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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公用局下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考核、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计划发展处
参与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管辖行业各专业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管辖行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及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负责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管辖行业地下管线;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与综合协调;负责建设项目决算审核;参与研究提出管辖行业建设工程收费标准;按规定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服务督查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拟订管辖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负责管辖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综合调研、起草、审核、审批和清理工作;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中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条款;负责管辖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同审查工作。拟定管辖行业社会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规范、考核体系;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管辖行业执行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工作;承办对外服务有关事项;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提出管辖行业的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补贴政策意见;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负责管辖行业国有企业负责人社会效益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作;指导管辖行业法定范围内相关费用的征收工作。
(五)市政管理处
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市政(含管辖行业城市地下管线、河道、排水设施)、供水、二次供水、节约用水、再生水、海水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所辖行业相关政策措施、行业监管标准;承办城市自来水、污水等水质监测与公告;负责城市供节水、排水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城市供排水协会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区(市)管辖行业管理工作。
(六)公用管理处
负责城市供气、供热行业监督与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所辖行业相关政策措施、行业监管标准等工作;承办城市燃气和城市供热等质量监测与公告;负责城市供气、供热行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燃气、供热协会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区(市)供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
(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所辖行业相关政策措施、行业监管标准;承办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相关监测与公告;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环卫设施管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并监督检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环卫协会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区(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与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工作。
(八)安全监察与科技管理处
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工作;参与或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应急、消防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拟订管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科研项目和技术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管辖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计量及标准化工作,指导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开发工作;参与或组织科技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九)组织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与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负责干部监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组织与劳动人事工作。
(十)宣传教育处
拟订局机关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市政公用系统创文明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市政公用系统思想政治研究等工作。
(十一) 信访工作处
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协调处理上级信访督办件的督查落实;负责局长公开电话、网上电子信箱的办理;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系统内稳定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和团委。
审计处(与监察室合署):负责制定局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贰』 请问:青岛市纪委下属都有什么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厅
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和季度例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文秘、督办、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车辆、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负责案件统计、综合、分析、催办及案件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的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办公厅设接待处(同时挂行政处牌子)。
监察综合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的具体事务,督促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和局领导的批示;综合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起草行政监察工作文件;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选聘和联络特邀监察员、廉政询问员;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监察外事接待;组织协调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研究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党纪政纪情况的专题分析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起草市纪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文件和委机关重要文件。
干部管理室
负责本机关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承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有关事宜;培训本机关干部;负责本机关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事宜。
宣传教育室(《忠诚卫士》编辑部)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主管纪检监察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忠诚卫士》的编辑、印发和通讯员的培训;负责《中国纪检监察报》青岛通联站的工作。
案件审理室
审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党员、干部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拟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承办通报或剖析典型案例有关事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教育;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政策法规室
组织起草、修订全市纪检监察规定和政策;审查备案的纪检监察有关政策和其他规定;负责对纪检监察政策法规性问题的咨询解答工作;承担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的政策法规联系点的有关工作。
信访室(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电话举报,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调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督查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查办上级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提供违纪案件线索,反映信访渠道提供的重要信息;指导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网络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调研、总结、分析、统计;承办市信访工作部门统一部署的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检查全市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各区市、市直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承担市委反腐败联席会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室(青岛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督促、指导全市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和政风评议;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部门和纠风工作;查办纠风方面的违纪违规案件。
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遵守和执行的情况;组织实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立项和全市性重大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市政府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组织指导企业开展效能监察。
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协调指导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单位,除工交、财贸、建设工委代管以外的其他市直和中央、省驻青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对所协调指导单位党组织、行政机关、市管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协调指导市直机关工委及归其管理的单位和各区市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对所协调指导单位党委、政府、市管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案件检查的综合、分析、总结工作;承办青岛市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叁』 青岛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设10个职能处室(部):
(一)办公室(挂监狱劳教信息网络管理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调研、宣传、统计、信访、督办、外事、法制、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监所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监狱工作管理处
贯彻执行有关监狱管理和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市属监狱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掌握押犯动态,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监督监狱落实罪犯生活和物资供应标准,指导监狱押犯医疗卫生工作。
(三)劳教工作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劳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场所警戒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劳教所的执法活动和对在教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狱劳教生产管理处
指导、管理市属监狱劳教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监狱劳教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监狱劳教所的基本建设和投资计划,负责监狱劳教所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监察市属监狱劳教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社区矫正工作处
指导、监督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实施情况;提出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解除矫正、收监等司法奖惩建议。
(六)法制宣传处(挂监狱劳教法制教育处牌子)
承担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法治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狱、劳教所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层工作处(挂监狱劳教社会工作指导处牌子)
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监狱、劳教所社会化教育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聘、考核、培训工作。
(八)法律服务管理处(挂监狱劳教法律服务处牌子)
依法监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根据省司法厅的委托,承担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初审及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监狱、劳教所服刑在教人员的法律事务咨询、民事代理、法律援助等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九)装备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监狱劳教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规定监督监狱劳教企业生产经营收益的使用;审查、编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车辆、设备采购计划;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服、警用车辆的采购和配编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
