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通报6
⑴ 云南纪委省监察厅网站通报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都有哪些人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对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10月27日—11月5日),分别是:
大理
1、
剑川县甸南镇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骗取危房改造款、套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3年,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
骗取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伙同他人虚套征地补偿款5.16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52万元。2017年6月,剑川县纪委给予杨四雄开除党籍处分。
2、
弥渡县德苴乡团山村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团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鲁子勇、原副书记鲁刚、村委会原副主任鲁建匠、杨勇、原妇女主任石翠莲、原大学生村官
石自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31.65万元,并将其中的8.01万元予以私分。鲁子勇、鲁建匠、杨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由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鲁刚、石翠莲、石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巍山县庙街镇润泽村截留私分扶贫工程款等问题。润泽村党
总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字万荣、原副书记朱启龙、村委会原副主任翁涟漪,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截留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结余款等共计12.95万元,
并将其中的10.65万元私分。字万荣、朱启龙、翁涟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祥云县云南
驿镇前所社区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前所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李荣秋、原副书记韩兆荣、村委会原主任周勇、出纳虞永平、会计虞建海和社区第二党支部原书
记李光军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私分饮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4.1万元。李荣秋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5、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贵口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阿宏张、村委会主任杨利明、副主任阿群师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村
党总支部第一书记张海金,把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余某某等12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阿宏张、杨利明、阿群师、张海金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李绍文监督不力,并将其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处分;龙街镇纪委原书记罗德茶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
6、宾川县力角镇米汤村落实扶贫政策优亲厚友等问题。米汤村党总支部书记李国洪擅自给麻栗窝村民小组增加2个低保名额,麻栗窝村民小组
党支部原书记袁洪银将新增低保名额安排给其长子及村民谢某某,村委会主任屈志忠给其亲属安排养猪项目扶持资金等共计5908元,李国洪、屈志忠受到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袁洪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力角镇国土规划建设中心驻米汤村工作队员石家良,漠视群众利益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
委主任王家元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力角镇挂钩联系米汤村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刘旺清工作督导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张荐华监督执纪不力,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挪用扶贫资金、失职失责问题。李
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财务人员从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规定开支范围外的职工差旅费、驻村
工作队生活补助费,报销总金额为人民币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县民宗局扶贫指标资金使用率为18.17%。2017年3月31日,县
民宗局在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8个扶贫项目建设中,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工程推进缓慢,项目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
项目资金结余3228.54万元。李松作为县民宗局主要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7月,金平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曲靖
1、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阿汪村原党总支书记管维贪污低保户资金问题。管维在2016年底收取阿汪村委会2017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擅自安排各村民小组长违规收取18个自然村221名农村低保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33150元,
并占为己有。2017年6月,黄泥河镇党委决定给予管维开除党籍处分。
2、陆良县板桥镇长湖村委会副主任朱培全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
工程建房户管理费的问题。2015年11月,朱培全在负责本村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申报工作时,以每户300元的标准违规收取25户危
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管理费共计7500元,由本人保管。朱培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退还农户。
3、麒麟区东山镇克依
黑村小组组长毛稳林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毛稳林在对安居房建房户发放建房补助资金过程中,擅自将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从1万元提
高到5万元,且将一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房户也纳入补助范围,共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35万元。毛稳林受到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建房补助资
金退缴财政。
4、会泽县乐业镇阿布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怀兴优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陈怀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弟陈某列为易
地扶贫搬迁建房户并领取补助资金2万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村小组干部职数的手段先后套取村小组干部补贴共计2.89万元。陈怀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虚
报冒领的干部补贴以及其弟弟陈某违规领取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予以了追缴。
5、宣威市羊场镇英角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丁现稳优
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丁现稳违规将其母亲及弟弟长期列为农村低保对象;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将其母亲、弟弟及姐夫列为补助对象,并领取补助金;在脱
贫攻坚工作中,对英角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低保金发放不精准,其他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丁现稳受到调整职务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曲靖市师宗县龙庆乡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过程中,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宣传不到位、执行过程监管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导致部分建档立卡搬迁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现理解偏差,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私下转让、出售给
