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公示报告
⑴ 慰问贫困户公示
如果是这样,你就应该提前一天去当地走一趟,要不带领导去了出问题。领导就说你办事不利。
⑵ 农村贫困户如何写报告申请低保
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主要有两种做法
。
一是补差法。
就是由政府事先确定本年度当地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低于这个水平的就可以申请低保
向村委会申请
),本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上述水平的,就可以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民政部门审核,然后再向群众公示,没有异议的,则由民政部门发放救济金。
救济金数额=(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本人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数。
二是定额法。
就是由政府事先确定本年度当地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800元、600元等几个档次,符合条件的则每年每人补贴一定的数额,详见下表),本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上述水平的,就可以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民政部门审核,然后再向群众公示,没有异议的,则由民政部门发放救济金。
举例如下:
家庭人均年收入年终人均一次性补贴
低于600元的200元
600-800元的
100元
800-1000元
50元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经济相对较差的地区采用这一办法。
说明:
上述两种做法都是以本人家庭收入情况为依据的。
而与本人有没有成家,有多少小孩,承包多少土地等,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申请低保。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的收入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老人,小孩,有人供养的,应与供养者的收入一并计算。
⑶ 农村贫困户如何报告申请低保
农村贫困户申请低保要注意申请条件、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和证明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三)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3、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其中,属承租私房居住或在其户籍地址以外的亲属或非亲属处居住的城镇居民家庭,还须提供市或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5、储蓄及其他金融性财凭证;
6、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7、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8、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
9、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市或区、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10、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患严重疾病暂失业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本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建议病休期间的证明;
11、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被拆迁人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
12、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人证》,其中,无生活自理能力又无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生活自理能力、无经济收入证明,无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就业能力证明;
13、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
14、农业家庭应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证明;
15、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组成的家庭,其中属农业户籍的配偶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的证明;
16、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⑷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怎么写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尊敬的村委会:
申请人:XXX,现年X岁,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系X乡村X人,家庭人口X人,其中有劳动能力X人,年收入X元。
特此申请为贫困户。
申请人:
x年x月x日
(4)贫困户公示报告扩展阅读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条件:
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3、家中有现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监委会主任、妇联主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4、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且在编的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7、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9、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注意:违反上述九条的农户需要从贫困户中剔除或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但是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如家庭突然遭遇重大变故),如果村上民主评议通过了,报县级核准同意后可进入贫困户。
⑸ 贫困户识别程序两公开一公示是什么
开展群众路线活动过程中,县扶贫(移民)办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作为扶贫专开发为民属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户主申请、小组提名、评议票决、公示审批的方式,整户识别。
⑹ 贫困户公示名单
你这是磕碜人呢 偷偷领救济金就可以了 加油兄弟
⑺ 孝善扶贫公示怎样写
你到网络上去搜索一下,找个样板照着,网络上面应该有。
⑻ 贫困人口识别中“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什么
“两公示”指的是:(1)村委会公示(2)各行政村公示;
“一公告”指的是:各行政村内公告;
贫困户识别以农牧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牧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扶贫部门复审的流程进行整户识别。
各村召开村(牧)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由村(牧)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扶贫部门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8)贫困户公示报告扩展阅读:
扶贫对象识别
(1)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
(2)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①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包括饮水安全)。
②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③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④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⑤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⑼ 贫困人口识别“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什么
"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
1、社区要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并完善异议复核制度。
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二点,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公示程序。
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社区要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并完善异议复核制度。
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
(9)贫困户公示报告扩展阅读
参照《农村低保政策》第三条,农低保审核审批流程。
农村低保认定程序主要是“三环节、十步骤”程序:村环节:受理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困、一榜公示;镇环节:社会事务办复核、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环节: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
村环节:受理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困、一榜公示
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备案;
村(居)民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调查小组至少有1名国家正式干部,2人以上一同入户调查;
组织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困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困”会,会议在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乡镇委派挂村镇级领导、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包村部门干部参加和指导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民主评困评议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户籍在本村(居)委会的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支“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代表,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民主评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宣讲政策、介绍调查核查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
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5—7天以上。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社会事务办。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镇环节:社会事务办复核、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
乡镇社会事务办在收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采取资料审阅和入户抽查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有关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
召开乡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小组会议,会议由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对申报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的抽查复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审核小组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组成:乡镇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监察室、财政分局、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人社中心、林业站、畜牧站、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支书组成;
将审核情况和拟保障对象名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示栏公示5--7天。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县环节: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
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与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入户抽查工作;
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类别和补助标准;
委托乡镇、村民委员会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示评审情况5--7天;
根据公示结果,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发给《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的下一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本人,并告知原因。
⑽ 精准扶贫两公示一公告是什么意思
贫困人口识别中“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通过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精准扶贫两公示一公告】
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告。
【贫困户评选步骤和过程“两公示一公告”】
1、 召开动员大会、村组会议、群众大会,向群众宣传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文件精神。
2、 根据自己的贫困情况,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
3、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通过公平、公正地投票选举贫困户,确定贫困户初选名单。
4、 确定了初选名单,对初选名单在村级公开栏上和村民活动相当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一公示)。
5、 公示7天之后没有任何异议,村委会向乡政府打报告(一公告)。
6、 乡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确认。
7、 将贫困户拟定名单在乡政府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并且在村级也要进行公示(二公示)。
(10)贫困户公示报告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
扶贫对象识别
(1)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
(2)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①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包括饮水安全)。
②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③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④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⑤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