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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1-31 12:38:01

『壹』 浙江省杭州市高山移民政策那年出台的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浙江省杭州市高山移民政策是2004年出台的,每年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版的补助政策如下权:

  1. 搬迁对象中属于集中建房安置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中6000元补助到农户,2000元用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土地复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解决。

  2. 搬迁对象中属于分散安置或异地购买低于当地市场均价首套住房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配套基础设施自行解决。

  3. 搬迁对象利用拟复垦的住宅及附属设施与拟申报复垦、质量较好的农房或已农转城但不能复垦的“夹心房”、“连体房”进行置换的,人均补助6000元。

  4. 搬迁对象中到县外安置的人均补助10000元(超出市上补助标准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5. 搬迁对象中属D级危房改造和地灾避让搬迁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对象户自行选择D级危房改造、地灾避让搬迁补助政策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6. 属“五保”供养安置的对其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民政部门用于统筹建设五保家园。

以上每户享受补助人数以户籍人口数为准,且不能重复享受。凡此次享受搬迁补助政策的,今后5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

『贰』 涪陵区国土局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建设用地有哪些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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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现在扶贫政策

2017中国扶贫政策如下(以重庆市为例。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同小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市及渝东南片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县扶贫开发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提出如下计划。
一、充分认识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扶贫开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民生工程。
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石”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扶贫开发经历了 “二六越温达标”、“八七扶贫攻坚”、稳定解决温饱等阶段,目前已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全面攻坚新阶段。
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
按照人均纯收入 2300元/年的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低收入人口6.7万人,其中建档贫困户4.8万人、低保户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1%,较全市平均高 3.91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县仍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扶贫开发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加快建成扶贫开发示范县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要求,围绕打造“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总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一区三片”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为路径,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精准扶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
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
——点面结合、合力攻坚。
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把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落实好到人到户措施,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
立足实际,突出优势和特色,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引领。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
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年,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扶贫标准,实现4.8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完成 1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建设任务,全面建成“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将集中解决相对贫困、区域贫困、发展差距等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坚持“两个瞄准”,实行精准识别
1.瞄准贫困户,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
结合国家扶贫标准,瞄准贫困户,严格按照“七步四公示”(“七步”即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审核公示、规划帮扶、审批备案,“四公示”即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四次公示)要求,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行为,彻底改变“穷人帽子富人戴”现象,科学合理确定扶贫开发对象。
建立“重庆石柱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每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对信息系统中的贫困对象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识别方式,及时进行调整。
2.瞄准贫困村,找准制约发展突出问题。
按照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要求及“七有四通三解决”基本标准,找准群众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
对已经验收的贫困村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对正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不脱贫不验收达标。
(二)着眼突出困难,实施精准扶持
1.着力改善贫困农村环境。
把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发展基础。
加快建设沿江高速公路,启动西沱长江大桥、万黔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梁黔高速公路。
完成国省道改造116公里。
建设农村通畅公路530公里、撤并村通达公路145公里,解决33个撤并村群众出行问题。
新增和调整农村客运线路12条,增加农村客运车辆18台。
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标准,贫困村通畅工程每公里达到40万元。
加快推进万胜坝渠系、东方红、曹家湾等3 座水库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扎实开展10条中小河流治理,解决9.3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补助标准提高到729元/人。
充分利用“五小水利”重点县资金集中整治山坪塘859口,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8.5万亩。
加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力度,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农村电网。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完成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厂建设,实施62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范畴,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建设。
充分利用二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中央造林补贴等国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生态造林15.5万亩,石漠化面积1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41.5平方公里,增强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
到20**年,实现行政村通畅率达100%,乡镇客运和符合客运条件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农村安全饮用水率达到85%,森林覆盖率达到57.2%,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2.大力扶持特色支柱产业。
以产业扶贫为主线,加快建设武陵山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
坚持将财政扶贫资金的70%用于产业发展,以“三百”工程 (百村百园百企)为载体,围绕“3+7”特色效益产业,在每个贫困村培育1—2个主导产业。
完善县乡农产品市场体系,打造黄连、莼菜、辣椒等电子交易平台,加快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
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贫困农户抱团经营,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
依托“绿色生态、土家风情、历史文化”三大优势,围绕建成“中国黄水国际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目标,积极打造“大黄水”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5个;围绕“一县两极四区多点”布局,整合旅游、扶贫、民族发展等资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年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过50亿元,旅游产业成为带动旅游地区贫困群众增收主导产业。
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工业,开展辣椒、莼菜、优质牛羊肉等农副产品加工,建设渝东南地区农林产品加工基地,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
完善县校合作机制,深化校地合作;加快推进“重庆辣椒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实现辣椒生产标准化、加工精深化、质量安全化;深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巩固好辣椒、黄连6个专家大院,新建1个冷水鱼专家大院,加快“石柱黄连中兽药试验示范工程”、“石柱莼菜良种扩繁”建设;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帮助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
到20**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项目,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贫困群众步入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
3.全力推进连片整村扶贫。
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加速打造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示范县。
立足县域优势,借助政策“洼地”,加快实施《石柱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用好用足国家对连片特困区域发展的优惠政策,围绕“基础设施改善、骨干产业培育、社会服务保障、到户政策落实”等内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集中打造“大黄水”片区和方斗山、七曜山、西沱沿江三大片,培育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新村、乡村旅游示范片等一批示范亮点工程。
到20**年,“大黄水”片区财政专项投入达到 1200万元,全面建成全市连片扶贫试验区。
围绕“七有四通三解决”标准,引导发改、交通、水务、民族发展等政策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在52个整村脱贫村中推进水泥路、自来水、清洁能源、信息服务、商贸服务、优美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六到农家”工程,力争“建设一片、脱贫一片、带动一片”。
到20**年,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基本完成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任务。
4.扎实开展生态扶贫搬迁。
切实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抓。
坚持群众自愿、贫困户优先原则,瞄准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生态修复保护区等地的贫困群众,坚持农户自愿、梯度搬迁、房屋自建为主,适度集中搬迁、统建为辅的迁建模式,努力降低搬迁成本,坚决杜绝“搬近不搬远、搬富不搬穷”和“小产权房”现象。
