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内控
❶ 光大为何非要掩盖234亿资金来源
对光大证券来说,如果承认是出租自营业务通道的话,那就明显是违规了。宁愿承认自己的风控系统出了问题,这只能被定性为失误!将自营通道给别人用的,光大证券绝对只是小弟。业内有的是更大的鱼。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有多大的问题?如果这就是中国所谓的金融创新,那真应该好好反思反思了! 光大证券乌龙指的事情,其实应该是几分钟就说清楚的事情,但怎么就是说不清楚呢?或者说好像是说清楚了,但怎么又依然有那么多的疑问呢? 一位业内资深朋友直接道出了原因:那是因为光大证券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个点子指的也就是这个事件的核心,就是234亿资金是怎么来的? 按正常来看,234亿元,是光大证券的瞬时下单金额,这也是其净资本的接近2倍,而证监会有过规定自营盘不能超过券商净资本。光大证券号称是全行业风险内控的第一,怎么就出这样的差错了呢? 据说券商自营业务的风控都是很严格的,每一笔交易的单子都会有买入价格的上限,号称风险把控第一的光大证券犯这么小儿科的错误,显然是这笔资金根本没有过内控合规部门。这么明显的超过净资本下单额居然都内控不了,这能叫内控么? 可是事实又摆在面前,这个234亿铁定是从光大的自营通道中出现的,要不然当时交易所也查不出是光大的问题。 交易席位一般分为G开头、T开头、A开头等。G主要是基金席位,A一般是证券营业部的普通经纪席位,T属于机构席位。一般券商的自营业务的席位应该是T,严格与经纪业务区分。 新交易规则规定,机构席位是指基金专用席位、券商自营专用席位、社保专用席位、券商理财专用席位、保险机构专用席位、保险机构租用席位、QFII专用席位等机构投资者买卖证券的专用通道和席位。 当然只有后台交易系统才能看到是不是机构在买进,一般交易软件看不到。 从席位上看来,交易所认定资金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席位,这绝对没有错。而这笔234亿的资金通过交易席位却没有经过内控把关,朋友一下子就猜出来了,十有八九根本不是光大自己的自营资金,压根就是别的资金在借用光大的自营通道。 这在券商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 为了争夺大机构客户,各个券商都在进行一定的“创新”,以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可让客户获利的特色服务,包括投资市场研究、资产管理等服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出租其自营业务通道。这就是大机构客户的所谓一整套服务,当然属于券商暗地操作! 将自营通道给别人用的,光大证券绝对只是小弟。业内有的是更大的鱼。 国泰君安或许就是其中一个大哥级机构。国泰君安的交易单元一向活跃,历来被业界所关注,其中的交易单元(227002)众所瞩目。这个交易席位总能抓住热点并踩准时点,总能做短线炒作,散户跟风这个号称“敢死队”的席位。 近一年来,该席位在龙虎榜上榜次数接近400次,最近一个月就上榜100多次。其主攻热门的手游、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传媒等概念股,像掌趣、生意宝、东方财富、光线传媒等都被其玩转于股掌之间。 那么,这个227002幕后的操盘手究竟是何方神圣?又是什么资金在其中兴风作浪? 大家的默认答案是泽熙投资。其实从一个专用席位判断是否是泽熙还很难下定论,但从该席位的市场敏锐度,涨停敢死队的炒作手法来看,国泰君安的这个交易席位早就被公认为是市场人士公认的私募一哥徐翔操盘的泽熙投资的御用席位。 会员将其自营席位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或者保险公司等机构还可以理解,但提供给这样的私募基金或者这次光大证券的台湾团队,那是不可原谅的。当然,这些券商愿意将席位外借,也许从中可以赚钱,这可以理解。那么私募为什么愿意选券商的自营席位呢? 内部人士有个说法,一般券商总部的自营席位都是留给重要客户、自营和资管用的。这类交易单元背后的交易账户一般都很少,以保证重要客户的下单速度。 自营通道外借这个问题是在券商行业普遍存在,如果光大证券没有弄出这次的事情,以后还会冒出更大的鱼。怪就只怪光大证券将自营通道租给的那个台湾团队太不靠谱,玩程序化玩量化投资玩出火来了。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光大证券一方面对公司严格的风控信心十足,另一方面对外界的质疑又只能支支吾吾。 对光大证券来说,如果承认是出租自营业务通道的话,那就明显是违规了。宁愿承认自己的风控系统出了问题,这只能被定性为失误! 如果是违规,那这次光大得赔偿多少?如果是失误,那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不出意外,光大证券肯定会说,这个台湾团队不是来租借自营通道的,而是光大证券本身的自营团队,属于自营的一部分。错误都错在程序化软件太差劲,而光大的内控也出现了失误。 程序化也好,ETF套利也好,这些都不是关键,可以暴露给大众。但关键的234亿资金来源,那是绝对要掩盖的。 说回来,光大这次的几百亿还真不大。以出租券商自营渠道业务来看,租借这一渠道的资金规模通常数十亿起,几百亿的规模尚属平常,甚至多达近千亿的资金规模也曾有过。那全中国加起来,这个数字会有多可怕呢?能瞬间让大盘连续涨停十多次么? 从中也可以折射出,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有多大的问题?证监会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也曾经提醒过,但提醒有用么? 如果这就是中国所谓的金融创新,那真应该好好反思反思了! (本文作者介绍:青年经济学家,CCTV证券频道首席策略评论员,总制片人兼节目制作总监。)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❷ 光大政券处罚
光大证券被处5.23亿元罚单 证监会认定内幕交易4责任人终身市场禁入本报讯(记者 许超声)“8·16”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过去两周之后,中国证监会昨天在例行新闻通报会上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开出了史上最严罚单:认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总计5.23亿元。调查显示,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13时至14时22分,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414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避损失1307万元。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公司内幕交易的处罚达到“没一罚五”的最高标准,罚没款金额达到5.2亿元。同时,停止公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并责令公司无限期整改;对公司总裁徐浩明等4名有关责任人罚款6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光大证券领史上最严罚单(图)
2013-08-31 07:00:00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有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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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5.23亿 4责任人终身市场禁入
