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识别的指标
Ⅰ 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贫困对象的经济状况,精准确定扶贫;第一部分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1、在识别工作启动之前,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干部先指;2、农户测算结果按照2011年不变价计算,人均纯;3、农户自测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4、依据调查结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的,通过人均纯收入由低向高来确认贫困对象(人均纯;5、一
如何准确识别精准扶贫对象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贫困对象的经济状况,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有针对性的实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将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拟定成册,以便开展工作和广大群众了解。
第一部分 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
1、在识别工作启动之前,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干部先指导群众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本手册第二部分)预测自家的人均纯收入,测算过程中要严格保证测算的客观真实。
2、农户测算结果按照2011年不变价计算,人均纯收入高于2300元的为非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贵州省农村贫困农户申请书》。
3、农户自测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乡镇人民牵头,成立入户调查小组进村入户对自愿申请的对象家庭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4、依据调查结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农户逐户审核评议,如果本村申请农户数超过指标
的,通过人均纯收入由低向高来确认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相同的可并列),由与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后,在村公所和本村人员聚集地进行为期五天的一榜公示。
5、一榜公示期满后,乡镇党委和主要领导要牵头组织乡镇干部,对村级民主评定出的对象进行回访、核查,根据回访结果,乡镇人民对村级上报名单集体研究同意汇总后,进行为期三天的二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扶贫办审批备案。
6、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将下达批复文件,并在网上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第二部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
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照人口平均后所得的收入。通俗地讲就是毛收入减去相应生产成本后除以人口数。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公式一(常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
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赠送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
庭常住人口
公式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
2、公式指标解释:
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总收入指调
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特别注意,总收入是未扣除生产费用的收入。就威宁县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收入:本年粮食产量(除去卖掉的部分)折算成农业收入,加上出售农产品得到的收入。
(2)牧业收入:出售牧业产品得到的收入。
(3)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打工收入,行政、企事业单位工资。
(4)第二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建筑业收入。
(5)第三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做生意所得收入。
(6)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a.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b、各项补贴。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即从事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农业上:种子、肥料、农、农业上雇佣帮工费用、运输费用、农业上用电费、农业上用柴油或汽油费用、
农业器械购买或维修费用、地膜等。根据多年统计数据分析,农业生产费用平均占农业总收入的40%。
牧业上:购买种畜、周转畜费用、饲料、兽、幼
畜、幼禽、种蛋、雇工费用等。根据多年统计数据分析,牧业生产费用占牧业总收入的70%。
建筑业:主要包括从事建筑业所需工具、器械费用
等。
做生意:主要包括购入产品成本、雇工费用、运输
费用、租借场地费用等。
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税费主要指工资性收入中的
个人所得税,做生意所缴纳的工商管理等税费。承包费主要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上交的土地承包费。
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组成结构和农村居民家庭总
收入一样,计算的是统计周期类的所有家庭成员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未将统计周期类得到的实物(包括粮食产量(不包括卖出获得现金的部分)、从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实物、从部门或组织得到的实物等)计算在内。
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主要是将统计周期类(一般
为全年)的家庭的粮食产量(扣除卖成现金的部分),从单位和雇主处得到的实物,从和组织得到的实物等按照一定的价格公式折算成收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组成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
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在非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
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又包含以下几方面:
(1)第一产业收入:a、农业收入;b、牧业收入;c、林业收入;d、渔业收入
(2)第二产业收入:a、工业收入;b、建筑业收入
(3)第三产业收入:a、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b、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c、社会服务业收入;d、文教卫生业收入
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
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
Ⅱ 如何准确识别和认定扶贫对象户