争取市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山东省淄博市帮扶资金的70%、江津区帮扶资金的60%精准用于特困户搬迁补助及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好普通搬迁户、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每人0.6万元、0.8万元、1万元的补助政策。
对有意愿搬迁但无力搬迁的特别困难群众,采取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筹资搬迁。
整合水利、交通、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等资金,重点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路、电、气、通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安置区因地制宜打造辣椒、黄连、莼菜、中蜂、冷水鱼等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乡村旅游资金等向搬迁集中安置点倾斜,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或务工创业。
到20**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3.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2万人,迁出区生态修复 1.49万亩,贫困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5.稳步推进教育就业扶贫。
坚持扶贫先扶智,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23所、农村教师周转房480套1.68万平方米,实施4.1万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完成贫困乡镇中小学食堂、运动场、厕所、浴室等改扩建,逐步提高营养标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
对贫困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年保教费1500元、生活费6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就读小学和初中分别给予每年1000元和1250元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给予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低保家庭就读高中给予每年800元学费补助。
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畅通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绿色通道”,不让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打造电子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等4个骨干专业,创建4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把县职业教育中心建成现代职业教育市级示范学校;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实现学费全免,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住宿费 500元。
优先保障农村学校人员编制配备,大力培养全科教师,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师资短缺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对偏远地区教师提高生活补助。
每年选派城区教师 30名到贫困乡镇学校开展一年以上的支教,并对支教教师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教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
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开展贫困毕业生专场招聘,设立贫困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自主创业。
到20**年,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6.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贫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鼓励贫困户子女报考医护类院校,引导其毕业后回乡行医;用两年时间完成80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为每个贫困村配备村医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护人员对有执业资格的放宽到中专学历,村医每人每月专项补助不低于400元。
开展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年从县级医院选派专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到村卫生室开展一年期支医,对支医人员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医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
深入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入户和安装工作,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消除 “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
开展以“幸福山寨”为载体的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故事、送展览“五送”活动,丰富贫困群众业余生活。
实现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建成3—5户文化中心户,形成“农村30分钟文化圈”网络。
深入挖掘土家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文化村寨。
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为认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市政策规定适时提高低保标准。
切实加大对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的财政投入,对农村低保、五保、重点优扶对象、残疾人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资助。
探索扶贫小额保险,为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以及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
到20**年,农村贫困地区群众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到95%,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精准管理
1.创新金融扶贫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村资产。
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延伸。
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与贫困互助资金组织合作模式,加大对贫困农户的信贷投入力度。
规范互助资金的管理,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
完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对贫困户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2.深化结对帮扶机制。
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单位加大支持力度。
建立干部驻村结对工作制度,确保贫困村每年都有干部帮扶工作组,做到每位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深化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户制度,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现结对帮扶长效化、制度化。
3.强化资金整合机制。
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为平台,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为牵引、行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资金整合原则,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将相关资金集中解决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最基本、最急需问题,实行年初集中规划、阶段定期检查、年终实绩评比,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
4.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按照“整合、集中、统一、严管”要求,把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使用效益、评价结果相结合,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村级义务员监督制,鼓励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决策、项目监督和效果评估。
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推行偶数年全面审计、奇数年重点抽查制度,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力度。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对精准识别的贫困村、贫困对象,深入查找和分析贫困原因,因村施策、因人而异,制定帮扶规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
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作为主要指标,加大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履行扶贫职能职责情况的实绩考核。
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为主体、工作到村、责任到人”要求,建立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及时调整和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职能,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抓好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难题。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首要的民生来抓,按照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要求,共同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仗。
(二)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渠道不变、各计其功”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将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集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构建“大扶贫”格局。
县扶贫办要认真开展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持、技能提升等工作,侧重落实好到人到户政策。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困难群众行路、饮水、上学、就医、就业等工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联系帮扶贫困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本部门信息、项目、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
各乡镇要组织好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充分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三)营造良好环境。
准确把握扶贫宣传导向,大力宣传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示全县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和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
《石柱报》、中国·石柱网、石柱手机报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工作动态。
各乡镇要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对重点项目要有明显标志标识,客观反映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关心关爱。
(四)强化队伍建设。
以培养吃苦耐劳、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扶贫干部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联系贫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增进与贫困群众的血肉感情。
对县、乡镇扶贫干部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培训,提高扶贫系统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素质。
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驻村扶贫特派员选派工作,每个乡镇配备1名扶贫专干,每个贫困村有1名大学生村官,鼓励优秀的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增强村级领导班子带领脱贫致富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督促扶贫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建设有理想、懂政策、熟业务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肆』 求助高山移民补助政策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1.搬迁对象中属于集中建房安置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中版6000元补助到农户,权2000元用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土地复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解决。

