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个人
㈠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在新《条例》中,第八十八条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炒股?
这便成为网络上不少人疑虑的依据,因为在这一条中确实明确提到“买卖股票”的相关内容。不过,在这一条款的开头规定了一个前提,即“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那么问题又来了,何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按照中青网最近的解读,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中办及国办于2001年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按照《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除了对党员干部本人作出限制外,《规定》还对其亲属作出了限制: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样看来,总体而言,《规定》的精神主要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凭借公职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亲友非法牟利,股市中的内幕交易就是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典型。
㈡ 党政机关的干部分为那三十个等级
1956年6月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基本确立了我国此后将近40年的工资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此确认的“级别”,成为中国干部、军人、工人、职员(除农民以外各类社会人群)的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主要标准。同时确定的城镇户籍制度,跟劳动工资制度一起,成为决定共和国人民生活状况的基本因素。20世纪后半叶中国的城乡差别,由此定型。
这次国家干部的工资改革,建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几大类分配制度,其中党政机关的干部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把干部分为30个行政级;企业工人分为8个(个别工种为7个)技术等级;专业人员,如教师、科技人员、文艺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也都相应有了自己的等级系列。且各系列之间可以互相换算,如高教1级和文艺1级大致相当于行政8级;文艺7级大致相当于行政13级,高教8级大致相当于行政17级,等等。
评级定职的标准,采用一职数级、等级线上下交叉的做法;依据资历和职务,参考德才进行评定。一般说来,正部长为3-5级;副部长为5-8级;正局长为8-10级;副局长为9-13级,正副处长为14-17级,正副科长为17-22级,等等。
地方干部,如安徽省委副书记马天水为行政7级;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张春桥为行政8级。
有些单位特别是中央领导部门因其特殊性,配备干部级别很高。如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按级别至少为正部3-4级。在中国人民大学,10级(218.5元)、11级(195.5元)应为正局级而担任中层干部(处长)的,也为数不少。再如当时中央宣传部科学处处长于光远为行政8级(287.5元),副处长为行政10级(218.5元);而文艺处处长丁玲是行政7级(322元);挂名在中央宣传部(和电影局)任副处长的江青是行政9级(到文革期间1968年破格提升为5级)。当时新华社社长不过为司局级,因为新华社曾隶属于新闻总署;而新华社国际部副主任(副处长)李慎之为行政11级(相当于一般的司局级)。这些官衔为“处长”者,都属于“高干”待遇。
这次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后,干部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改由个人负担;同时,干部住用公家房屋和使用的家具、水电,一律缴纳房租、家具费、水电费。但这些费用的数额很低,通常只有几角或几分钱。同时,对国家干部中因多子女生活困难者,特殊照顾(类似供给制包干办法):仍用政府福利费予以补助。
㈢ 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是什么编制谢谢
事业!
㈣ 政府是指的哪些单位还是个人
政府,俗称「官府」、「衙门」、「公家」等,是一个政治体系,于某个区域订立、执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机关。一个国家的政府又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广义将来,政府指社会公共权力。
狭义讲来,政府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职能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的消灭,政府也将而消亡。
政府一般设公安、司法行政、国防、外交、财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职能机构,分别管理国家各方面的行政事务。
亚里士多德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府分为3类:个人统治的君主政府、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府、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府。根据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可分为内阁制政府、总统制政府、半总统制政府、委员会制政府等。其中,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是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2种政府类型。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把政府分为奴隶制国家政府、封建制国家政府、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主义国家政府4种。
按管辖范围单一制国家的政府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邦制国家则有联邦政府、邦(州)政府。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统一领导国家事务。地方政府则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有的国家,由中央政府任免地方政府首长。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代表国家,它依据联邦宪法行使国家外交、国防、财政等主要权力。邦(州)政府则根据联邦宪法和本邦(州)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联邦政府负责。
我国一般把政府界定为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狭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我们使用狭义的政府概念.
政府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总合.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
㈤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自费购买商业人身保险有什么要求
你好啊,没什么要求!只要是健康的就可以!需要了解吗
㈥ 党政机关领导、警官、法官等是自然人吗
所有的人只要生活在社会中,与社会发生关系,都属于社会的人。所以党政机关领导,警察,法官都是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