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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贫困户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2-04 02:30:25

『壹』 沂水县低保几月份申请现在是6月28如果申请低保还会批准吗

确实困难并且其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的民政局划定的低保线就会批准。
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穷我也不要。
丁: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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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贰』 贫困户有什么补助

贫困户教育补助:

1.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4.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 (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 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1.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2.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2)沂水县贫困户的政策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2.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3.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4.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6.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7.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叁』 贫困户这几年该享受哪政策

1、农村低保金领取

农村低保是国家给于农村贫困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开始各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提高了农村低保金额,而且实现了分类施保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同时还将会杜绝违规领取低保、低保养懒汉等问题。

2、农村医疗保障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进一步扩大医疗贫困户,让贫困户的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健康扶贫,改善因病返贫的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农村危房改造是为改善农村贫困家庭的居住环境,针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其他贫困户只要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都能够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补贴金额跟家庭困难程度挂钩:2000-20000元不等。

4、光伏扶贫

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5、贫困户免费职业培训扶贫

贫困户有了赚钱的技能,才能从根本摆脱贫困。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

6、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不过想要领取到农村贫困补贴,那么就必须要符合农村贫困户的评定标准,2018年农村贫困户的评定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处于当地贫困线之下的农民将会通过建档立卡的安抚你告诉进行贫困户的认定,而一些家庭由于结婚、修房、好吃懒做.赌博导致重新返回贫困线的人群将不会纳入到贫困户的救助范围。

『肆』 沂水县新农保政策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

沂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

沂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发〔2010〕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新农保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积极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切实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第三条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地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发动和实施。

第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新农保工作,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农保处”)为县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帐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相关工作,对乡镇劳保所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乡镇劳保所为各乡镇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审核,录入有关信息,并负责保险费的收缴、待遇折卡的发放,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村协办员具体负责本村新农保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发放银行折、卡,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县新农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新农保工作。

第二章 参保登记与管理

第六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辖区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并选择缴费档次(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缴费额”栏不填)。重度残疾人需携带残疾证(一、二级);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父母年满49周岁参保的需携带计划生育证明。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并留存指纹确认。

第七条 村协办员负责审核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一并上报乡镇劳保所。参保者本人也可持上述材料到乡镇劳保所直接办理参保手续。

第八条 乡镇劳保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处。

第九条 县农保处对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并建立电子档案。

第十条 需变更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参保表》等)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村协办员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劳保所。参保者本人也可到乡镇劳保所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乡镇劳保所审核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农保处。县农保处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三章 基金构成与缴费标准

第十一条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至60周岁止。

新农保试点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含补缴)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根据国家规定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选择缴费400元以下(含400元)档次的,财政给予补贴30元;选择缴费500元档次的,财政给予补贴35元;选择缴费800元档次的,财政给予补贴40元;选择缴费1000元档次的,财政给予补贴45元。农村重度残疾人缴费,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市、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未达到60周岁的五保供养人员参保的,由所在村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父母年满49周岁参保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50元缴费补贴。参保人缴费不重复享受政府补贴。

第四章 保险费收缴

第十二条 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3月份。

村协办员具体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工作。收缴当日要及时核对缴费人数、保险费等是否一致,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以下简称《缴费明细表》),无误后将《缴费明细表》和保险费上报乡镇劳保所。有集体补助或其他资助的,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明细表》并报乡镇劳保所。

乡镇劳保所审核无误后,及时将缴费情况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经汇总后编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汇总表》(以下简称《缴费汇总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汇总表》(以下简称《补助汇总表》),并将保险费及相关材料报县农保处。

县农保处对乡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缴费确认,开具《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根据缴费确认情况填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汇总表》交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同时,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或其他资助、财政补贴计入个人帐户,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第十三条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及时到村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表》),并由村协办员连同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上报到乡镇劳保所。

乡镇劳保所对参保人员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农保处。县农保处对补缴信息复核无误后予以确认,开具发票,并将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第五章 个人帐户建立和管理

第十四条 县农保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以及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帐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帐户中单独记录。

第十五条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县农保处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时对当年度的个人帐户储存额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可查询本人的个人帐户等相关信息。参保人员对个人帐户记录有异议的,县农保处要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县(市、区)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新农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登记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

(4)跨县(市、区)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接收地县级以上经办机构接收函。

(5)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或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第十八条 村协办员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劳保所。乡镇劳保所审核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将上述材料上报县农保处。农保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并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六章 待遇核定与支付

第十九条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县农业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二十条 领取新农保待遇的手续。

(一)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以下简称《领取通知表》),办理领取手续;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到龄的,乡镇劳保所按月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查询下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将到龄人员名单交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到龄人员持《参保表》、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填写《领取通知表》,村协办员检查相关材料后报乡镇劳保所审核。