非建档立卡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建阳,副主任李存柱,党总支副书记田金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钱光祥四人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7、曲靖市罗平县钟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唐克林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唐克林在任钟山乡鲁邑村委会联系点组长期间,未履行好组长职责,导致鲁邑村委会乃格沙村通过抓阄方式来确定贫困户的错误问题发生。唐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丫巴山村党支部书记熬成渝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6月24日,三宝街道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各村
(社区)、村(居)民小组必须于当晚召开“贫情分析会”。敖成渝以其子未纳入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为由,拒不组织召开会议,导致丫巴山村小组的“贫情分
析会”未按时召开,造成了恶劣影响。敖成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楚雄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原党总支书记徐达义
截留私分、侵占公共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徐达义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小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私分村委会抗旱增蓄补
助结余资金15000元,个人分得5200元;在“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中违规侵占村委会公共资金40200元。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在小苴行政村扶
贫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持能繁母猪项目中,违规发放能繁母猪给亲属。在2016年小苴村扶贫攻坚贫困户评议评定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错评贫困户3户,漏评贫
困户21户。此外,徐达义还存在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0200元问题。2017年7月,弥兴镇党委决定给予徐达义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
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山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阿用乡里往村委会副主任熊文富失职失责问题。熊文富在2016年3
月里往村农村低保调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损害了党员群众的参与权;不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名单进行公示,损害了
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7月,阿用乡纪委决定给予熊文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丽江
1、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
烟科员和义礼侵占烤烟贷款贴息违规收取费用问题。和义礼在担任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烟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初那恒村民小组烤
烟种植户烤烟贷款贴息13944.60元,违规收取费用18720.00元,和义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古城区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
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违规冒领五保资金问题。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在申请五保待遇时,向东元社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隐瞒其有
一养子的事实,骗取五保供养待遇,违规领取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五保供养资金,奚世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春华违规多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春华在担任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两次将本人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补助资金20000.00元,杨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胜县涛源镇金江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刘琼美隐瞒其女已出嫁事实重复领取移民补贴问题。刘琼美在鲁地拉水电站移民搬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女刘会梅已经出嫁的事实,导致刘会梅在两个村组重复领取移民补贴,共计47328.00元。刘琼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原党总支书记王秀成侵占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问题。王秀成在担任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
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中应支付给农民的投工投劳报酬32617.63元。王秀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崔福才侵占公益林补助金问题。崔福才在担任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三棵树村民小组山林补助款77730.32元,崔福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宁蒗县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原羊场二组组长沙务机侵占草原生态补助金问题。沙务机在担任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羊场二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羊场二组村民草原生态补助金38967.50元。沙务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沧
临
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党委、纪委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大雪山乡曼来村委会原主任罗太荣利用职务便利,直接经手管理曼来村30户危房户银行
卡30张,涉及危房户建房资金412万元。期间,罗太荣多次到境外赌场赌博,通过现金和刷卡方式挥霍危房户建房资金177.11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大雪山乡党委对拨付建房补助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两委”干部疏于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党委书记周玉
芳与代理乡长郑建鸿共同安排副乡长鲁正奇及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制作虚假文件及会议纪要,隐瞒乡党委失职失责错误事实。乡纪委未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纪
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2017年7月,永德县委决定给予大雪山乡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周玉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副主任科
员;给予郑建鸿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鲁正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乡纪委通报问责;给予乡纪委书记李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
处分。
普洱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纪委书记陈明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古城镇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符合
插花安置搬迁户93户33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户311人,同步搬迁户8户27人。经核查后发现数据上报并录入系统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对象不精准
问题,错误纳入的建档立卡户共计15户55人,其中古城村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陈明作为古城村挂钩领导,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审核把关不严,导致
古城村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对象确定不精准,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较大影响。2017年5月,镇沅县委决定给予陈明诫勉问责。
保山
1、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张家强虚报寄宿生人数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张家强在担任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期间,通
