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做好内控审计评价
『壹』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怎样写
可以看出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中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审计评价是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审计评价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政策水平、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综合水平,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审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同时又直接关系到被审计对象的形象。
一、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并且前后自相矛盾。在撰写审计评价时,由于忽视基础工作,没有完全掌握情况,详细占有素材,或确定目标不准确,使审计评价无文章可做,就根据被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评价为:什么工作怎样做的,达到什么要求,取得了什么成绩等。特别是在搞财务审计的时候,也将没有经过审计的业务数据拿出作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内容。同时,审计报告中的内容与做出的审计决定内容相矛盾。如:评价为,某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合法。但在审计决定中却又认为:该单位偷漏国家税收问题严重、存在着巨额的帐外资金、“小金库”。审计评价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现象。
(2)审计评价主观片面。某些审计项目审计评价意见,未经过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而是在对部分情况审计查证后,在主观推理基础上得出的片面结论。如部分项目审计评价为:某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某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较好等情况,凭主观推断给出评价意见,没有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作为依据。审计评价一个样,没有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效益性及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而是作一些单一笼统的评价,或不予评价,或统一评价为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3)审计评价用词不当、不严谨。审计评价在用词上把握不好,存在着用词不恰当的问题。如有的单位存在一定的违纪违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但在审计评价时往往顾及被审计单位的形象,或者迁就被审计单位,或是为了审计决定能够较快较好地落实,于是就把审计评价中的: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基本健全,夸大为:真实、合法、健全。还有的审计评价在对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肯定意见时,风险防范意识差,不用任何前缀词加以限制,语言表达过于绝对。如有的审计评价为:通过审计,某单位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某单位无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某个人清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被审单位和个人守法意识不强、经济业务活动错综复杂而审计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从范围、深度、广度上,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因此这类评价存在着巨大的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审计评价规范及评价准则相对落后。随着形势发展,审计评价准则相对落后。无论审计对象自身,还是国家对于审计对象的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制度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审计自身的发展看,审计的领域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财政管理的审计正不断加强,但与此相关的审计评价准则尚待建立,而现有审计评价规范过于抽象,操作性、实用性不够强。同时,由于新的审计评价准则等的规章制定相对建设缓慢,现有的审计评价规范规定不具体,较为抽象。只能以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种概念来定性,至于何种情况,依据什么“量”来定性不明确,使审计人员难以有章可循,把握不好审计评价。
(2)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由于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关于审计评价方面的许多重要内容在审计查证环节就被疏忽,更没有加工整理资料,对这些材料进行筛选和分类,不能使审计评价“典型、真实、新颖、充分”,在评价时不可避免的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单一笼统的含糊其词,应付过关,也造成了评价无依据。
(3)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由于部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强、审计技术手段、审计方法相对落后等客观因素以及被审计单位配合、提供支持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审计评价所涉及到的较多内容,要么无从涉及,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含糊其词,也造成了评价无依据。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是增强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视性认识,把握好“认识关”。审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审计评价事关审计工作的全局,不能漫不经心,等闲视之。能否客观地对被审单位和被审事项进行评价,既体现了审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又体现了具体审计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审计质量的好与坏,进而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最终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权威,反之,会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如果复议和诉讼失利,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只有把好“认识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评价不实的问题。
二是增强审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把握好“调查取证关”。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审计人员掌握科学审计方法和现代审计手段的能力,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熟练运用各项辅助审计手段,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性、符合性测试,全面详细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同时,确定审计重点,进行抽样审计。运用合理的审计技术方法,查深查透被每一个具体审计事项、具体环节,保证关键点的深入挖掘,判断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具体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最后,利用好审计取证,做出合理评价。审计人员应努力提高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综合思考、分析问题,根据《审计评价准则》对被审单位和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是增强防范审计评价环节风险工作,把握好“复核关”。目前,审计机关的复核机构和复核人员往往比较注重复核审计程序是否正确、到位,审计查处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恰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而往往忽视了对审计评价的复核。因此,作为审计机关的复核人员,必须重视对审计评价工作的复核,把对审计评价的复核与对审计程序的复核、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的复核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审计评价意见的复核力度,彻底纠正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复核关”,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降低审计评价环节的风险。
