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国会
Ⅰ 美国国会听证会可以对个人发起吗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立法听证会
委员会会为了可能成为公开法条的的措施或公共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证会提供一个可以让来自不同背景的证人表达事实与意见的论坛,证人包括国会成员、政府官员、利益团体及学者精英。所以公民的权益也可能直接或间接的被提出的意见所影响。
监督听证会
监督听证会是用来复审或研究一个法条、议题或活动,并且常聚焦于联邦计划的品质及政府官员的表现。 此听证会也协助确保行政单位在执行法律时能符合立法原意及行政政策能反映公共利益。 监督听证会时常在追求政府运作效率、效能与经济性的提升。 监督工作在委员会中占了主要的分量,举例来说,在1996年5月8日这一天里,美国参议院能源暨天然资源委员会为了探讨近日油价的上扬举行了监督听证会,政府事务委员会为了美国联邦国税局相关事务举行了监督听证会,美国参议院卫生、教育、劳工暨退休福利委员会为了实施家庭与医疗假法举行了监督听证会,美国参议院印地安原住民事务委员会为了最近涉入印第安人赌博的一个最高法院案件举行了监督听证会。许多委员会监督相关立法听证会中既有的计划,或者在例行再授权一个计划时扮演监督的角色,所以监督听证会可能会与立法听证会一并举行。
调查听证会
调查听证会与立法及监督听证会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不同之处在于举行此种听证会是为了表达国会要调查的决心,通常是在于政府官员在执行其政府职能有错误之嫌疑或公民活动表达需要立法补救之时。国会的调查职权是广泛的,并且从早期共和制度之时开始已经行之有年。在美国历史中最具指标性的调查有美国信贷公司丑闻、蒂波特山丑闻、陆军-麦卡锡听证会、水门事件及伊朗门事件。因此调查听证会往往帮助立法机关去揭露问题的所在。另外,司法行动将可能优先于国会的调查,或与听证会同时进行,或遵循听证会调查结果采取行动。
同意权听证会
为总统提名而举办的同意权听证会是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参议员之咨询与同意(advise and concent)的职责,每个参议院委员会在不超过本身权责范围之下举办对总统提名案有其行政及司法之地位的同意权听证会,这些听证会往往提供人们一个监督被提名人部门与机构的机会,而大部分的同意权听证会是例行性的,有些则是为了任命与提名有争议性而额外举行的。类似的,在宪法的规定之下参议院也必须对行政单位与外国政府签订条约的批准与否实行同意权。举例来说,在1999年10月,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与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对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召开了听证会,在同一年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也开了有关于批准与爱沙尼亚、委内瑞拉、丹麦等多国的税务条约举办了听证会。虽然这种听证会并不如所谓的同意权听证会那么多,但这些听证会让参议院能依其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在公共政策的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
现场听证会
现场听证会是在美国国会所在的华府之外的地点举行的国会听证会。
传唤与取证
大部分的人都会对被邀请作证给予善意的回应,因为他们相信这是沟通与表达自身对于一个公共政策议题的一个难得的机会。然而如果有人经邀请而仍然不出席,委员会或者小组委员会可采取发出传票的方式传唤出席。传唤并不限定于人,委员会也可以传唤信件、书籍、报告或其他文件。听证会并不常发出传票,而大多数传票通常是在举行调查听证会时发出的。
Ⅱ 哪里可以查到美国参议院听证会的记录
有抄,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Ⅲ 信息泄露事件出席国会听证会,会产生哪些影响
扎克伯格在国会的表现,并不能直接帮助Facebook快速走出信息泄露的阴影。但是,专至少在赢得用户谅解属方面,加分不少。为Facebook赢得行政部门的宽松处理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扎克伯格在Facebook的内部地位也会更加稳固。而这些因素对于Facebook扭转颓势都极为有利。因此,可以说,扎克伯格本次出席听证会,为自己和Facebook的未来,赢得了很大的空间。
Ⅳ 国会听证词是什么意思
以下是美国国会听证制度,其实所有具有此制度的国家的听证制度都是类似的专,可以以此来做属参考!
