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脱贫致富典型人民网
Ⅰ 脱贫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2014年现价脱贫标准为2800元。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现价计算的标准。按每年6%的增长率调整测算,2020年全国脱贫标准约为人均纯收入4000元。折算成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
脱贫原则标准:《扶贫刚要》规定: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县脱贫的主要标准为: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现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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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原则标准:《扶贫刚要》规定: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 “八有”:一是有安全住房;二是有安全饮水;三是有基本农田;四是有增收产业;五是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六是有基本社会保障;七是实现家里有余粮;八是实现手头有余钱。
打攻坚战,实打才有胜算;啃硬骨头,实干方能破局。这既是源于实践的经验,也是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地方,精准识贫、扶贫异化成了繁琐表格,各种展板报表满墙挂,各种评比检查不停息,不仅基层干部苦不堪言,许多群众也被弄得云里雾里。这种只顾“面子”、不要里子的形式主义之风,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加以纠正。
Ⅱ 关于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十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我县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中共丹棱县委关于集中力量扶贫攻坚决战“2216”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丹委发〔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向全县71个村(含新桥社区)各选派1个扶贫工作组,向21个贫困村各选派1名县级领导、1名第一书记、2名以上驻村干部,把全县所有村和2130户贫困户纳入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范围,确保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全脱贫。
二、结对原则
对全县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重新选派1名第一书记。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一帮多”,每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1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县2130户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联系。
三、主要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扶贫开发攻坚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形成攻坚合力,确保2016年底,率先在全省、全市实现联系贫困村脱贫“摘帽”,联系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掌握贫困状况。9月10日前,各扶贫工作组和联系干部要完成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明晰发展优势和脱贫突破口。建立健全帮扶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制管理,脱贫一个,销号一个。
(二)深入宣讲扶贫攻坚政策。深入联系贫困村、贫困户中宣讲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讲清讲透,做到家喻户晓。9月底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1次以上宣讲,统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激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
(三)落实精准扶持措施。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合理整合配置各类资源,着力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加快贫困村发展步伐。通过扶持生产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推动贫困群众按期脱贫、精准脱贫。
(四)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贫困村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每个村培养2—3名后备干部。以建强产业链党组织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推进产业扶贫能力。以实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程”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活力,每个村每年在致富带头人中培养发展1名以上党员。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发挥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五)推动扶贫攻坚与当地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指导贫困村把扶贫攻坚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农村深化改革等结合起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互联网+”与发展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整村经济发展水平,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增收。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启动对接。各乡镇、村要按照《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结对关系一览表》(附件4),主动与市、县单位(部门)进行衔接,根据各村贫困户数和联系干部数,明确对接到人、到户并登记造册。对个别村联系干部不足的,由各乡镇调剂镇、村干部联系,确保贫困户一户不漏,并于8月25日前将《联系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关系表》(附件3)报县扶贫移民局,分送联系领导及联系单位(部门)、工作组长、村第一书记。有市级部门联系的省、市级贫困村所在乡镇要主动与市级部门联系,在确定联系户时要突出重点户,可与县级单位(部门)联系户重合。各联系单位(部门)要主动与乡镇对接,商讨确定结对联系贫困户事宜,在确定联系户时,联系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党员要担负更多更重的责任。
扶贫工作组长、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系干部于8月底前,深入联系贫困村、联系户对接,启动帮扶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要把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实施。派驻的工作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联系干部要服从所在乡镇党委统一安排。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级单位(部门)要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扶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指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三会一课”,开好支部和党小组学习会,把精神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县委宣传部要做好联系指导扶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重要意义、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对扶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及时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移民局负责县级领导及县级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具体负责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1)。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1. 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
2. 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主要考核指标.doc
3. 联系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关系表.doc
4. 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结对关系一览表.doc
中共 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Ⅲ 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3篇
网络文库。
2018年7月2日报道,中国健康扶贫取得积极进展。截止至2018年7月,全国已有581万因病致贫返贫户实现脱贫,进度与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整体脱贫进度基本同步。
2018年8月10日,山东省2018年将基本完成17.2万省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
2018年11月,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在最近3年的时间里,内蒙古充分利用农牧业资源,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升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水平,累计帮助18.96万人脱贫。