2.搬迁对象中属于分散安置或异地购买低于当地市场均价首套住房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配套基础设施自行解决。

3.搬迁对象利用拟复垦的住宅及附属设施与拟申报复垦、质量较好的农房或已农转城但不能复垦的“夹心房”、“连体房”进行置换的,人均补助6000元。

4.搬迁对象中到县外安置的人均补助10000元(超出市上补助标准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5.搬迁对象中属D级危房改造和地灾避让搬迁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对象户自行选择D级危房改造、地灾避让搬迁补助政策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6.属“五保”供养安置的对其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民政部门用于统筹建设五保家园。

以上每户享受补助人数以户籍人口数为准,且不能重复享受。凡此次享受搬迁补助政策的,今后5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

『伍』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政策是否有名额规定

关于明确高山来生态扶自贫搬迁有关政策的通知 - 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
http://www.cqagri.gov.cn/Details.aspx?topicId=531668&ci=501&psi=32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x.cq.gov.cn/Item/12032.aspx

『陆』 重庆高山生态移民安置点用地不用征收吗

安置点的用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同时规定:搬迁补助对象必须是一户一宅,建(购)新房后原宅基地必须复垦,并且不得重复享受不同搬迁方式的补助。

关于重庆市高山生态移民搬迁的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根据市(区)高山生态移民相关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可享受相关补助。

1、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地区,生产生活极为不便、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