本报讯 (记者张忠安)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调查和处理结果,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同时停止其证券自营业务。
证监会表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宣布: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此前,徐浩明已经辞去光大证券总裁职务,上海证监局已暂停光大证券自营业务,中国银行间协会也取消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券的承销资格。
(下转A4版)
中国证监会认定:
14时22分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光大证券在8月16日13时(公司高管层决策后)至14时22分转换并卖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原因并不知情。但是,梅键未做任何核实即以个人猜测对外发表言论,其轻率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徐浩明:
时任光大证券董事、总裁
杨赤忠:
光大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
沈诗光:
光大证券董事、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剑波:
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梅键:
光大证券董秘、办公室主任
(上接A1版)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不少投资者和业内人士都质疑光大证券涉嫌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表示,事件的起因是系统技术缺陷,调查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组织、策划、促使这一事件发生的证据。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执法实践,因突发事故导致相关证券、期货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不构成操纵市场。
对于市场关心的赔偿问题,证监会也给出方向。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根据《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律人士表示,由于目前针对内幕交易赔偿的司法解释存在空白,预计股民赔偿之路比较艰难。
参考资料与更多资讯:http://news..com/ns?cl=2&rn=20&tn=news&word=%E5%85%89%E5%A4%A7&ie=utf-8
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抄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2009年8月4日公司成功发行A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109.62亿元,并于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34.18亿元,净资本176.47亿元,净资产227.16亿元,总资产595.79亿元。
❹ 我国近期内控出现问题的企业
光大证券、海源机械、西王食品、山东如意、海联讯、*ST长油、长春经开、北回大荒、中材国际答、上海物贸、西藏药业、阳光产险、风神股份、中石油、贵糖股份等等,数不胜数,怎么说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的信息就多关注证监局的通报,中国现在内控还不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内控不应该是一阵风,从上边刮到下边,而应该是形成一种文化,员工形成一种自觉的行动,不应该为了内控而内控,从认识到实践,这路可太漫长了。 另外希望楼主看看这篇文章: http://money.163.com/12/1018/02/8E2JU3MM00253B0H.html 希望能帮到你。
❺ 光大证券是小券商吗
光大证券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 该公司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已成功发行A股股票,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外文名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1]
公司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
成立时间
1996年
经营范围
零售证券、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机构证券、资产管理、国际业务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公司口号
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2]
年营业额
165.7亿元[3]
员工数
6428[4]
证券类型
A股、H股
上市状态
已经上市
上市地区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08-18、2016-08-18[5]
发行价
21.08元、12.68港元[6]
首日收盘价
27.4元、12.68港元[6]
公司官网
www.ebscn.com
年营收
100.57亿元(2019年)
公司秉承“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的核心价值观和“合规稳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外资本市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突出。
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和首批17家A类A级证券公司之一。
展望未来,公司拟通过经营综合化、展业国际化、收入多元化、业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机制市场化等战略的实施,逐渐增强营销能力、定价能力、风控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股东回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努力将光大证券打造成为一家具备全能型金融服务能力、在市场上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大型、蓝筹上市证券公司
❻ 急求!!论文写企业的内部控制,国内内控有问题的企业
今年,宝洁公司出售集团业务以期换来业绩重生,而青山纸业竟也出售金融资产装扮业绩,而连年亏损的思达高科通过卖地收入再次成功保壳。这些应该都算是内控有问题的企业吧?
