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扶贫办
1. 永康市办公室主任电话是多少
要换人了。
2. 请问大神,永康交的社保,现在要回去(在本省),以后交自由职业社保。需不需要在永康社保局办理手续
这个问题。我觉得好像。应该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吧!这个你一定要去社保局打听清楚。
3. 永康教育局电话号码
永康教育局各个科室的电话号码为:
1、教育科 87101245
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2、计财科 87101252
编制学校布局调整规划。
3、招生办 87190356
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生水平测试,高中招生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单招单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生水平考试工作。
4、办公室 87101247
编制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5、民办教育科 87101246
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安全防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分解落实校园安全监管职责,拟订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落实,组织协调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督导科 87101255
组织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直属部门,全市中小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
(3)永康扶贫办扩展阅读
永康教育局的领导班子成员:
1、田中朝(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2、胡高明(党委书记):分管干部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直属党委、教育工会、政协教育专委会、出国(境)管理。
3、徐莹波(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现代技术教育、教育督导、招生考试、教学研究、语言文字、教师培训、德育、科普、劳技及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联系教育一科、督导科、招生办。
4、谢滔(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考察审批等工作。联系审计监察科。
5、马雄英(副局长):协助分管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法制教育、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社会力量办学、社区矫正、爱国卫生、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绿化美化、计划生育、保密、档案等工作。联系办公室、教育二科。
6、舒红光(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勤工俭学、会计核算、扶贫助学、统计、信息技术装备、安全、保险、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计财科、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7、高富杰(党委委员、副局级组织员):协助分管组织人事、信访、维稳、610工作。负责人事科工作,联系关工委。
4. 永康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现在政府的办事效益也是越来越好。在永康的社保局,现在很多版的市民就可权以直接申请网上办理在他们的办事大厅都会有工作人员直接指导你。通过手机和网络直接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实在是非常的方便群众。
5. 永康市社保办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市行政中心3楼 电话: 87101357
永康专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属
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四楼)
主 任 室 87174242
办 公 室 87174137
申报登记科 87177511
待遇支付科 87174239
稽核审计科 87177149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87174137
6. 永康医保办卡中心电话
保险小来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自可在线答疑。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社保信息查询有四种常见方法: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信息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电话转人工查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7. 永康市办社保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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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25号
电话:0579-87101369
8. 云南省永康永德县有扶贫机构吗
永德县的扶贫机构是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永康镇是永德县内的一个镇,政镇府的扶贫机构可向政镇府办公室或县扶贫办咨询。
9. 2017年申请永康市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专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属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10. 永康 市府网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7带头的已经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