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收入
A. 2018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国家标准是多少元,省定标准是多少
目前脱贫人口的纯收入应该是每年在5000元左右,它的标准应该是这样的,而省级标准应该是4500元。
B. 什么条件才算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2)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收入扩展阅读:
“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着,就是看农户的居住条件、穿着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与村屯农户比贫困程度;
二、看种养,就是看农户的种养殖和家庭经营情况,与村屯农户比农业收入和债务情况;
三、看劳力,就是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与村屯农户比资产和外出务工收入;
四、看读书郎,就是看农户中有没有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与村屯农户比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农户有无耕牛或农用车、农机具、摩托车、小汽车等,与村屯农户比有无便利的交通条件助其发展生产情况。
C.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3)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收入扩展阅读
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1990年,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1995年,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2014年,贫困标准2800元/年。2015年,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贫困标准3146元/年。2017年,贫困标准3335元/年。2018年,贫困标准3535元/年。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
D. 评分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标准:人均年收入、恩格尔系数、家庭消费类型
中国目前的贫困线是2011年确定的,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分之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绝大部分按此标准确定的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解决,今后扶贫的重点自然应转到重视穷人非食品消费需求和强调培养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方面来。我国现行的贫困标准只相当于人均0.7美元左右。这就导致了对我国贫困人口多少的争议。 虽然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
以2010年的国家扶贫标准测算,中国当年的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2.8%,提前五年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而在联合国86个自定标准的国家贫困发生率平均达37.4%。
拓展: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国际贫困线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标准。
中国贫困线:
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
E. 每户每年收入多少钱算贫困户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F. 农村申请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2018年还能办吗村里说不给办了
农村申请贫困户的标准:
一、农村贫困户分为:绝对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
绝对贫困户是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户是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二、申请条件
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身体(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三、申请流程
贫困户的识别程序按“贫困户申请、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原则进行
贫困户申请
由农户提出贫困申请书。
“五查五看”
(1)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
(2)查住房、看居住房的安全稳固性。
(3)查财产、看贫富程度。
(4)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
(5)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三评四定”
(1)“三评”
内部评议:驻村工作队对五查五看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村(组)党员会评议:由村(组)党员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
村(组)民主评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评议。
(2)“四定”
村委会初定:村委会召开会议对贫困户初步名单进行初定。
村民代表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初定名单进行议定。
乡(镇)审定:乡(镇)组织召开审定会对村委上报的议定名单逐户审查审定。
县级确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审定名单进行确定。
四,2018年符合以上标准的农村用户可申请贫困户。
(6)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收入扩展阅读
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贫困户识别的范围: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农村户籍常住人口。
二、贫困户识别的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综合分析人均纯收入、住房、医疗、教育保障情况。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住房方面: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医疗方面: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教育方面: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三、贫困户申报程序: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社区)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区)确定、公告→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G. 2O18年贫困户脱贫标准是多少
第一,有稳定持续的收入。2018年人均收入不低于3200元。持续稳定说的是要有自己的产业或者门路,收入能够稳定。暂时性大额收入不算。
第二,医疗有保证。简单的说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贫困。
第三,教育有保证,学生能够上学,不能产生因没钱上学而不上学。
第四,住房有保证。住房说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问题出现伤亡现象。危房必须要经过危房改造。
第五,饮水有保证,必须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来水,饮水卫生有保证。
(7)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收入扩展阅读:
第一步:预退出。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
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第二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第三步:摸底调查。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
第四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参加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对贫困户家庭较了解的村民、村小组干部或村干部。
村民代表大会对年度拟退出对象的初选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的缓解、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历年来得到扶持的贫困户应先列为拟退出对象。
第五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处理。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