『贰』 如何评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抄审计指引实施意见》实施已经近两年时间,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一种全新业务,相关理论研究较少,且比较零星,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审计实务工作也处在探索阶段,难免存在一定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时,如何既能对企业内部控制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能尽量降低自身的审计风险,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叁』 如何做好内部审计的感想
公司内部审计其实是公司最后最重要的一道关口,防范错弊,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对企业的长治久安是功不可没的。这就决定了审计绝不是查查账就可以了,还应该通过与被审单位沟通,持职业怀疑的态度关注企业的业务流程,梳理流程,总结风险点,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公司其他部门可能各部门说各部门的好,但审计应该做企业的第三只眼,站在相对独立的角度去看问题,敢于向高管问责。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长重视审计,并赋予审计应有的权利。经营方面的损失。
一般来说现代内审有以下几个作用:
(1)风险评估及预防风险评估是指内部审计对风险的识别及评价和评估相应措施应对风险的过程和方式。风险预防是指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各方面经济活动的检查监督,找出薄弱环节,尽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风险的预警作用,再进行风险控制。内部审计通过将风险评价和风险预防做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经常而及时地了解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发现企业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评价机制,帮助企业高层注意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3)咨询职能随着市场风险变得越来越复杂,集团下属企业自身判断能力是不足,以及企业各部门业务专业知识的狭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在企业中承担着咨询的职能。内部审计能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项进行制止,预防出现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经营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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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如何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一、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1、审计部门根据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审计单位,编制年度、半年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2、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直接布置的专项工作制定专项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二、组建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性质、业务量、难度及时间进度,并结合有关领导及部门对内部控制审计任务的特殊要求和规避原则,组织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和聘请有关专家,组建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任命工作组组长,并对工作组成员提出任务性质、工作量、完成时间、注意事项等要求,同时进行审计前有关法律法规、主要业务培训,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三、编制内部控制审计方案
1、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组长负责编制内部控制审计方案。
2、内部控制审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审计的时间、审计的范围、审计的方式、审计的内容、人员的分工等。审计的内容包括:
(1)合规性审计。即企业内部控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符合证券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全面性与系统性审计。内部控制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监督检查等方方面面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全体员工。企业的每一个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负责的作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到其他人员或制度的监督与制约。内部控制使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形成较为系统的既互相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确保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最终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3)内部牵制及不相容审计。内部牵制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以及各岗位之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将有关责任进行分配,使单独的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对任何一项或多项经济业务活动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不相容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的验证、核对和制约。
(4)权责和奖惩审计。即审计企业是否根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赋予相应的权限;制定操作规程和处理程序、手续是否可行;是否确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权限和责任是否合适,奖惩是否得当;是否使权有所属,责有所归,利有所享,有无发生越权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5)成本效益审计。在内部控制活动中是否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即是否以最小的控制或管理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否实行有选择的控制;是否努力降低控制成本,机构和人员是否尽量精简等。
(6)可操作性审计。内部控制是否符合企业实际,业务流程控制点的设置和授权项目权限的确定,是否考虑实际管理工作中可行性,能否保证其可操作性。
3、内部控制审计方案要保证能够使审计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达审计通知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于实施现场审计前2-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内部控制审计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被审计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参加审计人员,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要有一名审计工作协调员,负责审计联络工作及有关事项。
五、进行现场审计
1、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进驻现场后,要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2、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现场调查内部控制
(1)审计工作组审阅各种文件,询问被审计单位的员工,了解员工对相关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熟悉和掌握情况。
(2)审计工作组按照内部控制中规定的各业务流程步骤和控制程序,将需要调查的内容事先编制成标准式的问卷调查表,直接询问或发给被审计单位和部门,有关当事人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交回检查组。
(3)整理问卷调查表,对照内部控制确定现场审计的重点。
3、审计工作组现场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
(1)审计人员按照内部控制审计方案中确定的审计方法和步骤、范围和数量及分工,采用查阅、询问、核对、盘点、分析性复核、审阅证据、穿行测试和实地观察等方法,根据现场确定的审计重点,对照内部控制规定的业务流程步骤、控制点和监督检查方法,抽取一定的经济业务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检查内部控制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程度。