美国国会听证制度是美国国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体是指国会的常设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就某个具体问题举行公开会议,传唤或接受政府官员、利益集团代表、知
名学者或某些公民个人与会,并听取他们提供的证据和意见。
听证制度具有如下功能:第一、实现不同利益集团或潜在利益集团之间,以及它们与国会委员会之间的信息交流;第二、在听证过程中对公民进行教育、宣传和说服;第三、在听证这种“半仪式化”的活动中,调解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消除安全隐患,从而起到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
国会举行听证会若不涉及到国家机密问题,一般会对外界公开,允许媒体进行报道。
Ⅳ 国会是干什么的
简单的说,国会就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它有三部分权力,第一是立法权,可以制定及废除法律。第二是监督权,可以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算,质询及罢免政府官员也就是监督政府工作。第三是监督司法机构,一些国家的司法机构是独立的运行的,可以不受任何制约的审理案件。那怎么避免司法权的滥用?就是通过国会来制约,国会可以罢免大法官。
国会的权力大无边,能制衡它的是全体公民的选票。国会由议员来组成,根据国家的大小一般由几十到几百名国会议员组成,而议员来自全国的各个地方,由这些地方的人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有任期限制,届满需要重新选举。
国会议员在任期内一般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各个国家不一样豁免权也有大有小,大的可以豁免一切刑事指控,这样可以保证他独立不被公权及司法权的干扰。但不意味着国会议员可以随心所欲的违法犯罪,因为其他的国会议员也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来罢免其议员资格,这样的话豁免权也就失效了。
Ⅵ 美国的国会和议会,还有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区别
立法部门:
参院代表州权,众院代表民权。两院制。
国会权力:
1. 立法权:
a.列举权
b.隐含权
c.固有权
d.共同权
e.保留权
f.禁止权
2. 选举权:正副总统(难产时)
3. 行政权:官员任用同意
4. 管理监督权:创新、合并、裁减机构,增减预算、质询官员
5. 修宪权:两院三分之二通过,召开修宪大会
6. 调查权
7. 司法权:审查议员资格、弹劾官员
参院特有权:
1.认可:官员任命
2.批准:条约
两院共同合作:
1.协议委员会
2.纪录和法律
3.弹劾:众院提出,参院审判,参议院三分之二通过
4.选正副总统(难产时)
席次:参议员每州二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三十岁以上,居住九年之该州公民方有参选资格,共一百名;众议员任期两年,二十五岁以上、居住该州七年之公民方有参选资格,共四百三十五名,每州起码一名,约四十八万人选一人,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每十年普查一次),哥伦比亚特区可派一人但无投票权。
会期:每两年一届,每届二个会期(每年一次)
正式会期:每年一月三号开始,七月三十一日结束,但可调整
立法程序:
1. 先送秘书处编号
2. 送至相关委员会
3. 听证会,此时委员会可修改、通过、否决
4. 院会(税收预算财产在联合日程,其它法案在普通日程)轻重缓急由程序委员会决定
大会讨论联合日程,全院委员会讨论私人法案(议员的提案)
5. 三读
6. 参院
7. 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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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什么是证监会什么是听证会
证监会:
监管证券市场,维持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为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证让证券市场正常、有序运行和发展。
听证会:
听证会/聆讯(Hearing)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通常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裁决某些特定事项时,法官才会在公开审讯前举行听证会/聆讯,如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下达临时禁止令或要求授予临时性子女监护权或抚养费等。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的言论、表决免责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会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那样有拘束力,换言之,从理论上说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体制下,议员不能不为选票着想,听证会毕竟反映了选民的意见,很少有哪个议员敢无视这些意见的存在。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显著的,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没有拘束力,导致听了也白听;立法程序中的听证由于透明度不够,听证代表很难充分恰当的表述意见,另外缺少民主机制,也使得听证结果对立法机关的成员形不成事实上的约束。
听证会这个问题涉及规范性行政公文制发程序问题。国务院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6条规定:“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而规章制定程序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环节,其中在起草环节上,条例第35条规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该市城建局发布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却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未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也未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其实是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只按一般行政公文制发程序在内部酝酿好,尔后直接向社会发布实施,无法征得有关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以上内容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5年第8期《行政公文如何体现依法行政》)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听证会 hearing。法院或特别委员会举行的会议。通过认真听取事件经过来掌握事实真相,判定是非曲直。比如美国国会每年要对联邦储备局听证两次,听证会内容被市场高度关注。
Ⅷ 美国议会是否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
有,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克林顿总统就就因莱温斯基案被国会要求去接受听证。他拼命反抗,最后给他面子,让他在白宫以视频方式进行,不需到国会大庭广众下进行。能够如此主要是因为涉及的是私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