❼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事件评论
有评论人士指出,来“此番事源件无论是操作失误,还是模块故障,抑或程序交易的连锁反应,其毫无征兆、骤然发生,首次将A股先进的金融交易环境与参与者落后风控制度间的矛盾暴露无遗。2003年前,因公司治理结构紊乱,风险意识差,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包括南方证券、华夏证券等纷纷在市场的大潮中‘裸泳’出局。上一轮的券商整顿,在市场付出了沉重代价的同时,其教训无疑非常深刻。”
资深财经评论人皮海洲指出,“从这一事件来看,作为券商,一定要看到自身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要做好基础管理工作。这几年来券商的创新不断,像这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就是由于光大证券衍生品部门做量化投资的一个ETF套利产品下单失误造成的。券商创新固然重要,但基础管理必须跟上,尤其是交易部门,风控必须从严。作为个体来说,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属于赔偿范围,恐怕还很难界定,不排除投资者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而这样的投资者实际上占据着最大多数。”
❽ 光大证券的乌龙事件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6和11:07两分钟之内,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暴涨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只银行股一度涨停。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也一度涨停。大盘的疯狂也带动了股指期货各主力合约暴涨。随即大盘立即回落。
截止午间收盘,大盘涨逾3%。市场有传闻称是有人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通道导演了当天的闹剧,并称目前光大所有高管不准离开准备接受上交所调查,午间光大证券临时停牌,此后光大证券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午后急跌近6%。 光大证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公司其他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操作者一度为媒体定为光大证券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指,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进一步交易核查,至于是否是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梅健并未直接确认,只是称会进一步核查。而投资者对于大盘早间波动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赔偿非常关注,梅健称,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 大盘早间的疯狂也带动了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空头主力合约的关注。有分析指,期指空头今天一共爆仓 66.28亿,是有股指期货以来最大一次的爆仓。
中金所当天回应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一切正常,系统运行平稳,12%的保证金比例足以抵御当前市场波动,没有出现客户爆仓等风险案例。同时,当天即将交割的IF1308合约交易一切正常,多空双方有序平仓离场,未出现异常现象。
光大证券18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8·16”事件过程及原因,称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并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此前一月初,也曾经有不少网友反映光大期货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客户使用的金仕达交易系统在客户没有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发出报单并成交。 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乌龙,导致其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光大证券当日上午在银行间市场以4.20%的收益率卖出了1000万元的12附息国债15。
12附息国债15(120015)为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期限为10年,于2012年8月23日发行,发行额为300亿元,发行价为100元,票面利率3.39%。
传成交对手方为农业银行,光大证券8月19日表示,当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20%(高于前一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后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光大证券正与对手方沟通并协商处理。 光大证券2013年8月20日晚间向媒体记者确认,公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已被暂时停职,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进行。当日在公司内部下发通知,宣布了这一消息。同时,根据光大证券此前公告,上海证监局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活动。因此,杨剑波所在策略投资部的其他工作人员目前也暂时停止工作,配合相关调查。
杨剑波领导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于8月16日使用独立套利系统时发生事故,导致光大证券在短时间内向上交所申报买单234亿,实际成交72.7亿元,并造成上证指数短时间内大幅波动。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下发了一份人事任命文件,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海松担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2013年8月20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决定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司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采取以下措施:
一、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三、你公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你公司应协调联席主承销商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调查和整改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范开展银行间市场各项业务,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并对协会相关调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光大证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立案调查
201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易有效
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中国证监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核查。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均运行正常。核查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
根据光大证券申请,午后暂停其股票的交易。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问题所在
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加强监管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发言人表示,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证监会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中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2013年11月14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光大证券原总裁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助理总裁杨赤忠、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证监会对原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入者。
“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2013年12月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陆续诉至上海市二中院。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杨剑波诉被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不服上诉,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对首批8起同类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驳回两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6名投资者分获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赔偿。
2015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3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裁判:5件案件因投资者申请撤诉而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对其余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款。 5.23亿
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被最终认定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罚没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5.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