过虚报寄宿生人数,违规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14500元。2016年7月,张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2、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副主任赵正武挪用医保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时任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在土地权属
争议未解决的前提下,指使田坝社区副主任赵正武挪用田坝社区代收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向兰世全(系田坝党总支书记兰世留胞兄)支付土地征收款
172612.05元。2017年5月,兰世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正武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项全部退缴。
3、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邦工
村党总支原书记杨家常、村委会原主任郑定发、原副主任郑周全私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三人在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克扣并私分邦工村11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每人分得10916.67元。同时,三人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
的情况下,分别以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名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其中,杨家常骗取22000元,郑定发骗取32000元,郑周全骗取
34000元。2016年9月,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或予以收缴。
4、保山
市腾冲市新华乡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兼危改办工作人员双金楼违规收取、私存项目建设保证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新华乡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期
间,双金楼违规向485户危改户收取铁件安装保证金共727500元,并存入双金楼本人的私人账户中,滋生利息1818.7元,期间私自消费保证金
35300元,后归还。2017年8月,双金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滋生利息予以没收。
5、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违
规套取私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3月,田园镇右文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学智,在担任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
小组长期间,在组织召开群众会讨论研究2016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分配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形成以本组7户16人名义套取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并由村民小组统筹使用的决议;2017年1月12日至27日,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小组长刘金华按原决议先后向6户低保户收取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9119.00元,用于支付误工补助820.00元,以每户406.00元标准平均分配给45户农户共18270.00元,其余资金
29.00元结存于刘金华手中。2017年10月,刘学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私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9119.00元予以收缴。
怒江
1、贡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俞秋华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俞秋华担任贡山县农业和
科学技术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拨付扶贫项目资金123.5万元;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
受人民币2万元;将公款15万元借与他人,私设小金库,不按用款计划核拨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资金173.5万元。俞秋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
为科员)处分。
4、泸水市称杆乡政府原副
乡长周才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周才金担任称杆乡政府副乡长期间,在分管称杆乡社保中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社保中心主任疏于监管,致使
其挪用所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1.02万元,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才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泸水市六
库镇新寨村委会丙腮下坝组原组长向林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向林担任六库镇新寨村丙腮下坝组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克扣低保金7200元,将代收的农村电视
广播接收器资金2080元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小组集体资金(六丙公路集体土地补偿资金)2万元。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福
贡县石月亮乡亚朵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忠前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李忠前担任石月亮乡亚朵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发放多
年生牧草地种植和牛圈、羊圈建设补助款12.40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扶贫项目款83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李忠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
处分。
7、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志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范志华担任上帕镇腊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以外的2户农户纳入项目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5户农户未按规定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项目;虚报1户农户套取
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项目资金2.7778万元,并挪作他用。范志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8、兰坪县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禇玉昌
漠视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禇玉昌担任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实施花坪村整村推进项目中,未按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违规变更项目扶
持对象,导致扶持对象发布不满微博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禇玉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兰坪县营盘镇拉古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白生权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白生权担任营盘镇拉古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未经村集体商议,擅自决定改变资金用途,将拉古山村委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3.329
万元和草原生态补贴资金1.41万元用于村级管理事务支出。白生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
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充分履职、正确履职,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
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支持和推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整合各类工作资源,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把握好工作定位,牢牢抓住发现和处置问题这个关键环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解决好
“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稳、准、
狠、快”地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⑵ 锡林郭勒盟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有哪些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现将近期各地查处的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5.