(二)乡镇劳保所审核后,负责将参保人员的《参保表》、《领取通知表》等材料上报县农保处。

(三)县农保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标准,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并存档。同时将确认的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反馈给乡镇,由乡镇打印花名册交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后由村写出公示报告报乡镇劳保所,劳保所审核后报县农保处;县农保处将待遇领取人员明细信息提供给银行,银行为其开户,并制作银行折、卡,银行将折、卡送县农保处,通过劳保所和村协办员发放给领取人。

县农保处编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送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后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

第二十一条 新农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银行应及时将养老金划入待遇领取人员银行存折,同时向县农保处传送支付回执,并反馈资金支付明细。每月月末前,县农保处核对无误后,将支付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并相应扣减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帐户记录额。

第七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新农保基金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县农保处开设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用于基金收支存储。新农保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平调或侵占。

第八章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与衔接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关系的转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可将其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转入新的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保险关系暂存于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再转移。

第二十四条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帐户养老金,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但已领取的参保人,一律停止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到龄前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原个人帐户剩余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帐户;对已参加老农保未领取的人员,原个人帐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帐户,具体核算办法按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农保与原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632号)执行。

1、分段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2009年12月31日前的老农保个人帐户积累按原支付系数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2010年1月1日后个人帐户积累按新农保支付系数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到达领取年龄时,按上述两个计发系数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之和领取。鲁人社字〔2010〕632号文件下发之日前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不变。

2、老农保基金折算缴费年限。在国家及省新农保制度实施前缴纳的老农保基金积累,在纳入国家及省新农保试点实施时,可一次性按当地新农保制度方案公布的最低交费档次折算缴费年限,但最长不超过本人参加老农保第一次缴费到本地实施新农保制度之间的年数(中间允许断保),同时,折算的年数最长不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按15年计。政府不再对老农保基金积累折算的缴费年数追加缴费补贴。

第二十五条 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农村复退军人参加新农保,其军龄视为缴费年限。

第二十七条 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沂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伍』 政府对贫困户有那些扶贫政策呢

扶贫政策:

一是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二是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四是教育扶贫,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和措施,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帮扶政策:

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和签约服务:每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率100%;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100%。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前和住院中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并提供医疗卡、身份证即可享受诊疗服务,出院时按结算费用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5)沂水县贫困户的政策扩展阅读:

2015年1月,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五、六年时间了,时不我待,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真抓实干,不能光喊口号,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

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4个切实”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二是要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三是要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陆』 现在的贫困户的政策是怎样的

一要提高“两项制度”衔接帮扶的面和资金投入量。国家推行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是惠及广大贫困人群的一项好政策,也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的新举措。
二要提高对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一个地方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政治问题,一个家庭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教育问题。
三要提高对贫困户的医疗救助。
四要对贫困地区产业给予补贴。

望采纳

『柒』 贫困户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很早就有了,但是13年后。政策开始好起来了。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版严格的划分标准:即权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绝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相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捌』 2020年贫困户新政策

只有低保户才能享受低保待遇,所谓的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8)沂水县贫困户的政策扩展阅读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天1美元收入的标准。

『玖』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国家哪些政策

一、危房补助政策

住房属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扶贫安居和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

(一)扶贫安居。享受扶贫安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无偿补助3万元,农危改贷款5万元(政府连续3年贴息3%,农户承担2%的利息);

(二)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搬迁分为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和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享受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补助标准如下:1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

2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3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6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1.8万元,合计7.8万元。4人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8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4万元,合计10.4万元。

5人(及以上)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10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3万元,合计13万元。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目前统一的每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不超过6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的政策。

2、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建房补助。享受县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户4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原址、原拆、原建,其拆除旧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复垦的,每户再补助1万元,合计5万元;对能拆除旧房且老宅基地能复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拆除旧房、自负安全),每户再补助2万元,合计6万元;能拆除旧房而不愿意拆除旧房、无房可拆和虽然有房但不能拆除旧房的,只补助4万元的建房补助。

(2)贷款政策。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农发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不变,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不变,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三)住房维修改造。住房属C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每户补助1万元。

二、产业扶贫政策

(一)专项扶持。发展养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0元,其余种养业户均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养业所需的种(畜)禽、种子、种苗补助。

(二)金融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为5%。其中:贷款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政府贴息5%;贷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政府贴息4%,贷款农户承担1%。贷款本金农户自行偿还。

三、教育扶持政策

(一)14年免费教育。

1、实施时间: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免费对象:我县就读学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实施范围:实施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范围主要是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对普通高中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4、免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2年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3年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并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

5、补助生活费:在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雨露计划。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正在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含已脱贫学生、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子女不是的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四、技能培训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家庭成员,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技能培训,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或县人力资源办免费组织培训。

(9)沂水县贫困户的政策扩展阅读

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

参考资料来源:威信人民政府-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户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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