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扶贫 » 书屋扶贫

书屋扶贫

发布时间: 2021-02-25 00:32:51

1. 贫困村脱贫的“十一有一低于”是什么

1、有特色产业。

2、有住房保障。

3、有基本医疗保障。

4、有义务教育保障。

5、有安全饮水。

6、有路通村屯。

7、有电用。

8、有基本公共服务

9、有电视看。

10、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11、有好的“两委”班子。

“一低于”是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

(1)书屋扶贫扩展阅读:

按照县级制定脱贫计划、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户认定脱贫销号。

1、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2、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3、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5、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6、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2. 扶贫为什么是新华书店

意思应该是一次性的,不像图书馆,可以经常去看一本书

3. 民营书店怎样申请补助

希望以下相关资料能对你有用
一、什么是“两免一补”及为什么要实行“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简单来说就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我省“两免一补”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两免一补”,即同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对其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实施范围和对象为:一是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教生;二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持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证(卡)、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的子女。

“一免”,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范围和对象为: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农村特困群众子女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我省享受“两免一补”人数和资金是多少?

从2005春季开学开始,我省对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429272名贫困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5%)实行“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及对其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其它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707959名贫困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8%)实行“一免”(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对约26.3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

2005年,中央和省共安排专项资金24873万元用于“两免一补”工作。为了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提供免费教科书10840万元外,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部分资金14033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我省享受省定“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条件是什么?

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和县级市市区范围内贫困生的认定: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的城市低保户子女。

农村贫困生的认定: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5、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9、人口较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五、我省贫困生认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的条件,资助的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监督和申诉程序等),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资助表。2、由学校会同村委会成立有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3、对初步确定的受资助学生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有关问题和修订资助名单。4、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学生有关信息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5、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对各学校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批复相关学校,建立工作台帐和数据库。

六、我省如何对贫困生进行管理?

贫困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作出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七、我省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是什么?

对贫困小学生免费提供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教科书;对贫困初中生免费提供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教科书。免费教科书一律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

八、我省免杂费标准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1、2005年秋季免杂费标准为:

(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以外的乡镇及县城所在镇所属农村学校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5元。

(2)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以外的乡镇及县城所在镇所属农村学校学生,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期6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65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83.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7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90元)。

(3)县城及市区学校学生(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城城区),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期9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90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11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1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42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130元)。

(4)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的农村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10元每生每学期。

(5)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普通学校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的特教生同以上杂费标准。

2、2005年秋季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元。

九、我省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如何进行管理?

我省的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统一纳入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的免费教科书由省新华书店按照政府采购指导价实行经费包干,对规定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书目进行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省新华书店。

4. 最常见的农村惠民政策有那些

农村惠民政策:
一、农牧业补贴:
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
3、积极推广配方肥。推广配方肥,每亩补助18元。
4、农机购置补贴。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其中:**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担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
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组织项目户到供种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部分价款。
7、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
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10、种粮农民直补。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
11、农资综合补贴。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
12、退耕还林草补助。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
13、完善退耕还林草。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
15、取消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二、扶持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扶持建设规范性合作社。从2011年名录公布的合作社当中,选择一部分进行扶持,每个扶持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章公制,建账理财,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等。
二、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夫妻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160元(国家标准为960元,我省增加200元)直至亡。
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620元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
4、康福家行动。“康福家行动”就是将各种家庭分成标准型(夫妻及未婚子女)、新婚型(新婚夫妇无子女)、老年型(60岁以上夫妇成独居)、混合型(三代以上同堂)、特殊型(单亲、独身、丧偶、留守)等五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分类综合服务。
三、文化:
1、农(牧)家书屋工程:每个农家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
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通过专项补助,确保省、州(地、市)、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行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
3、乡镇文化站设备配备工程:为新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确保文化站开展各类业务活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万元。
4、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我省所属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村全年12场,每场电影补助200元。
四、民政:
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保障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2、五保供养:今年全省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较去年分别提高34.5%和53.8%。
3、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主要是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给予资金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为19200元。
4、农村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人实施医疗救助。主要是资助参保缴费、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5、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2年开始对没有享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
五、卫生事业:
1、村医补助扶持政策:村医补助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专学历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同时按每村卫生室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牧区农牧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互助共济的医疗制度。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由2010年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六、社会保障:
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个人按年缴费,缴费设为100-500元五个档次,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在参保补贴政策上,政府在“人口”和“出口”均对参保居民给予补贴。最低缴费档次由财政另外再补贴30元,同时每进一档增补5元;对重度残疾人在缴费补贴基础上,对最低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60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直接发放。
七、住房:
1、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
2、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2012年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万元。
3、金融支持推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将农村牧区住房与城镇保障性住房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申请在城镇购房的农牧户,经认真审核后,可以按照农村牧区的住房补助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助政策。
八、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及免学费:补助范围为: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为2011年区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2012年提高全省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00元。
3、免费教科书:全省66万名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90元,初中180元。
4、困难学生资助:资助高中、中职、高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玉树灾区省外就读学生。
5、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
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从2011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再提高10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7、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初中60元,小学40元。
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
九、交通:
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以上、乡村便民桥梁300座以上,并争取乡镇通班车率达到90%,村通班车率达到80%。
十、扶贫开发:
1、扶贫标准。我省扶贫标准调整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
2、实施专项扶贫。
(1)整村推进工程。对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对象给予到户生产项目的扶持。扶持标准为农区每户5000元。
(2)异地扶贫工程。坚持土地整治与整村整社搬迁相结合、自主分散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等模式,力争搬迁安置71个村、6000户、2.6万人。努力实现搬得出、能发展、可致富。继续对移民建房给予补助,标准为人均5000元,户均2.5万元。
十一、退耕还林政策:
1、继续对退耕农户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012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标准为黄河流域每亩160元。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农牧民造林申报奖补政策;二是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政策。
十二、家电下乡政策:
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小排量轿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从今年1月1日起,将现有的家电下乡十类产品(彩电、冰箱及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力锅)的补贴标准由按产品销售价的13%提高到20%。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至2013年1月31日,对购买摩托车的农牧民,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5. 扶贫有那些政策

