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内控
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
财务管理制度
1.1现金管理制度
1.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3印章回的管理制度
1.4预借款管理制度
1.5报销票答据的管理制度
1.6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7差旅费管理制度
1.8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9财务分析制度
1.1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收费的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往来款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三个要素是什么
三要素:
内部环境、目标设定
事项识别、风险评估
风险应对、控制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行业、规模、性质、所处地域、组织形式等不同,高风险领域不同.内部控制不能防范所有风险,但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思想是权力平衡,制约对象是权力,权力分配合理,约束适当是内部控制的难点.内部控制过于复杂会影响效率,风险大的业务,首先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内部控制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
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目标的调整等,内部控制要随之变动.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成本小于效益,是任何理性的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法则.
(2)事业单位的内控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
3.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需要遵守:全面行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哗珐糕貉蕹股革瘫宫凯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3)事业单位的内控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4. 企业内部控制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什么相同的吗
行政事业单位不存在内部控制风险,最多就是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企业就不一样了,还要考虑合理避税.
就内部控制框架而言,企业内部控制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间没有根本区别。美国COSO指定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共同的参照物,事实上,COSO定义的内部控制框架适用于有目标的任何组织。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最大区别在于“控制环境”要素。
来源于网络
5.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哪些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6.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原则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7.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哪些制度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来位内部会自计控制制度现状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虽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且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4、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5、内部控制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8.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1.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滞后
在改革进程中,企业作为经济领域的细胞,较早开始进行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规范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与国际接轨,逐步规范和完善起来。相比较而言,众多事业单位,尚缺乏具有可参考操作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制约措施。客观上环境不够充分,从单位的领导到员工都欠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更谈不上要求去设计和建设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即使建设了一套内部控制体系,也缺乏相应的认识和能力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2.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环境存在薄弱环节
(1)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控制。在建立内部控制中存在误区,认为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
(2)岗位设置不合理
由于事业单位经济业务较为简单,人员较少,岗位安排不尽合理,许多单位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规模较小的单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不相容职务均由一人担任,内部审计制度则根本没有。
(3)会计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薄弱
建国以来,我国很多事业单位都因承担着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而设立,进而发展壮大。这些事业单位在人才的引进、培养方面,尤其重视这一技术领域,而忽视了对财会等“辅助”岗位的专业人员的培养。不少单位的财会人员,都是由其他技术人员转岗而来的,会计业务素质较低,缺乏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辨能力,在执行会计制度、法规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偏差和错误,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制衡机制“失灵”
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法人管理结构,其内部控制制度实际上是“授权监督”机制,而这种授权机制很容易造成内控制度失效。很多事业单位实际上从事的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以提供某方面社会公共服务为其主要职责。在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极其微小的状况下,个别事业单位很容易造成“公众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倘若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一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内部控制自然也是形同虚设。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人员受单位领导管理,其行为必然受控于管理层,反映管理层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层的意志,领导层往往凌驾于内控之上,致使内部控制监督“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