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网点布局听证
㈠ 请问办理烟草证的申批手续,要到店里看布局对吧,都有什么要求才能通过呀
正常把营业执照放显眼位置,只要与隔壁超市相隔一定距离就可申请烟草证,只要打点好怎么都给过!
㈡ 如何合理布局卷烟零售点
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具有合法性,将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着重就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合法性进行分析和规范制定谈几点浅显的看法。 合理布局卷烟零售点,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内容,然而,由于现实生活中,要求办证的潜在卷烟零售户希望增加一条就业渠道,有权办证的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政企合一体制,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希望有更多的零售户销售卷烟,这就造成合理布局要求形同虚设,更有甚者,由于烟草管理部门对合理布局认识不到位或出于完成经营任务的需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烟草垄断经营所需要的合理布局存在疑虑,因此,对必须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认真学习,更难严格执行。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力图阐明合理布局合法性和市场经济中的存在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范制定途径。 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的合法性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符合烟草制品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可见,零售点合理布局是法规明文规定的必要条件,是有法律根据的。 二、制定权限和范围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一条,授权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那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属于《烟草专卖法》授权组织,按照其规定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局依法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从制定主体上同样具有合法性。 三、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可以避免专卖专营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过度竞争,从而保护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的合法利益,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净化卷烟零售市场,规范卷烟营销秩序奠定基础,最终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四、另外,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本办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条第款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制定听证会要求、公告要求等,我们只要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的程序,开好听证会,适时进行媒体公告,到相关机关进行备案,那么,烟草专卖局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时就法律上站得住,市场上经得起检验,对卷烟零售户,对消费者,对社会都有好处的制度。 当前零售点合理布局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有的专卖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不够,以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只要召开听证会和制发一份红头文件就可以了。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本质是为了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烟草行业的少数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在制定过程中可能忽视备案要求,最终因没有按规定备案而使制定的规范性无效。 二、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重视程序不够 对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制定只注重是否召开听证会,没有对制定听证程序严格执行。听证会如何对烟草专卖局的依法行政进行审查,审查哪些内容不甚了解。听证,乃公平、公证、公开之意,给人以阳光的色彩,给人以正义之希望,是各类不同意见的人们发表自己见解的平台,也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制定决策听取民意的重要途径,期望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让各种决策更趋合理,更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保证各方利益,然而如今一些听证会,却成了形式主义的又一表现形式,走形式成份大大超越听证会本身所应具有之意义。 三、由于政企合一的特殊性和社会就业压力,在设定合理布局的条件上过份考虑完成任务,满足就业的要求,甚至在学校、油库、有毒物销售(如农药)、易燃易爆品销售等环境下,也降低要求,允许售烟,或者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凡来申请,来者不拒,使办证审查形同虚设,另外也有过份教条、僵化,一定按卡死多少人才能设定一个点的死规定,造成边远山区、农村零售户稀少,不能覆盖市场,为不法分子留下违法销售假烟、非烟的空间,这些问题应力求避免。 一、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合理布局草案。合理布局,关键在合理,合理就必须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最具体工作的同志,要掌握法律、法规,深入辖区,搞好调查研究,只有掌握大量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制定方案才能心中有数,而不因条件太苛刻,办证户太少引起社会就业不满,留下违法销售市场空间,也不因没有条件造成滥发证件,引发市场过度竞争,导致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二、听取意见采取听证会形式。根据《规定》第十六条,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这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个人和专家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在起草或者审查阶段进行,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听证会等形式。而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要求,必须要召开听证会,所以,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应当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国务院颁布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也制定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在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执行,经历必要的程序和合理步骤,落实公开、公正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规范性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程序合法,使烟草行政机关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做到针对性强,更加科学合理。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这样做既是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促进烟草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规范性文件实施之前,避免损害社会公众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法律的权威。上级行政机关应经常检查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不合法的文件应当撤销或变更。
㈢ 为什么我申请烟草证,他们说因经营地点不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及许可证官理办法的有关
全国各地烟草都有这个规定,比如学校附近多少米,最近隔壁烟店30米以上等等属于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划要求。
㈣ 根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处罚工作程序》规定,哪些情形可以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1、听证范围:1w元以上罚款;非法所得3000元以上或违法数额3w元以上;责令停产内、停业,责容令关闭;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2、七日内需采取的措施: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3、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已满14岁未满18岁;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1、职权: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2、移送材料:案件移送函;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本案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
㈤ 两个店的距离要隔开五十米才能办烟草证,这样的规定是中国烟草公司的规定还是地方烟草公司的规定呢可
合理布局规划是当地烟草专卖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必须要通过听证会,通过听证会的合理布局规划具有法律效力,这点不容置疑。
㈥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听证程序
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烟草专卖品;
(三)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四)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烟草专卖品的听证数额标准,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当事人不承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依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权利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提出听证申请。口头申请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听证的主要理由以及申请时间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第四十七条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允许公众旁听,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第四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七日前,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同时报告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第五十条 听证主持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听证主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非本案的执法人员;
(二)非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主持人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主动回避。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第五十一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查明到场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听证人员的身份,说明案由,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宣布会场纪律,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主持人回避,宣布听证开始;
(二)由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提出处罚建议和依据;
(三)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四)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五)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相互辩论、质证;
(六)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申辩;
(七)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最后陈述;
(八)执法人员进行最后陈述;
(九)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并由主持人、记录人签字。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确认的,主持人应当注明情况并签字。[NextPage]
㈦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后局长发言稿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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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武汉市办烟草证还要隔100米远吗
办理烟草证只来要年满法源定年龄都可以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体的规定是:在你的营业点直径100米内不能有相同的烟草零售点,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地点。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申请书、房屋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证副本复印件、资金证明(办理个邮政储蓄本上面存够5000元以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
㈨ 烟草合理布局规划能否规定零售点设置上限
不能设置许可证发放的上限,但是可以通过合理布局规划进行调控,加大新增许可证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