(2)审计人员将测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已有的改正措施)记录于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在工作底稿上签字确认。
(3)内部控制审计组组长指定专人复核工作底稿,提出复核意见,必要时重新进行测试。
(4)进行现场总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审计组组长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审计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以测试记录为依据,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从不相容职务是否在实质上做到相互分离、是否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履行职责以及是否一贯有效的执行等方面,对所检查的控制点和流程进行评价,分析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评价该单位内部控制的成效,初步形成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将评价结论记录于工作底稿,审计组组长对审计评价结果负责。审计组将检查、评价结论告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并与其充分讨论沟通,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评价结论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签字确认,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六、撰写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对审计工作底稿、工作记录、相关证据进行汇总整理,完善审计意见,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和审计评价结论、奖惩意见等。内部审计工作组组长审定审计报告并签字。
七、后续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根据审计报告跟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改进后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审计作为企业的重要监督部门,积极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审计工作,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从而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提供保障。
『伍』 如何开展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目前我国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便(2007)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目的在于推动国内上市公司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填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空白,从而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打下基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必须要有一套客观可行的基本参照标准。这套标准不仅可为企业自我评估和改进其内部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各方面的沟通与理解提供统一的基础。我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方面虽已进入起步阶段,但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势在必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框架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完善性,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应从目标定位、内容范围以及设置方式等方面来综合考虑,既可以从企业管理与控制的目标入手,也可以从内部控制要素入手。但无论怎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都可以分为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这里所说的一般标准大致包括3方面,即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具体标准由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和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要素评价标准可分为5个方面,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作业层级评价标准因其繁琐复杂,难以穷尽,如以生产性企业为例进行框架构建,可分为5个业务循环,即销售业务循环、购货业务循环、生产业务循环、薪金业务循环和理财业务循环。在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中,要素评价标准以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为基础。一般标准测试的3大方面首先是完整性。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完整是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同时又是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了。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可以从企业资源利用角度去审视:应有“人力资源控制系统、物力资源控制系统、财力资源控制系统、信息资源控制系统”;从经营环节角度去审视:应有“供应环节控制系统、生产环节控制系统、销售环节控制系统”;等等。在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时,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规模愈大,业务复杂程度就愈高,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要求也愈高。其次是合理性。企业设置内部控制切忌照抄照搬,因此应当考虑企业内控设计和执行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因为,企业所处行业、组织规模、交易性质、经济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同的企业就应当根据其不同的特点设置内部控制制度。在对某一企业评价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时,要注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安排过多或不必要的控制点;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既不能分工过细,又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同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要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第三是有效性。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该体现在是否能为提高经营效益、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循法律法规方面提供合理保证,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在内部控制评价的3个一般标准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其完整性与合理性为基础,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则以其有效性为目的。在对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评价时,要注意内部控制不仅仅需要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项具体制度也要有明确的目的并发挥其自身的作用。要审核内部控制系统是否相互协调,自相矛盾;是否顾此失彼、相互制约;是否有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要关注内部控制是否适度,如果过严则会使管理活动失去活力,影响相关方积极性的发挥;过宽又会引起运行的机制失调,达不到控制目的。具体标准测试的5大要素在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时,只有先从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入手,对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有了认识之后,才能从整体上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完整、合理、有效作出判断。对具体标准的评价方法常用的有“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可以按下列步骤:首先是企业控制环境。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为依据,对企业进行测评。