2、居住地属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

3、居住地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建设投资大且效益不好的。

4、居住在地质灾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等地质灾害点需要搬迁的。

5、进城安置或在新农村购买手续不完整的房屋,要视其情况扣减基础设施费用后补助到个人。

6、搬迁补助对象必须是一户一宅,建(购)新房后原宅基地必须复垦,并且不得重复享受不同搬迁方式的补助。

二、高山生态扶贫安置补助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

1、在所在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后报镇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办公室审核,条件合格的签订安置协议。

2、搬迁户本人搬迁安置申请书、镇村审批表、安置协议书。

3、搬迁户原住宅房产证、宅基地复垦证明。

4、搬迁户新建住房审批手续、经法律公正的购房合同书。

5、搬迁户整户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结婚证、农商行账号复印件。

6、新旧房屋照片

(资料来源:http://www.cq.gov.cn/publicmail/Citizen/ViewReleaseMail.aspx?intReleaseID=650199)

『柒』 彭水高山移民补助

根据《关于加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彭水府发〔2013〕39号)精神,我县从2013年到年,计划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32540人。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地区,生产极为不便、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居住地属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居住地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建设投资大且效益不好的;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为D级危房或属于地灾避让户的,优先实施搬迁。

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1.搬迁对象中属于集中建房安置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中6000元补助到农户,2000元用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土地复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解决。

2.搬迁对象中属于分散安置或异地购买低于当地市场均价首套住房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配套基础设施自行解决。

3.搬迁对象利用拟复垦的住宅及附属设施与拟申报复垦、质量较好的农房或已农转城但不能复垦的“夹心房”、“连体房”进行置换的,人均补助6000元。

4.搬迁对象中到县外安置的人均补助10000元(超出市上补助标准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5.搬迁对象中属D级危房改造和地灾避让搬迁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对象户自行选择D级危房改造、地灾避让搬迁补助政策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6.属“五保”供养安置的对其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民政部门用于统筹建设五保家园。

以上每户享受补助人数以户籍人口数为准,且不能重复享受。凡此次享受搬迁补助政策的,今后5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

如你还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县扶贫办,联系电话:78442457。

『捌』 精准扶贫“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内容是什么

精准扶贫“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内容是什么?精准扶贫知识解答,扶贫干部值得收藏!

1.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2.什么是“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

“两不愁”:不愁吃(含安全饮水)、不愁穿。

“三保障”: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达标”: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3.贫困户和脱贫户识别有关事项

(1)识别范围

一是将农村人口、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的人口作为识别范围。

二是识别以户为单位,户口本为基本原则,共同生活为参考依据。

三是贫困户(整户或单人)因搬迁、婚嫁、外迁、死亡、新生、判刑收监、出国定居的人员要及时动态调整。

四是贫困户识别坚持以乡镇户籍管理为主的原则。

(2)贫困户和返贫户识别标准

一是国家标准: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且“两不愁”、“三保障”未实现的。

二是市级标准:“四进七不进”

“四进”:一是家庭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的农户;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住房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补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七不进”:一是当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整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或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五是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五职干部(有重大致贫原因的村干部除外)家庭;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以上,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脱贫户识别标准

主要依据:“一出三不出”

“一出”: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三保障,饮水和生活用电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三不出”: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家庭;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尚未明显见效的家庭;三是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脱贫出列村识别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4)识别方法

主要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进村入户、信息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比对核实、全程监督等工作环节,通过“四看”(看收入、看吃穿、看保障情况、看稳定发展态势)识别各类对象。

4.贫困户(返贫户)和脱贫户识别流程

主要流程:“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1)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第一步,农户申请。本着自愿原则,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手印。

第二步,村民小组评议(第一次公示)。以村小组为单位,组织农户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初步名单并进行村民小组公示。

第三步,入户调查。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以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级干部、驻村干部等对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出的对象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针对村级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审核并报县级。

第六步,县级数据比对。针对乡镇上报名单,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对凝似对象返回乡镇、村级重新核实,不搞“一刀切”。

第七步,数据录入和清洗。

第八步,县级对外公告。对确定的对象,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告。

(2)脱贫户识别流程

第一步,村民小组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村民小组组织人员直接入户调查筛选初步名单。

第二步,村社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

第四步,村民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针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审核并报县级。

