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十要素
❶ 如何做好基层扶贫工作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
中央总书记在与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扶贫工作要只争朝夕,绝不能让贫困地区群众掉队,也不能让“平均收入”掩盖了“不平均”。因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推进产业发展。
通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来实现农民增收。围绕工业集中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导向,重点培育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纺织等主导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依托九十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民素质培训,狠抓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增收技能。
3、推进增收致富。
把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完善帮扶规划,着重针对全镇1500户低收入农户,制订和实施好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逐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通过挖掘帮扶潜力,立足镇、村实际,做大做强服装加工、特色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全镇更多群众实现就业、增收致富。同时,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将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4、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贫资金,使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扶持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整合,统筹安排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机制保障,不断健全帮扶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区级有关单位与我镇贫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坚持“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完善扶贫开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扶贫开发成果,更好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❷ 精准扶贫之后推出的机制有哪些
在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对今后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政策导向,就是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要求各地要在培育新型实体公司、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自主品牌、发扬“工匠精神”、发展加工业、扩大出口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这个政策导向,今后的精准扶贫一定要特别重视实体扶贫问题,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实体经济,加快改造贫困农村的微观经济基础,逐步建立“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企业扶贫”的“三位一体”长效机制。
1.多样化改组农村的微观经济组织。严格说来,目前我国农村的微观经济组织都是有制度缺陷的,不是完全的经济实体。运用实体经济改造这些组织要从现实条件出发,选择多样化的实现路径,如以农户为主建立独户的实体经济,既有家庭农场和家庭牧场,也可建立联户实体,或者将专业合作社改造农业经营公司。改造的关键是要按照工商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卫生许可证、绿色产品证明等。经过这样的改造,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就可以基本实现实体化。
2.加快耕地和“三荒地”的流转规范化进程。公司和企业运作模式的关键,是要素或者资源配置的效率化、价值化和价格化。既然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实体化了,以耕地和土地为主的资源配置必须效率化。而目前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要加快各种土地的流转速度。耕地和“三荒地”向经营大户、公司流转。通过流转农户可以获得三个发展机遇:土地入股分红、到公司打工领工资、外出打工。但是,一定要注意土地流转的规范化问题,必须有合同和契约,不能再搞口头协议。
3.做好易地搬迁点的配套产业布局。从“十一五”规划开始,作为国家“1236”扶贫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规模的生态移民、易地搬迁比较多。到2016年底,在全国14个贫困集中片区农村,已经建立了大量的移民点,多数贫困人口已经移居到位。但是,根据调查发现,相当部分的移民点周围目前还没有解决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问题,“移民产业”还没有形成,移民不稳定。所以,今后的精准扶贫一定要把在移民点周边搞好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企业培育、商埠建设等作为工作重点。
4.重视培育农民企业家和职业农民。用实体经济扶贫必须把培育农民企业家和职业农民作为基本措施。培育农民企业家是为了挖掘农民中的创造力、创新力,高效率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本,培育职业农民是为了培养有素质、有技术和有职业道德的新型农民。如果这项工作做好了,贫困农村就会自然形成良性发展机制,对外部的依赖就会减少,“造血”功能就会增强。如果没有做好,农村自身的资源不能很好地开发运转起来,外部力量再大,也可能低效率甚至失效。
5.鼓励城镇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和普及“公司+农民”经营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鼓励城镇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办企,带动贫困农民实现发展转型。目前,我省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成功做法。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担心城镇资本入村会加剧土地的两极分化。实际上根据我们对临夏八坊清河源公司和白银市平川区黄峤镇的调研,这种担心不必要。只要严格按照契约进行流转,妥善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就可以发挥推动农村发展的作用。
❸ 如何做到精准扶贫
如何做到精准扶贫:
一、坚持以产业发展扶贫
坚持以产业发展扶贫,要求准确摸清本地各个乡镇、村的总体底数,了解当地贫困地域的范围、贫困人口的数量、贫困程度、具体致贫原因和潜在的资源优势,从而有针对性地规划当地贫困人口的扶贫计划方案,科学制定未来五年内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指标,使扶贫工作的开展透明化,且使得扶贫成果有数据可依。
对于部分贫困程度严重的地区,扶贫工作可能需要先“输血”,以完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政治经济大环境,改变贫困者的思想理念,为吸引产业投资做好铺垫,为产业引进等“造血”措施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扶贫前期应注重“输血”,中期力争“输血”、“造血”两手抓,到后期以“造血”为主。
二、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
随着扶贫政策执行方法的多样化,以及救助对象需求的多元化,社会工作将成为我国农村扶贫事业发展的新路径和必要补充。现代扶贫问题和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受助对象上具有相通性。现代扶贫问题和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受助对象上具有相通性。
三、坚持“提升内生力、提升益贫性”战略机制
在精准扶贫中应坚持“提升内生力、提升益贫性”的战略机制。“提升内生力”,就是以贫困地区自力更生为主,外部力量帮扶为辅。“提升益贫性”,就是开发等一切经济社会活动要有益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方面,依靠自身努力改变劣势。贫困地区应扬长避短,立足本地特色生态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另一方面,创新特色“造血”方式。这就要求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资源型工业、劳务经济、特色农业、民族和地区特色旅游等。
(3)扶贫十要素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如何助推社会公平:
一、通过“对象精准”有利于实现起点公平
精准扶贫通过合理有效地确立识别指标,创新识别方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可以有的放矢,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有效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真正提高扶贫资源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也即通过再次分配减少资源禀赋的初始差距,最大限度地保证起点状态下每个公民所拥有的要素禀赋是相近的,从而实现起点公平。
二、通过“方法精准”有利于实现机会公平
精准扶贫通过科学评估、创新扶贫资源配置方法,找准着力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因地制宜,确保扶贫扶在“点”上,有效解决“如何扶”的问题,真正发挥扶贫资源的效用,才能使贫困者真正享有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机会,才能生长出发展的自信,更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带来的机会,以实现机会公平。
三、通过“成效精准”有利于实现结果公平
精准扶贫通过创新扶贫措施,不仅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和地区,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而且通过可持续的扶贫方式,从根源上改变了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解决了弱势群体权益的弱化,有助于增强贫困者获取新的资本性资源的能力,从而有利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实现结果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时期精准扶贫四个要点
❹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特点及其蕴涵的基本经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中国扶贫开发道路理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体系,通过理内论分析,全容面系统地阐释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实践逻辑和世界意义。研究发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在坚持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基础上,立足贫困现实,以社会主义为制度基础、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扶贫开发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紧密衔接原则,开发利用贫困地区优势资源,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最终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态势和过程。研究认为,马克思贫困治理理论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理论基础,立足基本国情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基本前提,着力消除贫困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价值追求,把准核心要素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总体架构。在改革开放推进中逐步形成,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实践逻辑。而其世界意义在于为全球减贫治理贡献东方智慧和"中国方案",促进全球减贫目标的实现。
❺ 如何干好基层扶贫工作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
中央总书记在与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扶贫工作要只争朝夕,绝不能让贫困地区群众掉队,也不能让“平均收入”掩盖了“不平均”。因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推进产业发展。