主要有: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管理架构是否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是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层及业务环节是否开展内控培训,让内部风险防范成为高管的共识;是否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企业高管人员和采购人员是否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所有的重要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在购销活动中首先签订阳光协议,要求其操作过程透明公开,禁止商业贿赂等行为。其次是企业风险。企业管理层应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必要的对策。在对企业风险防范作测评时,应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是否建立审计委员和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是否对已发现的企业各类风险有控制措施,如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及相关制度是否向子公司延伸,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安全。同时,还要关注对相关业务项目及已知风险点是否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提示及完善,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重大采购二次询价”,建立“不合格供应黑名单”是否有实时监控。是否对客户建立资信信息档案、是否定期梳理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的业务或项目等等。第三是企业控制活动。企业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在对企业控制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组织机构方面采取的控制活动和内控制度方面采取的控制活动。在组织结构方面重点审核: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是否合理设置和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相互分离,是否成立相关法律事务部门和职能,对采购与验收等环节是否设置相互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分离。企业是否把业务流程作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点,设置关键控制点和反馈系统。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审核:企业是否制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总经理事权规则、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检查监督制度等。第四是企业信息与沟通。在对企业信息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公司是否已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公司的日常业务包括资产、财务管理等是否实行流程表单化管理和建立ERP系统。第五是企业检查与监督。在对企业该项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公司是否已制定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法,该项工作是否在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有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有相关制度。如:基建项目是否有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主要领导的离任是否实施责任审计,重大投资、担保、抵押、关联交易是否建立审核会签制度;以及是否有对公司重要物资、设备、原材料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对公司现金、银行账户的抽查制度等。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作出评价,包括被评价的企业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是否对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有控制和防范作用等,都有赖于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相信通过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实践的积累,一套比较成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不久将会建立。
『陆』 如何进行内部控制的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其实是公司最后最重要的一道关口,防范错弊,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对企业的长治久安是功不可没的。这就决定了审计绝不是查查账就可以了,还应该通过与被审单位沟通,持职业怀疑的态度关注企业的业务流程,梳理流程,总结风险点,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公司其他部门可能各部门说各部门的好,但审计应该做企业的第三只眼,站在相对独立的角度去看问题,敢于向高管问责。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长重视审计,并赋予审计应有的权利。经营方面的损失。
一般来说现代内审有以下几个作用:
(1)风险评估及预防风险评估是指内部审计对风险的识别及评价和评估相应措施应对风险的过程和方式。风险预防是指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各方面经济活动的检查监督,找出薄弱环节,尽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风险的预警作用,再进行风险控制。内部审计通过将风险评价和风险预防做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经常而及时地了解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发现企业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评价机制,帮助企业高层注意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3)咨询职能随着市场风险变得越来越复杂,集团下属企业自身判断能力是不足,以及企业各部门业务专业知识的狭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在企业中承担着咨询的职能。内部审计能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项进行制止,预防出现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经营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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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如何进行内部效益审计评价
一、效益审计的含义根据我国《审计法》第二条“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所以,目前对于我国的国家审计来说,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只能称之为“效益审计”。国外与之相类似的为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内容主要包括:“3E”即经济、效率、效果性和“5E”在三者之加上、经济活动的适当性和环境性。笔者认为《审计法》中所称的效益审计是由审计机关进行的,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根据一定的标准,确定其经济管理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使其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审计活动。效益审计实质上是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管理制度(法规)审计的统一体。
真实合法审计就是目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等等,主要是审计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会计则是反映经济活动全貌的信息系统,审计通过审查会计资料,对生产要素、设备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生产流程等进行评价鉴证,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最终达到确定或解除经济责任的目的,主要侧重于“物质层面的审计”。目前的真实合法审计,在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成果考核、审计程序管理和审计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还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色彩,只注重审计任务和程序,忽略了审计的目的和效率。使各级审计机关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完成审计项目计划数量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上,缺少从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的角度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从而出现了违纪金额居高不下,重复违纪经常发生的不正常现象。所以审计机关如果只检查政府机构及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关注预算安排的资金是否被“真实”、“合法”地花掉了,而不检查政府机构的工作目标,评价其工作的效果、效率和效益,那么,这样的审计活动就偏离了审计的根本目的,违背了审计的基本性质。
