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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 2021-01-28 20:29:00

⑴ 县直机关开展党建理论文章交流可发奖金吗

在党的建设中,机关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机关党的建设,是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促进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抓好县直机关各项工作,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现状
目前,我县县直机关工委下设有8个机关党总支(其中:离退休党总支1个),116个党支部(其中:企业党支部12个,离退休党支部24个,非公有制党组织2个),党员1555人。近年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思想,努力加强县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和以执行力、公信力、创造力为重点的“三力”建设,我县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相融互动的新局面。
1、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县直机关工委建立县直机关工委委员分工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目标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直机关工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负责制,从而保证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实到基层,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抓典型,以点带面。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县直机关各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分类指导,近几年,县直机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有县人大离退休党支部、县二中党支部、县水利局党支部、县档案局党支部、县财政局党支部、县离退休党总支等获得省、州命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同时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开展了一系列切实际、有特色、见实效的党建活动,如县法院党支部开展了发展党员实行票决制,县文物局党支部为了探索加强景区党建工作,建立了青龙洞党小组等,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3、抓作风,促“三力”。县直机关工委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以省委在全省开展的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以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党员素质为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几年来县直机关各单位的执行力、公信力、创造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起到了有力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县直机关党建面临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最基本的任务是: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行政领导,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任务,改进工作;搞好党内监督。当前,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完成这些任务面临着一些新问题,
1、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不力。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际上是机关的一个工作部门,人事安排、经费使用以及一些重要活动,都是由行政领导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际上难以履行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主要靠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建立在党性基础上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面临着各种严峻考验,机关党的建设任务比过去更加艰巨,仅靠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去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
2、部分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重视程度不够。在县直机关中,有部分单位和部门的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只求一般,要求不高,党建工作是软任务、软考核,形式“虚”,忽视“以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性,没有系统研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导致部分领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有的单位和部门抓党建工作完全是流于形式,被动应付,少数部门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
3、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党务干部少,兼职多。目前,一是我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除了县直机关工委仅有的三名专职党务干部外,其它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都是兼职的;二是相当一部分兼职党务干部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中的党支部书记,多数是各单位和部门的副职领导兼任,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认为党建工作靠“一把手”抓,是“一把手”工程,因而在工作上不主动,不积极,出现推诿、应付、消极等现象。
4、党建经费保障投入不足,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目前,一是除县直离退休党支部,按照要求给予其党员缴纳党费的50%返回用于支部开展活动外,其他在职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经费都是由单位行政经费列支,但是大多数单位没有安排党务经费预算,开展活动时,要临时打报告,多数单位由于经费紧张,党的活动就没保障。就县直离退休党支部返回的50%经费,用于党支部开展活动也是杯水车薪,因此,在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不足已成为一个普遍问题。二是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是激发党员积极性、创造性和增强党员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当中,有的单位经济条件好一点,机关支部一年能够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党章、争先创优、集体劳动、结对帮扶、文艺联欢等活动,丰富了党建内容,充实了党员身心;但也有一部分单位由于单位经济条件差,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不足,从而使机关支部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在一个层面上,受到漠视、忽视、轻视的现象,仅将开展党的活动停留在收缴党费、传达党的有关会议精神等方面,使得机关党建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多数单位由于机关办公用房、资金来源等问题的限制和制约,目前,一些机关的党员活动室属于兼容性的,党建内容与其它内容合并在一起,党员活动室布置过于简陋,设置内容过于简单;有部分机关单位根本就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的集体生活有时在领导办公室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比过去更加艰巨,标准要求更加高,工作难度更加大。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党建工作,树立
“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前头”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使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1、更新思想观念,消除认识上的“五个误区”。一是认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各种素质都相对较高、机关党建工作去做和不做都一样、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二是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抓人的思想工作,也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收点党费,其他就没有事干了,工作要求又不高的错误认识;三是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较软、是务虚的工作、搞的都是形式主义、不直接从事经济和业务工作,体现不出工作成绩,没有多大干的,难有大的作为的错误认识;四是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位,容易被人误解和反对,引起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反感,工作少干为妙的错误认识;五是认为机关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只会做一些务虚的工作,不懂经济和业务工作,因而是没有什么能力的干部的错误认识。针对以上的一些不正确认识,我们要根据党政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及机关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抓好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得以正确执行的重要保证,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需要强有力的机关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思想,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理直气壮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县委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根据县情,提出了“保护古城建新城,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主题,是县委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的工作新要求和新任务,如何围绕这个主题做好工作,我认为,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结合各自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党员干部所在的工作岗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创新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2、进一步理顺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贵州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1+9”文件,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拓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明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在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把抓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工委直接领导、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3、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把优秀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对机关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制订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不断充实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知识,开阔其工作视野,提高其工作水平;三是适当增加专职党务干部的编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县直机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干部,对有党员20人以上的单位配备1名专职党务干部,享受相应级别干部待遇;四是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和适当的待遇留人;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养、提拔与交流力度。
4、强化保障措施。一是经费保障。除党费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应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多渠道解决县直机关党建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场所保障。根据各单位的实际,不断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一些单位基层党组织没有党员活动室和党支部办公室的问题,可采取县财政补助一点,单位自筹一点的办法来落实。
以上是本人对我县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有的想法尚不够成熟,不足之处还请谅解。

