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不录入标准
A. 八类人员不准进入贫困户指哪八类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但大同小异,一般是:
一是家庭成员(含已分家立户回的)有人在行答政事业单位工作属财政供养的农户;
二是村干部家庭没经过上级组织认定的;
三是家庭拥有楼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
四是家庭成员拥有消费性小轿车的农户;
五是家庭拥有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从事有偿经营服务的农户;
六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经营户,经营公司的农户;
七是子女完全具备赡养能力,分户居住且无慢性病、大病的农户;
八是举家多年在外打工不归的农户。
B. 困难户的标准是什么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拓展资料: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标准。
贫困户的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C. 农村申请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2018年还能办吗村里说不给办了
农村申请贫困户的标准:
一、农村贫困户分为:绝对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
绝对贫困户是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户是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二、申请条件
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身体(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三、申请流程
贫困户的识别程序按“贫困户申请、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原则进行
贫困户申请
由农户提出贫困申请书。
“五查五看”
(1)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
(2)查住房、看居住房的安全稳固性。
(3)查财产、看贫富程度。
(4)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
(5)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三评四定”
(1)“三评”
内部评议:驻村工作队对五查五看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村(组)党员会评议:由村(组)党员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
村(组)民主评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评议。
(2)“四定”
村委会初定:村委会召开会议对贫困户初步名单进行初定。
村民代表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初定名单进行议定。
乡(镇)审定:乡(镇)组织召开审定会对村委上报的议定名单逐户审查审定。
县级确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审定名单进行确定。
四,2018年符合以上标准的农村用户可申请贫困户。
(3)贫困户不录入标准扩展阅读
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贫困户识别的范围: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农村户籍常住人口。
二、贫困户识别的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综合分析人均纯收入、住房、医疗、教育保障情况。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住房方面: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医疗方面: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教育方面: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三、贫困户申报程序: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社区)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区)确定、公告→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D. 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 标准和流程出来了
您好!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全国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现以巫山县为例举例如下:
一、识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的识别,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方法进行识别。
1.四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且为尚未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2.七不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贫困户:
一是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一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并真正实现了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4.三不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
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尚未明显见效的;
三是建档立卡“回头看”后今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识别流程
1.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通过“八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
第二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
第三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四步农户确认
第五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七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八步数据比对清洗。
2.脱贫户识别流程
脱贫户通过“七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
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六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七步数据比对清洗。
E. 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什么要求
1、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求: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2、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4、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
F. 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什么要求
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要求。
贫困户:生活标准低于国家贫困标准,还未解决吃穿、教育、住房安全、医疗卫生、饮水安全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贫困户需要到当地村委(居委会)申请,然后按照审核程序纳入,不过贫困户纳入一般都是在年度国家发布动态调整指示文件后开始启动纳入程序。
识别对象:农村户籍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017年底为3335元,2018年大概3535元,以农户收入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6)贫困户不录入标准扩展阅读:
申请流程:
1、首先,申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要对照标准,准备把我政策。规定相关规定,生活困难年人均收入低于3300元(国家标准)的,吃饭穿衣问题得不到保障,住房、医疗、教育无法自我实现的人,都可以申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申请。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达到标准本人没有书能力的可以请他人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代写,有本人签名或者按手印,交给村委会。
3、村民小组评议。申请提交后,村民小组要组织村民进行评议,就申请的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是真的贫困户,如果有子女的,子女经济条件等,都纳入评议内容。得到村民多数同意,没有硬性违反情况,就可以。
4、县级信息比对。根据村民评议的情况,审核方要对该户的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包括、公安、交通、房管等多个单位的信息查询,查询人员包括贫困人口的直系亲属。如果发现直系子女中有经济条件比较好,甚至在城市有车有房的,就不能通过。
5、村民代表大会。经信息比对没有发现问题,村委会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进行再评议。如果没有发现遗漏的情况,一般都会通过评议。村委会便将初选的名单在村委会招贴公布,进一步接受监督。
6、乡镇审核。初审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将初审通过人员上报乡镇,乡镇扶贫工作部门对村委会提交的报告进行再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实地查看。审核通过之后,乡镇将审核意见,在村委进行张贴公示。
7、县级复审。乡镇公示结束后,制作复审贫困户报告,连同村委会提供的材料,一同上报县级扶贫办。县级扶贫办将一定工作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出同意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G. 什么条件才算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7)贫困户不录入标准扩展阅读:
“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着,就是看农户的居住条件、穿着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与村屯农户比贫困程度;
二、看种养,就是看农户的种养殖和家庭经营情况,与村屯农户比农业收入和债务情况;
三、看劳力,就是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与村屯农户比资产和外出务工收入;
四、看读书郎,就是看农户中有没有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与村屯农户比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农户有无耕牛或农用车、农机具、摩托车、小汽车等,与村屯农户比有无便利的交通条件助其发展生产情况。
H. 建档立卡贫困户六不脱标准,那六种情况不脱贫
你想问的应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六不评标准,即6种情况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即以下6种。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
2、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
3、家庭有在城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在国土部门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4、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
5、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的。
(8)贫困户不录入标准扩展阅读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
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I.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9)贫困户不录入标准扩展阅读
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1990年,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1995年,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2014年,贫困标准2800元/年。2015年,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贫困标准3146元/年。2017年,贫困标准3335元/年。2018年,贫困标准3535元/年。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