Ⅳ 关于脱贫的名人名言
1、绝大部分贫困人口本身没有错,我们干部应戴罪立功才对。
2、扶贫“扶”是手段“富”是目的,重在“扶”不是突出“救”。
3、在精准扶贫路上简单的听话,“上面怎么说你就怎么干”,肯定不行。
4、离开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不是精准扶贫。
5、精准识别,民主、公开的形式和程序都到位不一定结果正确。
6、建档立卡这个基础不牢,今后的扶贫工作将会处处被动。
7、精准扶贫就是像办企业细分市场一样,瞄准对象。
8、精准扶贫的动力和方向关键是上面 “标杆” 怎么立,是“干”还是“吹”。
9、精准扶贫不打破旧观念、旧习惯、旧方法,必然是走过场的形式而已。
10、精准扶贫搞传统的万民干部下基层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11、精准到户,“扶壮扶苗”的脱贫效果远比“扶老扶弱”好。
12、扶贫的核心是产业扶贫,产业不发展,经济不活跃,贫困农村将成为死村。
13、不是什么农业产业都是扶贫产业。
14、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精准扶贫只要认真了没有过不去的坎。
15、“话”好说“事”难做,“扶贫”容易“脱贫”难。
16、只管“扶”不管“富”的扶贫绝对解决不了贫困问题,反而给群众扶进坑、带进沟、添乱添堵。
17、扶贫帽温不温暖关键看领导班子。
18、扶贫帽不是一个奖励,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
19、每个村应该设立一个精准扶贫谋划思路的参谋班子。
20、精准扶贫必须创新性开展,不怕失误,怕的是不改进。
21、急功近利的精准扶贫只能是更加添乱。
Ⅳ 贫困户家庭残疾人脱贫后有什么政策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是一则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机关下发的通知,用于指导下属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自2009年起,中国残联作为参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部门之一,与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在全国11个省、20个县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2011年,又共同制定了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明确提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范围,必将为试点地区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以此项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农村残疾人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残联要从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残联组织要按照国办31号文件的要求,进入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政府领导同志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全程参与方案制定、对象识别、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后续帮扶各阶段工作,掌握试点工作动态。
各乡村试点机构和工作评议机构中要有残联工作人员或残疾人代表参加,确保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在对象评议、对象识别和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和话语权。
要发挥乡、村残联专干和专职委员作用,帮助摸清农村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状况,核查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了解残疾人的需求意愿,帮助符合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条件的残疾人主动提出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申请,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残疾人在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不被遗漏,在指标体系中不被低划,为试点地区残疾人切实得到帮扶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做到科学有效识别,确保残疾人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底数清楚
按照规定的识别指标和程序,结合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识别登记中,把因残致贫独立作为致贫因素和类别列入登记表格中,建立贫困残疾人花名册,便于识别工作完成后统计出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类对象中的残疾人数量,利用扩大试点工作掌握农村残疾人贫困状况底数,为制定出台具体扶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在实施登记中,要注意把尚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但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口列入因残致贫类别中。为配合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国残联编印了《农村残疾人简易识别手册》,是目前尚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地区识别残疾人的简便、实用的工具,各级残联要抓紧对试点地区工作人员关于残疾人识别的业务培训,同时督促加快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
各试点县残联要借助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摸清农村贫困残疾人底数,统计出符合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的残疾人,建立实名制档案信息,以乡(镇)为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并将名册上报县级残联汇总成表,将统计数据于识别工作结束后上报省级残联(信息登记表附后)。
三、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制定并落实残疾人普惠、特惠政策
在试点地区的实施办法中,要制定对农村残疾人普惠和特惠等特别扶助和优惠政策,将识别出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按最高标准发放低保金,并给予定期救济。
将识别出具备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根据不同情况,除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的扶持政策,优先纳入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教育免费及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外,要在扶贫资金、项目、技术指导上优先或重点安排,在政策上予以倾斜,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更加有效的扶持措施,提高资金救助和扶持标准,确保贫困残疾人在两项制度衔接中真正受益。
四、要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检查督导
各试点省级残联要及时了解本省试点范围,掌握试点工作动态,组织试点市、县残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试点工作,跟踪指导试点工作进程,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试点县上报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地区残疾人信息登记表汇总提交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中国残联将组织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检查、督导工作,并在试点省选择试点县,采取深入试点县蹲点方式,解剖残疾人具体识别和在程序、政策方面的衔接情况,摸清农村贫困残疾人底数,指导全国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
1、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地区残疾人信息登记表(略)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七日
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称两项制度),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的,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经国务院同意,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基本原则和试点范围
(一)目标。通过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坚持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三)试点范围。中西部地区应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试点范围。
二、标准和对象
(四)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扶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扶贫标准。
(五)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三、主要内容
(六)程序的衔接。要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七)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因地方自定扶贫标准而增加的扶贫对象,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实扶持资金。