1.农村扶贫政策重点是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即“开发式扶贫”,
2.城市扶贫政策重点是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即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 精准扶贫农村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法。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检测。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同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法,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中央和试点地区省级财政要增加试点投入。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2010年基本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继续选择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进行化解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鼓励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消费品和建筑材料。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保证下乡家电质量,搞好售后服务。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供应。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7. 精准扶贫国家具有哪些实惠政策给农民呢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检测。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
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同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中央和试点地区省级财政要增加试点投入。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2010年基本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继续选择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进行化解试点。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 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鼓励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消费品和建筑材料。
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保证下乡家电质量,搞好售后服务。
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供应。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
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8. 国家的扶贫标准是什么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一)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同时,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为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三)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意义重大。扶贫开发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一、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五)工作方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中央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持力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继续办好扶贫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二、目标任务
(七)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八)主要任务
——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特色优势产业。到2015年,力争实现1户1项增收项目。到2020年,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饮水安全。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生产生活用电。到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无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大幅度减少西部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无电人口数量。到2020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交通。到2015年,提高贫困地区县城通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比例,除西藏外,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推进村庄内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班车,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农村危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00万户。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教育。到2015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有较大提高;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提高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医疗卫生。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逐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公共文化。到2015年,基本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已通电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力争实现每个县拥有1家数字电影院,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到2020年,健全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以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社会保障。到201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口和计划生育。到2015年,力争重点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到2020年,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林业和生态。到2015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1.5个百分点。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3.5个百分点。
三、对象范围
(九)扶贫对象。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
(十)连片特困地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是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对跨省片区规划的指导和协调,集中力量,分批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所属连片特困地区负总责,在国家指导下,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规划。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确定若干连片特困地区,统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十一)重点县和贫困村。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办法,采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重点县减少的省份,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四、专项扶贫
(十二)易地扶贫搬迁。坚持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扶贫对象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引导其他移民搬迁项目优先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加强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衔接,共同促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搬迁,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着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移民,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十三)整村推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下而上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以县为平台,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加强整村推进后续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巩固提高扶贫开发成果。贫困村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整乡推进、连片开发。
(十四)以工代赈。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草场)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十五)产业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植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推进旅游扶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引导和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
(十六)就业促进。完善雨露计划。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对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
(十七)扶贫试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针对特殊情况和问题,积极开展边境地区扶贫、地方病防治与扶贫开发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特困区域和群体扶贫试点,扩大互助资金、连片开发、彩票公益金扶贫、科技扶贫等试点。
(十八)革命老区建设。国家对贫困地区的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扶持。
五、行业扶贫
(十九)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完成本行业国家确定的扶贫任务。
(二十)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农、林、牧、渔产业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主导产品、名牌产品、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建设各类批发市场和边贸市场。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开发当地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十一)开展科技扶贫。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继续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重点县工作。
(二十二)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抓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大牧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力度。加快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配送物流。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重点县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三)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边远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民族地区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关心特殊教育,加大对各级各类残疾学生扶助力度。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招生协作计划。贫困地区劳动力进城务工,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二十四)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十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村庄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二十六)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大力支持退牧还草工程。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恢复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态功能。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六、社会扶贫
(二十七)加强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国家重点科研院校、军队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参加定点扶贫,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定点扶贫力争对重点县全覆盖。各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扶贫。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发挥党政领导定点帮扶的示范效应。
(二十八)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要制定规划,在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干部交流、人员培训以及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积极配合,发挥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行业对口帮扶,应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相衔接。积极推进东中部地区支援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完善对口帮扶的制度和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组织开展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九)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作用。坚持把地方扶贫开发所需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部队应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实现军地优势互补。
(三十)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
七、国际合作
(三十一) 略
八、政策保障
(三十二)政策体系。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实现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对扶贫工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
(三十三)财税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力度。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十四)投资倾斜。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电建设等支持力度。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
(三十五)金融服务。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六)产业扶持。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加强贫困地区市场建设。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政策。
(三十七)土地使用。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项目安排上,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三十八)生态建设。在贫困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重视贫困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十九)人才保障。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制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对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
(四十)重点群体。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九、组织领导
(四十一)略
(四十二)略
(四十三)略
(四十四)略
(四十五)略
(四十六)略
(四十七)略
(四十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纲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十九)本纲要由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