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六项费用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初步核实或者初步审查认定或者否定违纪行为,都要有确凿的证据予以证明。这些证据包括:
(1)主体证据。主体证据是证明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是纪律检查对象或行政监察对象的证据。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案件的基础证据,缺失这种证据,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案件就不能成立。
(2)违纪经过证据。违纪经过证据是证明违纪基本事实的证据,是认定违纪案件的基本证据。违纪经过证据的要素通常包括: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
(3)赃款、赃物及其来源和去向证据。如果初步核实涉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类问题,必须有证据证明赃款、赃物的来源和去向。这种证据是此类案件的支持证据,不可缺失。
(4)造成后果证据。《党纪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违纪行为,有些是将造成后果作为违纪条件规定的,没有造成后果则不构成违纪,如有些失职、渎职行为等。有些是将造成的后果作为量纪情节规定的,即作为量纪处理轻重的重要依据,如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的行为等。即使是经济类案件,除侵犯的客体外,造成的其他损失也是量纪处理的重要依据
② 重磅:明年居住证可享六项服务七项便利
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了半年以上的老百姓,只要符合相应条件,未来手中将会增加一个证——居住证。
居住证有什么用?什么人能办理?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201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23项具体规定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一一说明。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条例施行前各地已经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持居住证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
我国的户籍改革正在推进。去年7月30日,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居住证制度。今年2月,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再次被提出。
本月10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居住证的草案送审稿中提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证上都登载了什么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居住证有哪些作用?
六项福利:1、义务教育;2、基础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机动车登记;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正面材料;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有哪些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有哪些行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要处分?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篡改居住证信息。
焦点1 非户口地居住满半年可申领
什么人可以申领居住证?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如果是首次申领居住证,条例还规定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焦点2 申领居住证需提交证明材料
要申领居住证,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条例中明确规定,如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住证也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焦点3 无特殊情况15日内可收到
申请办证之后,老百姓最关注的就是多久可以收到证件。对此,条例同样作出了规定。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如果公民已经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部门却拒绝受理、发放,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焦点4 换领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直接办理
为了让“异乡人”在居住地享受到更多的服务和便利,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服务。
有了居住证之后,过去一些需要返回户籍地办理的证件今后将可以在居住地直接办理。条例中进行明示的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7项便利。
焦点5 居住证成常住户口申请证明
条例提出,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持证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那么,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如何在居住地落户呢?对此,条例按照城市规模进行了分类规定
以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为例: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焦点6 居住证需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拿到手之后,持证人还要按照规定每年对证件进行签注。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对于签注的费用问题,条例指出,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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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6项消防安全职责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版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权: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6项消防安全职责是哪些
机复关、团体、企业、制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⑤ 宪法赋予自治机关的六项自治权是什么
(一)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为切实保障自治机关充分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政治权利,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各级干部和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截至2003年底,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总数达到290多万人。
同时,各少数民族还通过选出本民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自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都高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例如,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少数民族代表415名,占代表总数的
13.91%,高于人口比例5.5个百分点。每个民族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民族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二)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除享有一般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外,还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语言文字为主。内蒙古、新疆、西藏等民族自治地方,都制定和实施了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四)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多数群众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回、维吾尔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一切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 。
(五)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少数民族都有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的节庆习俗,保障少数民族特殊食品的经营,扶持和保证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以及尊重少数民族的婚姻、丧葬习俗等。同时,提倡少数民族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新习俗。
(六)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 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民族自治地方结合实际,都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目标和措施。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本地方内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 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的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七)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在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 根据不同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地区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截至2004年8月底,中国有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29个,其中,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遗产有拉萨布达拉宫、丽江古城等2个; 自然遗产有九寨沟、黄龙风景名胜区和“三江并流”自然景观等3个。此外,纳西东巴古籍文献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体育事业,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⑥ 公安机关六项建设心得体会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赵立功局长在今年和十内二五公安工作会上要求容全市公安机关从今年开始,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保障建设、文化建设、“六项建设”,打造强大公安队伍和强盛公安工作,最终的目的就是使公安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满意,创造更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对当前公安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课题。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完善部门警种协作配合机制,总结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点”上的经验,结合实际推广为“面”上的做法,努力把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惠及于民。
赵立功局长提出的“六项建设”给我们经后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
⑦ 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要求机关干部上班期间一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脱岗、缺岗、擅自离岗,并实行刷脸签到。
2、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准窜岗闲聊,更不准工作日期间饮酒。
3、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普通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两次,如有重要学习内容,随时组织学习。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因公外出或有事必须请假,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请假。
6、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由办事处纪工委牵头,对机关干部的考勤、值班、学习、请销假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7)机关六项费用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理顺组织关系。要深入推进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重点开展失联党员集中排查整治,摸清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规范失联党员处置,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积极发展新党员。确保每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严格组织生活。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规范组织生活管理,对组织生活进行制度化规范,明确固定党员活动日,严格组织生活记录,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⑧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发展怎样~~待遇如何一年能拿多少钱啊在项目上干多少年能回机关先谢了~
我就是这个单位的,刚毕业的正式员工一个月第一年每个月5000左右,第二年能高500左右,想回机关要关系的,就算有关系也得在工地先待上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