管理制度(法规)审计就是跳出可见的物质层面,对被审计单位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审计对象管理制度或相关法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鉴证,在此基础上,对管理制度或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推动有关制度规定的出台,主要侧重于“管理层面的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新的公共管理理念更加重视政府的效益和责任。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的效率还比较低、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靠市场的机制来解决,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审计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就必须强化对公共资金流转过程及使用效果的监督与评价,从而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
经营战略审计(或管理审计的一部分)就是认真分析国内和国际市场形势,对审计对象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以及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计,逐步解决盲目决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大于财务管理损失浪费的不正常现象。如:为了片面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决策,出现“半拉子”工程等,造成严重投资浪费。这样的就应属于“经营战略审计”范畴。
总之,经济效益审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真实合法审计、管理制度审计、经营战略审计三者的界限不十分严格,因此说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动态的审计,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不仅要评价工作成果,更重要的是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发展战略,以促进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开展效益审计的必要性(一)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是民主法制发展的要求。
随着民主与法制的进程加快,人们对政府管理、利用公共资源的效益日益关注,并逐渐从关注过程到关注结果、从关注投入到关注产出,对管理利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将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核心。因此国家审计不能仅仅在评价财务控制、停留确定财政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的层面上,而应从评价政府运用其资源效益的角度审查其内部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通过审计检查其是否达到法律要求及法定工作目标,评价其工作效果与成效。
(二)效益审计是法定的要求。
《审计法》确定了审计工作的三大目标,真实、合法、效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效益是审计的重点,尤其是发达国家,真实合规性问题已经解决得比较好,发现的问题比较少,所以审计机关重点就是关注效益问题。我们目前的审计工作目标大多局限于真实性和合法性,侧重于评价和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或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管理和利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方面评价较少。就拿基本建设投资来讲,出问题的烂尾工程、腐败工程,看似基建程序形式基本合法,究其实质决策阶段的可行性论证只是履行个程序(政府在此之前已经基本定好调子),导致决策不符合地方实际,使项目形式上合法,而实际效益经不起检验。因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法,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项目,必须使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三足鼎立,效益审计势在必行。
(三)效益审计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十六大提出,审计工作要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经济责任审计是基层审计机关履行这一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日益成为基层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目前基层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局限于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对效益方面涉及不多,因此确切地说这只能是领导干部的财务责任。而作为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领导干部来说,利用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服务社会的效果性、经济性和效率性才是其主要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深入开展,要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工具,必须将经济活动和行政责任联系起来,将领导干部能够掌控的财政资金、公共资源与其所承担的具体业务职责结合起来审计,这就需要关注其职责范围内,由其决策的事业、项目的效益情况,从重大决策如何做出、花了多少成本、效果如何等方面着手,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这样才能真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四)效益审计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会带来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也势必带来各级政府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的根本性转变,各级政府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资金分配等方面将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效益。审计工作要适应这一根本转变的需要,更高层次地发挥审计“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作用,就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及时更新、调整审计理念,转变原有的思维定式和思维方法,打破原有的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习惯做法,大力推动效益审计,监督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无为行政”,制造表面政绩工程的“表象行政”和不惜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生态环境进行粗滥开发的“短期低效行政”,使一方经济不断朝着科学、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存在的难点(一)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模糊,操作难度大。效益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按其性质的不同可以有多种,包括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计划目标、技术经济定额、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地区或行业标准、管理效率标准、资源利用效率标准、经济效益标准、社会效益标准、生态环境效益标准等等,尤其是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标准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在具体操作上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行业部门有不同的标准,甚至是同一项目,会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有天壤之别。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多样性使审计人员难以适从。
