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六要素
⑴ 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⑵ 炎陵县脱贫攻坚中七个一批,六大工程指什么
答:“七个一批”指:特色产业脱贫一批------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针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坚持“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穷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户数比值达到50%以上。创新金融扶贫。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信贷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向贫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每年发放小额信贷资金;积极试点贫困户小额贷款结对投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改善农村网点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条件,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全覆盖。推进电商扶贫。构建电商信息网络、人才培育、集散中心、物流配送电商扶贫体系,倡导“购买一份贫困地区产品就是扶贫”观念,发挥社会扶贫作用,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乡村旅游扶贫。采取“公司十景区十农户”和“农家乐”等形式增加贫困农户就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牵头单位:农委,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商务和粮食局、旅游外事侨务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
劳务输出脱贫一批----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通过“雨露计划”,做好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引导劳务输出脱贫。(牵头单位:人社局)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按照“省负总责,市州组织,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扶贫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政策协调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切实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人均建设资金标准6万元,其中2至3万元用于建设,其余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后续产业及其它相关设施建设。中央和省补助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总面积。在保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农网改造、乡村公路、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美丽乡村、国土整治、养老发放、子女入学和户籍、公益性岗位安排、基层政权建设等扶贫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相关项目建设。要在稳定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着力加大对后续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巩固搬迁成果,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住建局、扶贫办)
教育助学脱贫一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能力,确保所有贫困户子女全部在学在业,没有幼儿、学生因贫失学辍学,贫困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支持贫困地区学生就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做好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引导劳务输出脱贫,提高“雨露计划”信息化水平和技能培训补助标准,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实行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每年每人补助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参加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资助1500元,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4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具备一项以上足以脱贫的职业技能,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一人成才稳定一个家庭”的精准脱贫成效。(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
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做好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各地可根据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与慈善救助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卫计委)
保障兜底脱贫一批-----按照“特困对象、托底保障、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工作思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保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城镇的60%执行,年保障标准不低于3000元,实现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线“两线合一”,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保障兜底全市贫困人口。(牵头单位:卫计委、民政局)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利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结合建立国家公园机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落实好退耕还林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落实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等补贴政策,提高补偿标准,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因地制宜发展优势林业主导产业,通过设立贷款风险金,组建专业合作社,落实帮扶机制等形式,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经济。加强对贫困户的劳动力免费进行林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实现林业科技和产业脱贫战略。(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大工程”指:
交通扶贫工程:加大贫困村交通项目建设力度,以通畅工程、道路拓宽提质为重点,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为目标,优化城乡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对接,加快推进全市贫困村路网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水利扶贫工程:把贫困村病险水库和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解决贫困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牵头单位:水务局)
通信和电力、光伏扶贫工程:至2017年,贫困村达到村村通光缆,实现电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融合,4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经信委,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对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我市完成投资1802万元,新增配变33台,新增线路14.8公里,新增0.4kV线路181.72公里(牵头单位:国网株洲分公司)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牵头单位:能源局)
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扶贫工程: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委、环保局)
文化扶贫工程:“治贫”必先“治愚”,大力发展农村的文化事业,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所在。贫困地区的农民要摆脱贫困有两个障碍,一是交通不便,二是信息闭塞。文化落后,就缺少发展经济的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局)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业,实施乡村旅游促进精准扶贫。(一)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扶贫。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战略,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古镇古村和民俗旅游资源,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古镇古村群落,通过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数量,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扶贫。通过“旅游+农业”组合,完善乡村旅游“生活链”、“服务链”和“产业链”,做深做新乡村旅游文章,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育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大力发展乡村避暑度假和特色康养旅游产品。(三)积极引导旅游资源要素入股分红带动创收扶贫。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企业和能人进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公司+贫困户和能人+贫困户等形式,根据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山林、果园、鱼塘、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源和政府支持资金合作参股,乡村旅游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旅游企业中从事旅游服务,实现乡村旅游经营业主与当地贫困户共建共享。通过盘活贫困农村旅游资源要素,达到资源增值、贫困户增收的目标。(四)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带动购物扶贫。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农副产品等资源,充分挖掘湖湘特色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大力发展旅游工艺品、旅游食品和旅游纪念品,培育旅游商品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竞争力。通过“互联网+旅游”,借助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做到网店与实体店并重发展,促进旅游商品增产扩销,在满足不同游客购物需求的同时,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牵头单位:旅游局)
⑶ 信贷的六要素是什么
对象(借款人),金额(贷款金额),利率和费率,期限,用途,担保!
⑷ 贵州发布实施精准扶贫标准体系有哪些内容
2018年8月14日,由贵州省16个部门编制完成的《贵州省精准扶贫标准体系》正式对外发布。
社会保障,包括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医疗保障救助、大病专项救治管理、慢性病医疗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临时救助工作、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扶贫工作、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等9项标准。
《贵州省精准扶贫标准体系》充分体现贵州特色。总结提炼了贵州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其中农村产业发展八要素、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等内容被纳入标准。也注重全过程规范。对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工作行为和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可以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整个系统完备,基本涵盖了“六个精准”的要求,系统梳理了产业扶贫、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易地搬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党建扶贫等精准扶贫政策和工作内容,提炼和规范了工作措施。内容易懂、流程清晰,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容易记、好操作。
⑸ 扶贫卡是什么
扶贫卡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及贫困村的识别产物,加强信息确认,更有效的实行精准扶贫政策。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
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5)扶贫六要素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政策:
一是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
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是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
⑹ 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
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二、《种子法》
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
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药管理条例》
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
农药范畴: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农药管理的主体: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单位:
第十八条规定:
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
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质量:
什么是假农药?
第三十一条规定: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什么是劣质农药?
第三十二条规定: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
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
《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⑺ 精准扶贫一有,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些什么
一有:就是指增加收入,既是脱贫的基本前提,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各地要坚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
两不愁:与时俱进确保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是指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中关注其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居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才能确保扶贫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才能确保扶贫工作事半功倍,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才能确保扶贫工作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才能使扶贫工作稳步发展。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
(7)扶贫六要素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性、真理性。在最后攻坚阶段,必须坚决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持既定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
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要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有效调动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集中力量攻坚深度贫困,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
聚焦。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要全面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凝聚全党全社会
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在把握精准要义、念好精准“真经”、做好精准文章。脱贫攻坚蛮干不行,必须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围绕“六个精准”,切实在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
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聚焦发力,才能有实效、见成效;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才能吹糠见
米、水到渠成;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才能汇聚起从上到下齐心攻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