⑵ 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1、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单位对党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看不到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就党建抓党建,使党建工作与业务脱节。有的认为业务是实的,党建是虚的,业务指标是硬指标,而党建目标是软任务,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严重。有的认为抓党务不如抓经济见成效、有政绩。甚至极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就是读报纸、听报告、补材料,把党建工作当成了工作中的“累赘”,影响了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
2、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机构改革精神要求,目前,县政府组成部门不再设专职党组书记,一般都由行政“一把手”兼任。而“一把手”事务多,在一定程度上使党务工作弱化,特别是有些单位没有明确副职分管这项工作,更容易造成党建工作无人管。另一方面,许多党务干部同时也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以致于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再者,由于一些单位更换党务干部频繁,造成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想抓抓不好等。
3、“灯下黑”现象不容忽视。一些单位抓党建“要求下级多、要求自己少,检查别人多、检查自己少”,形成“灯下黑”现象。从主观上讲,思想认识的偏差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只管别人,“忘”了自己。从客观上讲,监督管理的缺位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有的认为机关党员素质较高不用管;有的是碍于情面不愿管;有的是级别不高不敢管;更有的是落得清闲懒得管,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灯下黑”现象的滋生蔓延。
4、少数党员的先进性没有充分发挥。表现在少数党员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甚至所做所为还不如普通群众,时时处处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追名逐利严重;个别党员无视组织纪律,不讲原则讲交情、不搞工作搞关系,甚至走向违纪违法的境地。出现这些问题的党员:首先是不注重学习,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让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冲淡了宗旨意识;其次是少数党员因为改革触及到自己的利益,就以消极情绪对待工作;第三是个别党员不能严于律己,自我降低标准,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仍是难点。离退休党员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但在目前,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仍是一个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关系不转。一些老同志“恋旧”,不愿意离开自己曾朝夕相处的单位,但又不能保证正常到单位过组织生活;另一方面,所居住的居委会(村委会)出于多种考虑,也不愿接收老党员组织关系。二是居住分散。离退休后,老党员居住在不同地方,有的又没有联系方法,集中过组织生活难以保证。三是行动不便。由于年龄、身体情况千差万别,在离退休老党员中开展各种活动,难以统一组织。四是管理不严。少数单位认为老党员资历深、级别高,管得多了、严了怕老同志感情上接受不了,既担心他们的安全,又害怕惹人,因此就放松了管理。
6、党费收缴存在“三不”现象。即个别党员不愿意、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物价水平和工资标准不断上涨,使机关党员按原工资标准缴纳党费额迅速提高,特别是目前与农村党员每月缴2角钱相比,少数党员心理不平衡;其次,个别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淡薄,认为党费缴了白缴,没有任何回报;第三,个别单位对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的“特殊党员”处置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不正之风的存在。

⑶ 省直机关工委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省直属机关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如,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搞一些党内表彰、机关作风纪律检查等等。

⑷ 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调查研究。

2、负责办理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和组织部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调配、交流,办理其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3、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

5、主管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干部培训规划。

6、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分子工作。

7、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对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管理县委老干部局。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县直机关党建扩展阅读:

县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

2、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文书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

3、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5、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信息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

6、收集、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

7、 负责审核、起草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和以部名义上报、下发、外传的重要文稿、材料;

8、负责本部内刊编辑。

二、组织组

1、负责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建设、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

3、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

4、负责指导党员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员教育的协调;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审批 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5、指导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搞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县直机关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党建学会的日常。

三、干部组

1、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管理和干部政策等问题,向部务会提出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综合分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工作情况,搞好全县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呈报手续;

3、负责综合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情况,并向书记碰头会、常委会汇报,作好研究干部的记录;负责承办县委管理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及到位工作;负责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工资升级的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管理县委管理的副 科级以上干部及参照管理干部的档案、干部信息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外派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工作。

⑸ 机关工委与组织部有什么区别

1、机关工委全称是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2、组织部是各级党委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3、两者行政级别不同。以县级为例,县委组织部部长都兼任县委常委,行政级别为副县级;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为正科级。

3、隶属部门不同。组织部是各级党委的组成部门,与党委办公室、纪律监察委员会、宣传部、统战部并列;机关工委一般隶属党委办公室序列,属于党委办公室的系统单位。

4、职责不同。以市级为例:

市委组织部的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拟订本市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调查掌握市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状况,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发展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3)、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呈批手续和委员增补批复手续,办理呈批党组织的设置,协助市委做好召开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党委开好党代会。

(4)、适应新形势,加强农村、学校、非公经济和社区党建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5)、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属各单位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情况,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6)、负责对市、街和市直部委办局、公司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7)、了解掌握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有关老干部政策的情况,指导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干部离退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党员党籍、党龄的审查落实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劝退、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面问题的处理。

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对市直属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进行规划和分类指导;指导全市区、县(市)直机关党工委的业务工作。

(2)、指导市直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指导市直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组织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4)、指导市直属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5)、指导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业务工作。

(5)县直机关党建扩展阅读:

机关工作委、党组和机关党委三者的关系。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工委、党组和机关党委都是机关党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各有不同。

机关工委是党的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部门党组是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国家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中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本部门机关党的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二者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都对派出和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在机关党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机关工委与同级党委和国家机关中的机关党委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机关工委主要通过宏观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督导工作来实现对机关党委的领导。

党组是各部门的领导核心,但不是一级党组织,同本部门机关党委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但由于党组与机关党委同在一个单位,其对机关党委的指导往往具有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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