(二)效益审计的法律、法规依据缺乏。由于效益审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制定未能及时出台,致使审计执法依据不充分。如审计法对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授权、效益审计报告的报送对象和法律地位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在审计署颁布的38个规范中基本不涉及效益审计。审计署最近颁布的审计长5号令通过的《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也只对审计事项效益性的评价原则作了简单说明,无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效益审计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滞后,使得我们审计人员在调查取证,收集资料过程中面临不少尴尬。
(三)效益审计专业人员不足。效益审计涉及面广,既要从微观去计算分析又要从宏观去判断和评价,常常用到数学分析方法包括回归分析法、线性规划法、投入产出法等,以及现代管理方法包括量本利分析法、预测分析法、决策分析法、价值工程和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需要多学科的知识。传统的财务审计人员具备财务收支审计专业知识但缺乏评价政府工作效益的意识、知识及技术技能。
。一般说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县市长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可成为效益审计的突破口。
(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要求政府使用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县市审计工作不仅在查处违纪违规方面履行职责,还要在促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投资效益审计是审计机关对有政府资金参与的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效益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投资效益审计在县市级审计机关的开展,对于更好的发挥基层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并为以后相关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县市政府审计部门及相关单位,或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格政府投资管理,根据不同类型政府负债的形成规律,积极探索规范政府行为的途径,并相应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机制建设,加强对县市债务和财政风险的审计监督工作。把投资项目政府负债特别是显性的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的相对严重程度,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在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中,首先,要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财政专项效益审计不同于以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能仅仅局限在财务收支审计思维上,要跳出长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模式,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基础上,主要侧重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必须统筹兼顾,依此来确定具体的审计目标和范围。其次,要选准切入点,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每一个项目的效益审计侧重点不一样,这就要根据具体目标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重要方面,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再次,要选择恰当评价依据和标准,慎重评价审计事项。效益审计的评价依据和标准主要为国家法律和规章、各种计划、定额标准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果、环境影响等,审计不能局限于项目的完成或立项时的效益预测评估情况等,要全面分析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损失浪费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是专项资金审计的核心问题。效益审计应紧扣资源配置是否合理,财务支出范围是否过大、管理是否规范科学,有无损失浪费等主线,来开展。通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从广义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也属于效益审计的范畴,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目前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经济责任时,主要是从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来划分。直接责任:即被审计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领导的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违反了财经纪律而应当承担的责任。主管责任:即在职权范围内,因管理上的疏忽而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违反了财经纪律而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反映其对资金使用效益应承担的责任。应突破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模式,从根本上改变“就账论账”的传统方法。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包括重大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引进外资等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等。审查投资的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有无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的。从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捌』 如何利用以往审计成果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第十条 审计人员在确定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内部控制 的以下固有限制: 即使是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也可能因执行人员有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而失效; 内部控制可能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第十一条 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审计人员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在确定 了解内部控制所应当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审计人员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固有风险的评估结果。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了解内部控制时,应当合理利用以往的专业经验。对于重要的内部控制,通常 还可实施以下程序: 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和事项进行符合测试。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控制环境,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阶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 态度、认识和措施。影响控制环境的主要因素有: 控制系统。第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会计系统,以识别和理解: 重大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过程。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以下主要控制程序,以合理确定相关审计程序: 独立稽核或检查。第十六条 内部独立的管理稽核或检查是被审计单位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员应当考虑下 列因素,对内部管理稽核工作质量进行研究和评价,以确定是否利用其工作结果: 管理阶层对内部稽核工作的重视程度。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可采用文字叙述、调查问卷、核对表、流程图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 价,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将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阶层。必 要时,可出具审计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