第六步,县级抽查备案(对外公告)。

5.“六个精准”的具体内容

“六个精准”指的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干部选派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贫困户解决“八难”、贫困村实现“八有”

贫困户“八难”指的什么

着力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难、便捷出行难、安全饮水难、住房改造难、素质提升难、看病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公共服务难。

贫困村“八有”指的什么

每个贫困村有一个特色主导产业;

有一条硬(油)化村社公路;

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

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

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

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

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

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

7.结对帮扶“五个一”活动和驻村帮扶“五步感恩互动”活动

(1)结对帮扶“五个一”活动:为帮扶户落实一套“增收措施”;为帮扶户讲一堂“政策课”;到帮扶户家中开展一次以上的“传统节”慰问;为帮扶户做一件“贴心事”;每月给帮扶户打一次电话或发一条短信)。

(2)驻村帮扶“五步感恩互动”活动:村支两委每季度分片召开一次院坝会,由第一书记讲政策,脱贫典型讲脱贫感受,贫困户讲脱贫决心,并采取知识问答或其他互动的方式答疑释惑。

组织部帮扶集团责任清单

帮扶单位责任清单

1.帮扶单位要同镇村加强村情民意研判,认真做好帮扶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尽量让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资源、政策扶持围绕规划抓落实。

2.帮扶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帮扶村开展工作,同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研讨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向帮扶集团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一条信息。

3.每季度集中召开1次群众会或分片召开院坝会,组织干部宣讲扶贫政策,强化精神扶贫,注重在扶志和扶智上下功夫,鼓励、引导群众要靠勤劳脱贫致富。

4.帮扶单位要积极争取行业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每年要力所能及为帮扶村解决1-2件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实事。

5.帮扶单位要督促机关干部做细做实结对帮扶工作,定期收集梳理问题和建议,及时提请帮扶集团牵头单位或乡镇研究讨论;帮扶单位和乡镇负责人每季度要向帮扶集团牵头县领导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帮扶联系人责任清单(10条)

1.每年初同帮扶户一道规划当年的增收措施,鼓励帮扶户要靠勤劳脱贫致富(清楚种植、养殖、劳务的规模及收益)。

2.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帮扶户,了解掌握其增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精准扶贫政策进行深度讲解。

3.每季度同帮扶户一道对房屋前后、内部的清洁卫生进行1次清理整治,确保其庭院清洁卫生。

4.每年到帮扶户家中开展1次“传统节”或因病因灾慰问,可以送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或物品。

5.每月给帮扶户打1次电话或发1条短信,了解其家庭生活生产状况。

6.每年要询问帮扶户的医疗保障情况,医疗保险是否缴纳、当年家庭是否有人生病,医疗费用是否按规定报销;若存在未按规定报销的,帮助其报销医疗保险。

7.每年要询问帮扶户是否有小额信贷需求,积极引领帮助其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并提醒按时还息、按期还款。

8.每年要询问帮扶户家中子女入学情况,清楚有几人读书、什么学校、教育补助是否落实到位。

9.帮扶联系人定期收集帮扶户的困难及建议,并向驻村工作队或帮扶单位反映。

10.每年底同帮扶户逐项盘算增收项目落实情况,是否与要求有差距;谈谈这一年家里的情况和村里变化。

『玖』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是属于那个部门管

您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归当地地方政府管。具体由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高

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易地搬迁和生态搬迁,
牵头协调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会同市扶贫办、市城乡建委、
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市扶贫
办负责实施专项扶贫搬迁。市城乡建委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市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管理和工作经费,会同相关部门安排
落实市级以上投入。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做好安置区土地整治、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安置点建设用地、高山生态扶贫搬
迁有关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复垦,优先实施地票交易。农业、交通、民政、水利、林业、环

保、人力社保、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帮助安置区
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妥善解决搬
迁群众户口迁移、教育、社保、困难救助、劳动就业等问题。审
计、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管。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高山生
态扶贫搬迁工作,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
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搭建工作班子,落实必要的项目管理
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细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党
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制。妥善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社会
稳定。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将搬迁对象的确定、资金补助等重要
事项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市政府每年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进
行专项检查,将任务完成情况与下年度指标安排挂钩。全市各级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经验总
结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营
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浓厚氛围。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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