通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来实现农民增收。围绕工业集中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导向,重点培育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纺织等主导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依托九十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民素质培训,狠抓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增收技能。
3、推进增收致富。
把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完善帮扶规划,着重针对全镇1500户低收入农户,制订和实施好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逐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通过挖掘帮扶潜力,立足镇、村实际,做大做强服装加工、特色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全镇更多群众实现就业、增收致富。同时,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将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4、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贫资金,使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扶持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整合,统筹安排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机制保障,不断健全帮扶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区级有关单位与我镇贫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坚持“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完善扶贫开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扶贫开发成果,更好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❻ 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
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二、《种子法》
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
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药管理条例》
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
农药范畴: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农药管理的主体: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单位:
第十八条规定:
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
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质量:
什么是假农药?
第三十一条规定: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什么是劣质农药?
第三十二条规定: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
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
《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❼ 精准扶贫一有,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些什么
一有:就是指增加收入,既是脱贫的基本前提,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各地要坚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
两不愁:与时俱进确保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是指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中关注其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居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才能确保扶贫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才能确保扶贫工作事半功倍,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才能确保扶贫工作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才能使扶贫工作稳步发展。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
(7)扶贫十要素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性、真理性。在最后攻坚阶段,必须坚决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持既定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
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要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有效调动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集中力量攻坚深度贫困,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
聚焦。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要全面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凝聚全党全社会
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在把握精准要义、念好精准“真经”、做好精准文章。脱贫攻坚蛮干不行,必须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围绕“六个精准”,切实在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
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聚焦发力,才能有实效、见成效;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才能吹糠见
米、水到渠成;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才能汇聚起从上到下齐心攻坚的强大合力。
❽ 如何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
中央总书记在与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扶贫工作要只争朝夕,绝不能让贫困地区群众掉队,也不能让“平均收入”掩盖了“不平均”。因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推进产业发展。
通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来实现农民增收。围绕工业集中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导向,重点培育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纺织等主导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依托九十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民素质培训,狠抓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增收技能。
3、推进增收致富。
把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完善帮扶规划,着重针对全镇1500户低收入农户,制订和实施好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逐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通过挖掘帮扶潜力,立足镇、村实际,做大做强服装加工、特色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全镇更多群众实现就业、增收致富。同时,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将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4、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贫资金,使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扶持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整合,统筹安排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机制保障,不断健全帮扶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区级有关单位与我镇贫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坚持“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完善扶贫开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扶贫开发成果,更好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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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请阐述135脱贫攻坚的总目标是什么,2016年精准扶贫的工作
135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9)扶贫十要素扩展阅读:
1、涵盖整个创新链条
“在过去的科技规划中,很少提到科技金融方面的内容。这次规划不但提到了科技金融,还谈到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谈到如何支持发展各类风投、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特别重视在新的情况下发展新经济。”许倞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说:“以前叫科技规划,这次叫科技创新规划,这一变化突出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科技与创新的结合。《规划》的一大亮点就是从整个创新链条出发,涵盖从研究开发一直到产业化的全过程。”
2、构筑国家先发优势
《规划》提出构筑国家先发优势,面向2030年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重点开发移动互联、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0.93%资金研报]、无人驾驶汽车等技术的发展。
同时,围绕增加创新的源头供给,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加强自由探索与学科体系建设,强化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在整个国际科技竞争中,我国在有些领域已经走到了前列,怎样才能走得更快更好呢?针对新形势,《规划》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前沿性、引领性。”
许倞说,如果说制定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更多处于一种赶超追踪局面的话,《规划》则面向以我国科技发展步入领跑、并跑、跟跑并行的新阶段,更注重构筑先发优势,更加注重颠覆性技术对产业变革的影响。
3、注重“区域”和“文化”
《规划》提出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依托北京、上海、安徽等大科学装置集中的地区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
在京津冀、上海、安徽、广东、四川和沈阳、武汉、西安等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规划》突出了区域创新。”吕薇说,我国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在创新发展阶段、创新要素布局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必须要因地制宜地营造创新发展环境,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创新也在全球化。
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创新要素在全球流动。哪里环境好,创新要素就流向哪里。所以各地都在努力营造创新环境,来吸引国内外的创新要素。”吕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