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
⑴ 贫困证明在哪儿开,要哪些证件什么的
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
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拓展资料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⑵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怎么办理
向当地扶贫办逐级申领建档立卡即可。
办理流程:
1、户主申请
2、村民小组提名
3、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
4、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
5、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2)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户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参考资料: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
⑶ 开精准扶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申请精准扶贫证明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6、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3)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政策:一是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政策向贫困区县倾斜。二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将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三是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入户(站),完善贫困村文化室,培育1—2名文化中心户。
精准开展医疗卫生扶贫:一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二是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现全覆盖。
⑷ 申请贫困户需要哪些手续
⑸ 到扶贫局开贫困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不需要证件,需要写申请书,注意阐明家庭状况,交由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机构。
准备身份证及户口册,申请提交后,会由专人负责调查情况。
贫困证明申请书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5)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户办理流程:
1、在乡里的扶贫办,需要村委会配合,证明可以去乡里审核,村委会开证明就可以。
2、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3、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4、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⑹ 申请贫困户需要哪些手续
贫困户申报程序:
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社区)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区)确定、公告→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贫困户识别的范围: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农村户籍常住人口。
贫困户识别的标准: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综合分析人均纯收入、住房、医疗、教育保障情况。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
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
住房方面: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医疗方面: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教育方面: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6)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贫困户的优惠政策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2、贫困户教育补助
①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②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③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④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②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③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①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②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5、贫困户建房补助
①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②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6、贫困户社保补助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
⑺ 建档立卡需要什么证明和手续
一、办理建档立卡证明:
1、先到你家的所在地 ,开贫困证明。如村,组。或者街道 ,社区。就是最小的单位,你们家直接隶属于管辖的最小单位。
2、再到上一级单位,认证。一般是乡级。
3、 再到县级部分单位,一般是民政局 开局证明。
二、办理建档立卡手续:
1、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2、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5、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7、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2]。
三、建档立卡资助对象:
1、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
(7)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要建档立卡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参考资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
⑻ 贫困证明怎么开啊
贫困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8)贫困户证明开办手续扩展阅读
建档立卡贫困户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