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行政的职责
行政职能也称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责与功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行政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行政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
行政职能也称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责与功能。其核心的价值在于回答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职权范围、职责深度、职权方式。它既包括政府的行政职责,也包括政府的行政职能,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能的辩证统一。行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行政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行政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
行政职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从政府职责的领域看,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从政府职责所起作用的属性看,有保卫功能、扶持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等。也有学者从职能结构的角度,将政府职能区分为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四大职能。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看,政府管理的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又有管理功能的相似性,如决策性功能、执行性功能、控制性功能、辅助性功能等。在这里,我们主要从前两个角度加以考察,这样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扮演的社会角色。
『贰』 行政机关包括哪些啊,和他们的职能
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叁』 国家公务员机关行政的主要职能
行政机关职能介绍
国务院组成部委:
1、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即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中办国办信访局、人事司、行政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国防部是国务院军事行政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国武装力量建设,包括武装力量的编制、兵役工作、军队装备、军人教育训练、军事人才培养、国防科研、衔级制度、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国防教育等。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调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立26个职能司(局、厅)。包括: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固定资产投资司、产业政策司、国外资金利用司、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司、能源局 (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交通运输司、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稀土办公室、盐业管理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司、中小企业司、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社会发展司、经济贸易司、财政金融司、价格司、价格监督检查司、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法规司、外事司、人事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教育部设18个职能司(厅、室),包括:办公厅、研究室、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民族教育司、师范教育司、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高校学生司、科学技术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科学技术部内设9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人事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发展计划司、条件财务司、国际合作司、基础研究司、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主管国家民族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经济发展司、文化宣传司、教育司、国际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人民警察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章程,部署全国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地方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对有关破坏稳定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管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国公安队伍,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安管理体制等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国家安全部是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反间谍等隐蔽战线的工作,防范、制止和依法打击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宣传、教育中国公民忠于祖国,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民政部主要职责是: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退伍军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开展国际减灾合作;建立和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救助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制定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划,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拟定收容遣送管理的方针、政策,协调省际收容遣送工作;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等。
民政部设10个职能司(局、厅),包括: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外事司、人事教育司。
『肆』 我国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
我国教育事业主要行政机构,中央一级是教育部,它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教育事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和县、市设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局),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教育事业。教育事业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国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及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制定和发布教育工作的部门性质的行政规章,以及命令、指示和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2)制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组织教材建设,提高师资质量,组织生产,供应教学仪器,提供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体育、卫生工作;
(3)组织和领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招考和调配工作,推动和指导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4)负责来华留学生、出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的外事工作;
(5)根据国家财政计划,分配教育经费,检查使用情况。以上是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机构设置和基本职权。根据我国目前的教育结构,还构成了教育系统内部的领导关系,这一领导关系的基本如下:
① 学前教育一般由企事业单位自办,或由街道、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等举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并设示范性的学前教育机构。
②
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其中高等学校实行双重领导,归口管理国家教委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工业大学和高等师范院校。工、农、医、财经、政法、艺术、体育等高等学校由中央或省级有关业务部门为负责管理。
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有关部门和教育部们双重领导,以业务部门为主。
中学由市、县,小学由市设区或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其中农村学校由县、乡两级共管,乡管学校机构要在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各厂矿、企业、事业、农场等设的子弟学校或其他专业学校,由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教育行政机构的指导。
③
广播、电视、函授教育由教育部门和广播电视部门联合举办。函授教育由教育部门管理。
④
职工教育由国务院设教育委员会,地方设各级职工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职工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统一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职工教育所设的各级各类学校一般由工矿企业、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各级职工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
⑤
特种学校包括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为特殊目的而举办的学校,其中聋哑学校由教育部门管理,工读学校由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共青团三方面领导,以教育部门为主。
在上述的教育结构中,相应地存在四大行政系统,除了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教育行政部门构成的系统外,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局和各社会团体的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系统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教育行政部门,这三大系统都分别负责管理本系统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
『伍』 机关党委能承担行政职责吗
机关党委不能承担行政职能,行政职能是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职责。
『陆』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什么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柒』 什么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什么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受权或行政委托将自己的一部分职能授权给事业单位,被授权的事业单位,称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政府职能也叫行政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体现着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质的反应。
二、主要作用是什么
1、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中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
①军事保卫职能。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能。
②外交职能。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能。
③治安职能。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能。
④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能。
2、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
①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
③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职能又称为政府职能,一般是国家政府机关具有这项权利。行政职能是我国职能制度的风向标,很多时候各级市政府县政府以及乡镇的各个部门都会以国家行政部门的职能以及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事标准,因此行政部门的进一步完善是急需改进的问题。
『捌』 行政机关是如何履行为人民服务职责的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牢记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坚持树立人民主权理念和人民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玖』 机关行政的职责是什么
新《规定》显示,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由原来的11项精简为现在的8项,被精简的四项职责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做好行政事务,为国务院领导服务等。新《规定》所列的8项主要职责中,“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属新增内容。
虽然新《规定》未将信访纳入主要职责,但在其他事项中明确规定,国家信访局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的内设机构比原来增加了1/2在新《规定》中,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财务室等属于新设机构。至此,国务院办公厅的内设机构总共达到了9个。
其中,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中南海北区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国务院办公厅联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编制扩大一倍多
新《规定》还明确,国务院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519名。其中,国务院秘书长1名,国务院副秘书长9名(含兼职),司局级领导职数4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而在1998年的原规定中,国务院办公厅的行政编制为2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