(八)管理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各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九)切实加强领导。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试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十)周密制定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试点县的试点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试点县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十一)加强部门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调查)部门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十二)大力宣传发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和典型示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从事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发挥大学生村官和扶贫志愿者的作用,充实乡村两级力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十四)加大督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考核。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考核扶贫对象的收入增加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程度;对农村低保工作,重点考核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和规范管理程度。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1]
Ⅵ 扶贫龙头企业如何认定
国家扶贫龙头企业:
1、企业经工商注册、依法设立。
2、企业中农产品加工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7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做到“五不欠”。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信用等级在A(含A)级以上。
6、企业带动能力,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在基地采购原材料占总量70%以上。
7、企业产品产销率达9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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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和农业银行近期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使其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确保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
《意见》强调,各级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应加强协作,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并从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以及加强宣传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产业化扶贫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实现扶贫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扶贫龙头企业是产业化扶贫的主力军。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重要意义。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就是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也就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扶持,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扶贫部门和农业银行有着多年的合作历史,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意见》指出,要根据扶贫开发新形势,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探索和创新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机制。
当前要从三方面起步,开展金融合作。
一是在坚持以往省、县扶贫办向农业银行推荐项目、农业银行“自主选择、独立评审”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筛选扶贫龙头企业和项目的新机制。
二是国务院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共同开展“金融参与、连片开发”试点,探索金融与扶贫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机制。
三是紧紧抓住初级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欠发达地区、由东部向西部、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历史机遇,创新服务机制,加大信贷支持,促进农业企业更多、更快地向贫困地区转移,带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Ⅶ 精准扶贫取得的成就有哪些
精准扶贫”重要理念五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五年来,中国减贫成就举世瞩目。
在刚刚闭幕的改革开放与中国扶贫国际论坛上,来自11个国际组织和50多个国家的代表,就此进行了交流并给予高度评价。
2012年到2017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近7000万,相当于每分钟至少有26人摆脱了贫困;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贫困县数量实现了首次减少,减少了153个。创造了中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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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
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
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Ⅷ 如何破解"干部干,贫困户在看"的难题
如何破解“干部干、贫困户在看”的难题
虽然2020年全部脱贫目标已定,扶贫也不能成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独角戏,可以通过“早干多支持,晚干少支持”等竞争性政策设计,让那些习惯于“等钱要物,躺倒不干”的贫困户站起来、干起来。(人民日报 11月28日电)
部分贫困群众进取意识不强、内生脱贫动力不足已成为脱贫攻坚战的最大障碍。你和上级签订了脱贫“军令状”,完不成任务,你不能“脱钩”,这种“倚穷卖穷”的姿态真让人担忧,而且这种“等靠要”的思想在贫困群众中还并非个案。一方面是“等着扶、躺着要”的存在,这也是他们至今仍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扶干部过多“代劳”,贫困群众反倒一边站着,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扶贫独角戏”现象存在。
对症下药,扶贫先扶志。一是精神贫困是扶贫攻坚的最大敌人,“等靠要”思想不破除,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要调整扶贫帮扶政策。变“输血”为“造血”,进行项目扶持,,通过“早干多支持,晚干少支持”的政策安排,客观上不给其实现“等靠要”的条件,以此鞭策贫困群众主动学技术,多方跑市场,设法兴产业。二是强化教育。扶贫重在扶智、扶文化,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整体偏低等现实问题,注重信息、知识和技术等方面的输入,让贫困户成为脱贫的“主角”,实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激发贫困群众用自己同政府“双人舞”互动摘掉贫困帽。另一方面要紧抓儿童教育,从根本上阻断精神贫困的代际传递。
强化舆论引导,驱除心中的“拦路虎”。一是做好思想工作,组织贫困群众现场参观成功脱贫的典型,特别是身边的成功案例。通过眼见为实的参观学习,增强脱贫信心;二是抓好党建促扶贫。“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要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且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Ⅸ 扶贫驻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1、全县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
2、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1、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2、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
3、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
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
1、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
2、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
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
1、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
2、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Ⅹ 贫困地区脱贫取得哪些成果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举世瞩目,但这不是终点。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到“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紧要关头,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干部到被帮扶的困难群众,更加需要坚定信念、明确方向、同力协契,为实现全面小康全力冲刺。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