(十)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副局级)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内设组织处、人事处。
1.组织处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评先树优、典型宣传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统战、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督办局党委决定的事项。
2.人事处(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
负责权限内的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衔评授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青岛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理人员出国(境)政审手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警纪督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肆』 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何
这个公司和城投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属于国企,这个公司主要是承担着专董家口港区项目属的投资管理和经营,为港口的开发建设搭建广阔的融资平台。现在办公点是在胶南市泊里镇董家口港区商务中心,吃住办公一体化。这个单位不错,是属于半机关半企业,除了办公地点有点偏远以外条件、待遇都很好。
『伍』 青岛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21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本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新闻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研究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和财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我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分析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方面的财经动态,调研财政经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建议;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
(三)法规税政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组织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预算处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审核、编制、调整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与中央、省和市对区(市)的体制结算以及市对区(市)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五)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年度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监督、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等工作。
(七)综合处
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参与拟订监狱、劳教等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十)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十一)农业处(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企业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收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十四)财源建设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编制执行全市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等工作;承担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挂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会计处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处(挂市公物仓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公物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预算评审管理处
拟订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财政预算评审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市级财政预算评审特聘机构及人员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专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决算审查;参与拟订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财政支出项目库的遴选、论证、审核等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预算评审业务。
(十九)监督检查局(副局级)
拟订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内设综合处、监督一处、监督二处、监督三处。
1.综合处: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组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宣传;统一协调对外工作联系;承担内部行政、文秘等工作。
2.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市本级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财政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等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牵头组织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工作;配合开展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监督二处: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依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监督三处:监督检查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对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各区(市)财政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制定政府债务中长期规划,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落实政府债务还款资金;办理政府债务审批、备案事项;参与借用外债项目的论证,拟订偿债政策,编制下达偿债计划,管理和安排偿债基金,监督检查偿债制度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市财政部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及政府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陆』 青岛创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为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05年10月26日,青岛市以全国副省级城市测评排名第二位的优异成绩,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青岛市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标志着城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更加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达到更高水平。
以增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水平为目的,以思想道德建设、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环境卫生人口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绿化、净化、美化环境和优质服务为突破口。
(6)青岛机关建设网扩展阅读:
青岛创城的相关要求规定:
1、1999年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提出“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同年9月,青岛市获得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称号。2002年,中央16家新闻媒体对青岛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
2、2003年12月3日青岛市制定《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确定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写入市委九次党代会和历次全委会议报告,列入2004年、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当时,全国680多个城市中符合申报资格的有98个。
3、2004年7月,在“市民月”中开展“我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策”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知识问答、手机短信、宣传画、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柒』 青岛市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目标考核、应急管理、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监察处(挂信访处牌子)
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计划;负责城乡规划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调研、起草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公示牌的监制和批后(验线、验收)的监督检查及规划管理验收工作;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协调、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规划违法案件;承担局信访工作。
(四)综合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审批事项所需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督察等业务工作;负责审批决定送达和许可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政务公开机制,统计相关信息;负责局档案管理。
(五)规划选址处(挂海岸带规划办公室牌子)
统筹组织、协调规划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贯彻执行海岸带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承办市海岸带规划委员会和海岸带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市南区、市北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环境设计等;负责市南区、市北区除市政工程之外建设工程许可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规划编制处
组织编制、修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编制工作;组织或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及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四方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环境设计等;负责四方区除市政工程之外建设工程许可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阳、胶州在胶州湾高速路南侧沿岸区域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协调指导胶南滨海公路沿线建设,负责滨海公路南段两侧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村镇规划处(挂建筑管理处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辖区内城乡统筹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村镇规划有关统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李沧区、崂山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环境设计等;负责李沧区、崂山区除市政工程之外建设工程许可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滨海公路北段两侧相关建设项目规划的管理工作。
(八)市政交通规划处
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各项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研究和审查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市政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法定许可事项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管线综合规划审查工作;负责跨区市的重大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审查;指导相关区市的市政、交通等设施规划管理工作,并监督监察。
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捌』 青岛市体育局的领导信息
彭一念
局长
主持体育局全面工作,主管干部、财务工作,分管办回公室
李国利
副局长
负责体育答产业工作,分管体育产业处
李曙光
副局长
负责群众体育、体育总会工作,分管群众体育处、体育总会办公室
宫成力
副局长
负责训练竞赛工作,分管训练竞赛处
耿联军
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分管监察室、机关党总支、行政审批大厅
赵秀云
副巡视员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刘谕
青岛市帆船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级)
王平
副巡视员
张祖渊
副巡视员
左永平
副巡视员
『玖』 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2号10号楼。经营范围专水属源开发工程;水源配置工程;城镇供水工程;河口滩涂和河道水土资源开发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市政府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本信息注册号****名称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鲁好迅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08月26日营业期限自2011年08月26日营业期限至2111年11月11日登记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日期2014年04月21日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高培岳
成立时间:2011-08-26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2000200022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人力资源大厦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