正蓝旗哈毕日嘎镇大营子村村委会原主任周树森违规使用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周树森任哈毕日嘎镇大营子村村委会副主任、
主任期间,将大营子村集体退耕还林地358亩,以6户村民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554900元,其中358407.8元入村财务账,剩余
196492.2元由周树森直接坐支,用于种植、抚育林地费用及村委会日常开支。2017年9月,正蓝旗纪委给予周树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太仆寺旗千斤沟镇临潭村党支部书记姚汉林截留挪用青苗补偿款、占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姚汉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临潭村
“两委”截留克扣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拨付临潭村村委会2011年、2012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碾压青苗补偿款83600元,用于村级开支;长期滞留太仆寺
旗浩华长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偿占地费9620元;放任村主任马勇违规开具柴油票8995.45元下账、违规处理村级拖拉机财务。2017年8月,太仆寺
旗纪委给予姚汉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法必究,执法必严。
⑶ 小学爱心扶贫表扬通报怎么写
通报
xx为做了一件xx事,特此通报表扬。望向他(们)学习,奉献你的爱心,让社会变得更美好。
xx单位
日期
⑷ 宁夏通报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有哪些
宁夏通报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0名村干部被纪委严肃处理。盐池县纪委对今年查处的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进行了通报。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敢于较真碰硬,把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解决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工作推进不力、腐败问题多发的乡镇、部门,将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⑸ 湖南通报扶贫腐败是怎么回事
近日报道:湖南通报2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⑹ 天津通报扶贫腐败村主任违规会怎么惩罚
8月8日,天津市通报5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通报的5起问题分别回是,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答处副主任王小宏履职不力造成多个家庭户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河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宏顺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问题、宁河区苗庄镇倒流村原村委会主任侯军利违规为亲属申请五保待遇问题、静海区唐官屯镇前小屯村党支部书记曹鑫林有失公平造成非困难户领取慰问金问题和宝坻区海滨街道大道口村原会计褚增截留、侵占村民医疗保险费用问题。
今年1至7月天津市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161起、处理192人,同比分别增长15.1倍、13.8倍。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117人,110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
本文来源:新华网
⑺ 中纪委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目的是什么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辟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关注。
专家认为,这是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监察法成为助力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受访廉政专家认为,结合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个信号:以监察法的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庄德水等专家表示,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和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全监督,实现了监督的无缝隙,所有人员都在监督之内。其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做出的政务处分,与纪委的纪律处分,实现纪法有效衔接。
随着监察对象与监察事项的拓展,将有利于保证整个扶贫攻坚项目如期实施,让与扶贫攻坚工作有关的监察对象,都能公正行使权力。监察法已成为规范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竹立家等表示,纪委监委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纪检监察举报系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加大暗访检查、公开曝光的力度,对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真实的,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首先问责。
来源:网易新闻
⑻ 国务院扶贫办通报哪些扶贫领域典型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金星村村干部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纪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扶贫办原主任覃圣巍渎职、受贿问题。
云南省弥渡县弥城镇红星村党总支原书记李宝文腐败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阔洪奇乡集体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陕西省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组干部违纪问题。
河南省息县桐柏县等29县扶贫资金闲置问题。
⑼ 广西通报哪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广西北海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3.江州区驮卢镇渠立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良飞收取农村危改“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间,韦良飞在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个人及伙同他人收取“好处费”共计12200元,其个人分得5300元,同时还多次参加由危改农户出资的宴请;2012年至2014年间,韦良飞伙同他人贪污集体房屋租金和集体土地征用款共计17600元,其个人分得5400元;2012年,韦良飞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改补助金17000元。韦良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⑽ 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传递了什么信号
福州5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辟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关注。专家认为,这是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监察法成为助力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不聚焦主业、作风不扎实一样被通报
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辟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并集中曝光了首批24起典型案例。
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受访廉政专家认为,结合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个信号:以监察法的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庄德水等专家表示,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和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全监督,实现了监督的无缝隙,所有人员都在监督之内。其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做出的政务处分,与纪委的纪律处分,实现纪法有效衔接。随着监察对象与监察事项的拓展,将有利于保证整个扶贫攻坚项目如期实施,让与扶贫攻坚工作有关的监察对象,都能公正行使权力。监察法已成为规范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竹立家等表示,纪委监委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纪检监察举报系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加大暗访检查、公开曝光的力度,对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真实的,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首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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