生兜底脱贫路径。主要是对接上级政策,创新保障方式,提标扩面,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包括五保供养、低保保障、特困人口救助、临时救助5项帮扶措施。
(二)医疗保健脱贫路径。主要采取大病救助全覆盖、慢病医护有保障、心理障碍有介入、精神疾病能救治、突发性大病可兜底等5项帮扶措施。
(三)教育救助脱贫路径。主要落实学龄前托幼帮扶、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高中助学补贴、职业教育助学金补贴、大学教育扶持等5项帮扶措施。
(四)残疾扶持脱贫路径。对无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有部分劳动力的残疾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创业资金支持等形式;对事实残疾但还没有办理残疾证的简化程序,限期办理等4项帮扶措施。
(五)产业增收脱贫路径,主要通过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物资扶持、技能培训、土地流转、产业引导等6项帮扶措施,综合施策,实现脱贫。
(六)权益保障脱贫路径。主要针对贫困家庭耕地少、林地未确权以及新农合、新农保和户籍证未办理到位的,通过耕地保障、林权保障、基本权益保障等3项帮扶措施,全面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权益。
(七)养老托管脱贫路径,区别独居家庭、失独断代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不同情况,采取养老、托幼、社会关爱等3项措施。
(八)增强内生动力脱贫路径,对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不愿务农又无正当职业、对生活缺乏信心以及适龄未婚青年或离异的,落实扶志与扶智结合、亲情关爱、婚姻介绍3项措施。
(九)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路径,主要针对偏远山区、居住在土坯房、土窑洞以及危房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促进就业,等3项措施实现脱贫。
(十)社会帮扶脱贫路径,主要采取培训就业、社会捐助、定向扶持等3项措施,实现增收脱贫。
(十一)公共服务提升脱贫路径。主要是针对贫困区域的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卫生室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配套提升,逐步实现全域新型城镇化。
㈩ 贫困村退出有几个程序
有 6 个程序: (1)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每年第四季度后期,由村“两委” 结合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户同意,初步确定拟脱贫退出贫 困户名单。 (2)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退出 标准,调查收集拟退出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户家庭有关情 况。 (3)村内公示,申报乡镇。对初步核实认定的拟脱贫退出贫困 户,在村内公示 7 日,无异议后,向乡镇政府申报拟退出贫困名单。 (4)乡镇核查,确定名单。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两 委”和驻村工作队,对各村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地进行全面交叉核 查,最终确定名单并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 (5)县级抽查,乡镇批准。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申 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施入户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拟退出贫困 户数量的 10%,每个乡镇不少于 30 户,对核查出有异议的,由镇(乡) 政府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公 告 7 日。对核查有异议的不予退出。 (6)上报备案,县级标注。次年 1 月,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将全县贫困户退出结果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在市级扶贫 主管部门监督下,县级扶贫部门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中 做脱贫标注。 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统计汇总贫困户退出信息,次年2月底前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