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的文件依据
贫困户退出后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享受国家的政策扶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规定:
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脱贫退出的标准是:农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残致贫无稳定收入、因病因学支出自付部分明显大于收入等5种情形之一的,贫困户不得退出。
(1)贫困户退出的文件依据扩展阅读: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5年标准为2855元,2016年标准为3026元,2017年标准暂定为3208元)。
且吃穿不愁(包括饮水安全),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识别为贫困户。
2. 什么文件规定八个不能脱贫
八有”指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具体指标解读。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
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拓展资料:
贫困人口脱贫认定程序
16号文件规定: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由村“两委”组成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用绿色做好标记(因为我们的建档立卡系统中分三种颜色:未脱贫的贫困人口用红色标记,脱贫人口用绿色标记,返贫人口用黄色标记)。贫困户脱贫以后,要继续跟踪扶持一年,确保稳定脱贫后,才能在系统中销号。
根据国家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我区贫困人口退出实行“双认定”,指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提出脱贫申请后,由乡镇组织脱贫验收工作组,包括县乡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严格按照“八有一超”标准对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后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均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按以下顺序进行:制定年度预脱贫计划并进行重点扶持→组织入户认定验收→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扶贫领导小组审定→行政村公告,并在扶贫信息系统中更新信息、做好标记。
贫困人口脱贫“双认定”一年组织两批,第一批在当年7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组织实施脱贫“双认定”过程中,扶贫、统计、调查总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做好数据衔接
3. 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贫困发生率低于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有安全饮水;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拓展资料
贫困村相关法律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二)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三)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
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4. 进入贫困户的标准,是依据什么文件
以是否解决“两抄不愁袭、三保障” 为基本原则,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上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只有一套常住房,并且没有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已经享受的各类救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收入仍然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5. 贫困户退出七个一标准是什么
实际是没有什么标准。所谓说的县官不如现管,在领导的眼中没有你就退出了,在领导人中有的,再有钱也是贫困户也退不了。文件是好的,实行是堵的。
6.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怎样纳入和退出的
在政策衔接方面,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实施精准帮扶。
1、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县(市、区)给予补贴,具体补助办法由市(区)、县(市、区)政府研究制定。
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2、建档立卡的目的: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6)贫困户退出的文件依据扩展阅读
中国贫困线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7. 农村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退出后还能继续享受国家的政策扶贪吗
您好,
退出的标准:
一核心,即让贫困家庭的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平均水平。这是脱贫验收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贫困户退出是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2017年脱贫标准是超过3350元);
两不愁,即吃穿不愁。主要是要抓低保兜底,帮助没有生产能力或生产能力脆弱的贫困户保底脱贫。2017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270元提高到305元,提高了35元。2018年提高到355元/月/人,2019年提高到405元/月/人,2020年提高到470元/月/人。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代缴100元/人/年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三保障,即全力保障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接受9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对贫困人口实行免交参保金、设立扶贫病房(病床)享受“三免四减半”,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5000元)、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面积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为主要衡量指标。
退出的程序:
贫困户的退出按照对象初选、民主评议、预退出、入户核实、农户签字确认、公告公示、批准退出、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执行。
村委会确定年度退出贫困户的初选对象,对象初选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并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产生;初选名单确定后,由村上报乡、县,经县批准后,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县乡村各级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对预退出对象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年终,由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预退出贫困户进行入户核实,确定是否符合贫困户退出条件,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如符合退出条件,则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星期;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报县批准退出,报设区市备案;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进行信息录入,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退出处理。贫困户的退出由县审定并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检查确认。
8.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两不愁三保障
9.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9)贫困户退出的文件依据扩展阅读
贫困村
1.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网络-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