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单位的临时工
⑴ 在政府机关里 如果不是公务员是不是意味着是临时工
楼主,请问你是怎么进这个单位的,你是考进去的吗?在政府机关除非你早期的时候考关系转正式编制的话,那你在这个单位是有编制,你所谓的公务员只是其中一个编制,这个一般叫行政编制,比较有权利的一个编制,又有执法能力的一个编制,而还有一种编制叫做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一般是比较没有权利,估计一般就是属于公益性的一个编制,也可以说做做内勤之类的,最多就只有监督权,这两个编制常理是这样子的,不过要看单位是什么机构的,一般这两个编制属于干部编制,都是可以你所谓升职的一个编制,还有一个工勤编制,这个工勤编制也是属于正式的,这个编制一般就是打杂的,虽然他是在编,但是一般他属于工人编制,这种编制是升不了官的,一辈子都是混日子的,一般当个打字员、驾驶员或者水电工等,现在公车改革了,是会影响驾驶员,如果有单位还需要这类的工勤编制之外,其他单位一般是没有这类的工勤编制了。还有企业编制,企业编制性质跟工勤编制差不多,但是国企能正式的一般也是这种编制,所以能够能职位而已,所以这两类一般是没办法升官的。楼主如果你是临时工的话,有在政府机关找一个能够达到你的要求的话,除非这个单位领导很好实行同工同酬或者想办法给你,接近正式工的待遇,如果每个单位都是一样,晋升你不是在编的不可能的事情,就那些工勤编制都没办法升官,企业编制还好,如果国企里面都是企业编制,至少有职位晋升,不过临时工是不可能的,你做得在好,领导在重视你也是一样,没办法晋升,不信你可以一个个问过去!
⑵ 如何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用人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来临时工同工同酬源何时解决,这需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事实上,要根本改变大量使用临时工这种损害效率与公平的现象,只能通过改革来完成,这既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的同工同酬,也包括公职人员与社会公众的各项福利待遇的并轨。
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但另一方面,某些部门为了强化工作,则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编制内人员严控的结果就是编外人员不断膨胀,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有的部门编外使用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不少地方聘用人员直接与政府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政府部门变相扩编、临时工把在编人员“养”起来是体制之弊。以节约成本、弥补编制人员不足为初衷的政府部门临时工膨胀,不仅给各地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⑶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有临时工吗
看你怎么想了,如果你觉得像好好发展一下建议你辞职,做临时工专本来没有什么的可是与本属单位正式职工的待遇相差太大而且很多场合临时工的处境比较尴尬,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会让你不自信二对你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好的影响。本人就原来在一个中央企业做临时工,觉得很不好现在辞职做销售和原来工作形式和内容差不多,可是工资高两倍,只是没有住房公积金可是我现在活得比原来快乐没有那么多觉得不公平了。而且你不用关注国家的提高临时用工待遇了,这个政策就是出台了也不会对你有多大的好处,因为单位设置临时工就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别再那样的单位浪费时间了,现在临时工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⑷ 机关单位的临时工有没有年终奖的
机关单位的临时工有没有年终奖,要看你和单位之间具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里面有约定,那么是需要支付年终奖的,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不会有。
一、一般年终奖是公司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经营水平来决定的,发不发年终奖,发多少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一般年终奖是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福利发放给员工的,公司对年终奖的发放是有主动权的。
⑸ 怎样看待机关单位临时工
机关单位用临时工,是编制与现实工作需要的矛盾的产物。
目前,行政版管理的职能有无限扩大的趋势,权监管的职责扩大,而且问责的力度也很大,而编制是严格控制的,编制内的人员是根本不够用的,那么,就只能用临时工来帮助工作。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临时工的原因所在。许多单位临时工几乎与正式人员人员相当,他们的贡献是很大的,至于临时工出现的各种新闻,相对于整个临时工队伍讲,毕竟是极少数的。
⑹ 机关单位临时工按劳动法给签定劳动合同吗
机关单位临时工应当按劳动法给签定劳动合同的。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二年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在该单位工作十三年,可以领取到十二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工资标准原则上是按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至于你的工资低的问题,你可以查查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你不仅可以要求按该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赔偿。 第八十五条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⑺ 机关事业单位雇佣的临时工
我们单位是一政府职能抄部门,隶属于公安系统,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就雇佣了好多临时工,后有一些通过其它关系办成了事业编制,属于在编的公安系统的事业职工,还有一部人由于劳动法的实施单位开始给签定了合同,但是还是临时工待遇,只给交纳了养老险,我就属于这一种,工作不少干,待遇很差,甚至到不了最低的工资保障,又说不出什么,因为没有编制,也不知道以后退休以后会怎么样?所以非常希望得到相关的政策支持,就象劳动法一样,普惠于民。
我们已经在原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了,也有相关学历和技能,可是单位一直也没有合理说法。
我听说其它的一些政府机关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一次次反映也得不到满意的答复,由此相当一些人到年龄退休后只能选择打官司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即劳民又伤财。
特别希望这次的政府机构改革能解决一些人事上的编制问题,让我们也好安心工作,以解后顾之忧。v
⑻ 在机关单位干临时工有可能转正活有前途吗
基本上没有什么可能,我们单位几个零时工熬了10多年现在才熬到人事代理,现在机关进人卡的很严,但我建议你多干几年,起码在机关单位多认识点人,以后不管干什么也方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