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和法制
㈠ 公安局法制处和法制科区别
法制科和法制处是同来样的部门,只不过自是级别的不同。一般县级公安机关叫法制室或科,市级叫法制处,以此类推公安部就叫法制局了。
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执法人员办理案件;开展业务培训;搞好法制宣传。
其实,日常主要是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
㈡ 如何认识公安法制建设与公安行政执法的关系
只有充分抄建设好公安法制才能更好地进行公安行政执法,法制建设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使行政执法更好地履行,更能为群众所理解、所接受,只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有行政执法权的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户籍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等社会管理活动。不是所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都有执法权。其执法的主要法律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等等。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是公安机关的特权,其他行政机关无权行使 。
公安法制建设与公安控申(信访)工作是人民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54年《宪法》颁布以后,公安法制建设普遍加强,从中央到地方,颁布一系列法律,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使“镇反”、“肃反”、“严打”以及各项公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㈢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监督的权限是什么谢谢
1、 公安法制机构是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回管部门,还承担着办理劳答动教养审批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繁重执法办案任务,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2、主要职责是: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3、各级公安机关决定由法制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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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法制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区别
区别在于:定义不同、主要职责不同、组成部分不同。
1、定义不同:法制部门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司法机关为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
2、主要职责不同:法制部门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司法机关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组成部分不同:法制体系(或法制部门)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在中国,司法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
㈤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么的啊具体职责是什么
一、公安局法制处,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二、主要职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5)公安机关和法制扩展阅读:
1、“地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1)编制本地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2)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3)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4)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5)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6)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7)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1)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
(2)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
(4)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5)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6)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8)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9)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11)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㈥ 什么是公安法制
公安内部有法制审核部门,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证据和程序的审核,防止出现错案版,是公安内部的内设法律监权督机构,办案单位没办理一起案件都需要经过法制部门的法律审核,例如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否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县级法制部门还有复议二级机构的行政案件,负责劳教案件的呈报等。负责公安民警的法律培训,负责公安的依法治理等,法制部门的工作推动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㈦ 公安局分局的法制处的职责是什么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专准逮捕、移属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㈧ 公安机关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从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与民众生活经常相关的角度出发,一般公安机关内常用的实体法有《治安管容理处罚法》、《刑法》,程序法有《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
其它也应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
㈨ 案件从公安移交到法制,法制是什么呀
法制工作机构是指负责各级政府的法制工作,是各级政府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行政事务方面的法律顾问。法制机构通常是指各个市区县法制办。
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研究提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本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各种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责任,并对下级政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指导和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4、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责任,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活动;
5、承办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政府行政首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9)公安机关和法制扩展阅读
法制办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㈩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法制处来(科)是公安机自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通常公安局法制处承担以下职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法制宣传;
7、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