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机关决议
1. 没有法律依据,决策机关不得作出 决定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决策机关不得作出(减损公民合法权益、增加公民义务、减损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2. 下级行政机关不服上级机关的决定可以申请法律帮助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合法但是不合理的,可以向该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内如果该上级机关还容是命令必须执行的话,那下级只有执行,但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上级机关承担;第二种情况,如果该命令是明显违法的,那么下级就有权利拒绝执行!举个极端的例子就可以了,上级命令你去杀一个人,你也去杀?不可能吧。至于受贿,那就是刑法的范畴了。西方国家?不知道。
3. 决定、决议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吗
决定、决议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3)无须机关决议扩展阅读:
按照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决定分为以下四类。
(1)法规性决定。用于发布权力机关制定、修订或试行的法律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如《X X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指挥性决定。用于对某个问题、某种事项、某种行动进行决策性的指挥部署,如《X X 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决定》。
(3)奖惩性决定。用于表彰或处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4)变更性决定。用于变更机构人事安排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国务院关于撤销X X 同志X X 省省长职务的决定》。
4. 下列公文中,不需要指明主送机关的是( )。 A.通知 B.请示 C.报告 D.决议
选D 决议。通知、请示、报告都必须标注确定的主送机关,只有决议不用。
5. 决定和决议有什么区别
决定和决议的区别如下:
1、从制作程序上区分
“决议”须经某一级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由法定多数表决通过,然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以会议的名义公布。
而“决定”却不一定经过法定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它既可以是某种会议讨论研究的成果,形成正式文件予以公布,也可由各级领导机关直接制作并予以公布。
因此,可以认定,凡未经有关法定会议讨论通过这一程序,而是以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的议决性文件,就只能使用“决定”。
2、从作用上区分
“决议”一律要求下级机关执行。而“决定”只有“部署性决定”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宣告性决定”只起知照性作用,一般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
3、从内容上区分
(1)在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下,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法定的权力,强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用“决定”。若只是简要地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履行法律程序,指导有关部门遵照办理的,用“决议”。
(2)由会议或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用“决定”。由会议审议批准某项议案、重要报告、法规,用“决议”,所审议批准的条文作为“决议”的附件。
(3)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处分,用“决定”。审议机构成立或撤销,用“决议”。
4.从写法上区分
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一般写得比较简要、笼统。阐述性决议除指出指令性意见外,还要对决议事项本身的有关问题作若干必要的论述或说明,即作一些理论上的阐述。
“决定”的写法与“决议”大不相同,它不多说理论上的道理,而往往着重提出开展某项工作的步骤、措施、要求等。“决定”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一些,措施也更落实,行政约束力强,可以直接成为下级机关行动的准则。
而“决议”往往写得比较概括,原则性条文多,下级机关在贯彻执行时,多数还要根据“决议”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或实施措施。
(5)无须机关决议扩展阅读:
决定的分类:
1、法规性决定。用于发布权力机关制定、修订或试行的法律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如《X X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指挥性决定。用于对某个问题、某种事项、某种行动进行决策性的指挥部署,如《X X 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决定》。
3、奖惩性决定。用于表彰或处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4、变更性决定。用于变更机构人事安排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国务院关于撤销X X 同志X X 省省长职务的决定》。
决议的分类:
决议一般分为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三种类型。
公布性决议是为公布某种法规、提案而写作的决议;批准性决议是为肯定或否定某种议案的文件;阐述性决议是对某些重大结论的具体内容加以展开阐述的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决定
网络——决议
6. 公文里决定和决议有什么区别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一般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也是某些企业的公文之一。决定是党政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安排和规定的指导性、指挥性公务文书。 在实际运用中,还应对“决议”和“决定”做以下区分:
1.从制作程序上区分
“决议”须经某一级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由法定多数表决通过,然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以会议的名义公布。而“决定”却不一定经过法定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它既可以是某种会议讨论研究的成果,形成正式文件予以公布,也可由各级领导机关直接制作并予以公布。
因此,可以认定,凡未经有关法定会议讨论通过这一程序,而是以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的议决性文件,就只能使用“决定”。
2.从作用上区分
“决议”一律要求下级机关执行。而“决定”只有“部署性决定”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宣告性决定”只起知照性作用,一般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
3.从内容上区分
①在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下,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法定的权力,强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用“决定”。若只是简要地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履行法律程序,指导有关部门遵照办理的,用“决议”。
②由会议或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用“决定”。由会议审议批准某项议案、重要报告、法规,用“决议”,所审议批准的条文作为“决议”的附件。
③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处分,用“决定”。审议机构成立或撤销,用“决议”。
4.从写法上区分
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一般写得比较简要、笼统。阐述性决议除指出指令性意见外,还要对决议事项本身的有关问题作若干必要的论述或说明,即作一些理论上的阐述。
“决定”的写法与“决议”大不相同,它不多说理论上的道理,而往往着重提出开展某项工作的步骤、措施、要求等。“决定”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一些,措施也更落实,行政约束力强,可以直接成为下级机关行动的准则。而“决议”往往写得比较概括,原则性条文多,下级机关在贯彻执行时,多数还要根据“决议”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或实施措施。
7. 行政机关做出予以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以行政许可决定,都要采取书面实行嘛
行政机关不管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还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均需采用书面形式。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对予以和不予以行政许可决定,均规定了应采取书面形式作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 下列公文中不需要指明主送机关的是A.通知B请示 C.报告 D.决议
A,从公务行文当中只有通知是发布的,没有主送机关,而是抄送单位,而其他三个都是有主送机关的
9.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什么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这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无须机关决议扩展阅读:
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10. 任何公民,非经()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如果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公安机关不能逮捕任何公民,如果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批准了,那么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执行逮捕决定。
(10)无须机关决议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