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布局听证会笔录
“听证笔录抄”应当载明下列内袭容:
(1)听证事项名称。
(2)听证员和记录员姓名、职务。
(3)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4)听证的时间、地点。
(5)听证公开情况。
(6)拟听证事项的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
(7)当事人或听证会代表的观点、理由和依据。
(8)延期、中止或者终止听证的说明。
(9)听证主持人对听证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10)听证主持人认为的其他事项。
2. 听证笔录有效力么
当然有效力
这是关于听证过程的文字记载。
3. 听证会的笔录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你此处法律效力的意思,是对法律关系的主体均能产生约束力并可以受回到司法救济之意。
根据答我国目前部门法的规定(如《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备案条例》)等来看,听证会只是一种依职权或相对人申请发起的,必经的或可选择的程序,至于听证会笔录的效力,目前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组织听证会的主办方应在充分吸收听证会上的相关意见后,再作出决策或决定,但我个人认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既然法律目前并没有赋予听证会笔录明确的效力,现实中听证会的落实情况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目前我国听证会的笔录只具有参考作用,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4. 听证会笔录造假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听证会笔录造假,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纪委投诉举报
5. 关于听证笔录的效力问题,请大家帮我答一下。
在行政许可上听证笔录有排他效力,其他的还没有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只能通过服役于诉讼来保障,但是胜诉率不高
求采纳
6. 听证笔录的效力在行政处罚法中是怎样表示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1]
7. 检察院不起诉听证会笔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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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请人没有签字的听证笔录上能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专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属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申请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是听证笔录作为行政许可决定依据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形式要件就很难证明该笔录的真实性,因此听证笔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