加强制度程序设计,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当前识别扶贫对象机制较为完整,但是依然存在失准和遗漏的现象。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首先,要更加完善精准识别制度程序,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对特困片带和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其次,充分利用大数据,建立动态变化录入平台和贫困人员信息平台。采取全数据分析,避免抽样数据的弊端和层级式管理的僵化,提高识别的精准性。多角度、全方位分析家庭财产和成员状况、稳定和动态的收入来源、水平,致贫原因和影响因素等基本情况,利用高科技,提高精准识别能力。最后,在实际确定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力量,完善“三步走”程序:第一步,广泛宣传,避免群众认知死角,让群众认识、了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成为扶贫对象的标准,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热情,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自行申报。第二步,充分发挥基层“参与式民主”,调动群众参与评议。首先在群众大会评出扶贫对象,经过村民小组长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审核后,最终初步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名单。第三步,进行公开公示,防止暗箱操作。精准扶贫对象名单必须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行认真复核和张榜公示,彻底消除人为因素干扰和不公平现象,真正实现不漏一户贫困户对象,不入一户非贫困户,确保扶贫对象确定的精准性。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采取精准扶贫措施。扶贫措施的精准还需依靠社会治理手段的创新。首先,建立多元协调机制,在完善专项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结合与协调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因地制宜,根据致贫原因,加快基础设施扶贫、搬迁和保障扶贫、教育和就业扶贫、金融和电商扶贫、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旅游和开发扶贫等的机制对接和协调。其次,进一步出台鼓励地方社会参与精准扶贫政策,加快地方社会资本和资源投资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社会资本和资源与贫困地区的资源对接配置的精准性,科学提升社会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成效。再次,充分利用网络,构建一个政府、社会力量和贫困群众能够多向互动和沟通的信息平台,使政府及时了解社会力量和贫困群众的双向需求,精准发挥桥梁和监管作用;使社会力量能够根据自身的资源特色精准进行资源对接;使贫困地区和群众能够精准向政府和社会反映自身贫困特点和需求,畅通沟通渠道,最终形成政府、社会、贫困群众协同推进的精准扶贫合力。最后,加强供给侧改革,提升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从供给侧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根据地区特点和致贫原因,培育区域经济增长点,合力攻坚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产业和城镇化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点面结合,根据本地资源,扬长避短,提升扶贫对象增收和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克服精准扶贫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增强基础民生改善,推进精准金融支持。首先,加强“畅通工程”建设,完善农村“路网互通”,精准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富民产业落后状况,加强产业对接和培育,借助产业带和城镇化,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争取实现村、户精准选择和发展产业,增强群众脱贫增收渠道。加强精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完善贫困人口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机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对有需求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特别是“两后生”进行精准职业和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门致富技能。其次,加大金融扶贫支持计划的精准落实。针对扶贫贷款期限短、规模小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小、单位保额低等问题,从农业设施、农村住房、承包地经营权等方面,出台全国性的抵押、担保、融资等方面的统一政策;创新实施更多方式灵活、期限适当、规模适度的金融扶贫产品;加强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工作,一方面扩大现有政策性承保农作物的参保面积,提高单位面积的保额和财政补贴标准,另一方面将促农增收作用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承保品种。
完善精准考核监督,防止数字形式减贫。精准考核监督是取得精准扶贫效益的有力保障。精准考核监督既要看当前精准扶贫效益,又要看精准扶贫的持续性,为扶贫工作提供改进、参考方案;既要考核精准准入机制,还需考核精准退出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和灵活应对的精准考核监督。首先,加强动态考核,使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精准有序。根据“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措施及时更改、更新准确的数据档案。定期根据扶贫效果,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应该扶持的村与户及时递补,使稳定脱贫的对象及时退出,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确保扶贫信息精准、可靠。其次,考核监督显绩与隐绩相结合,防止数字减贫和形式减贫。在考核的过程中要从具体目标、着力重点、措施办法、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扶贫成绩等“显绩”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但是也要注意将生态环境、文化文脉、民风影响等扶贫工作的“隐绩”考虑在内,将短期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注重社会延续发展。最后,不以减贫数量作为单纯的考核标准,防止基层干部为应付考核压力,进行“数字”和“形式”扶贫。
Ⅲ 贫困户识别条件
一、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013年度新录入建档立卡系统扶贫标准2736元以下,2014年扶贫标准2800元以下,2015年扶贫标准2855元以下。这次新识别的贫困户仍按照2014年底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日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日常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二、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体系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出支出大账,找出致贫原因,对穷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面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三、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每次公示各村都要对公示内容进行排查,并要有群众在场观看的镜头。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由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Ⅳ 贫困户识别标志是什么
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