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回独立承担责任,而答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㈡ 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有什么区别
内设机构: 所谓内设机构,系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如国务院办公厅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人事司,行政司,财务室(副司局级)。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亦称分支机构或驻地机构,如中央邮政、铁道、海关等机关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外交部在国外的使、领馆。
派出机构有权代表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某种特定任务或从事某种专门业务,但不是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通常对派出机构实施积极的领导、协助和监督。派出机构的权力由派出它的国家行政机关授予。派出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命令时,派出它的机关将全部和部分撤销所授权力。派出机构的重大决定必须经过派出它的机关认可。派出机构必须按照派出它的机关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业务。派出机构可以在不改变派出它的机关规定原则的条件下,灵活处理有关事宜,但事后必须向派出它的机关报告。派出机构的人事和经费由派出它的机关掌管。
㈢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法中得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都有哪些部门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版,两者设立的下属权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这在行政法中是有严格区分的。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区别,就不赘述。
㈣ 政府派出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版能够独立承担责权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㈤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有什么区别
派出机关是抄由有权地方人袭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行政公署和驻京办事处是派出机构。
㈥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法中的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是什么下属分别有哪些部门
按照我国行政抄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这在行政法中是有严格区分的。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区别,就不赘述。
㈦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这在行政法中是有严格区分的。
2、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a.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
b.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
3、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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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市政府派出机构
政府派出机构是指有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或组织内设立的,授权实施某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代表机关。它分为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 比如: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同上海市党政机关联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沪开展工作。
(二)负责在沪开展经济联络与合作,为我市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积极开展工作。
(三)负责收集、传递上海的政务、经济、科技、文教等信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组织协调我市在沪开展的有关活动。
(五)负责我市有关人员到沪、经沪中转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宣传青岛,扩大青岛在沪影响。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设3个职能处:
(一)秘书信息处
协调办事处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文书、印信、档案、督查、保密、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招待所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对上海市各机关以及其他省、市驻沪办的联络工作和对本市各机关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交流,编发《上海信息专报》,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联络处
负责联络上海经济技术合作部门、外经贸部门、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外国、外省市驻沪机构,为我市引进项目和资金、人才、技术等积极开展工作;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沪开展宣传、公关、招商和展销活动。
(三)接待处
负责本市到沪、经沪中转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车辆、客房、餐厅管理;负责与上海市委、市政府接待部门及机场、车站、码头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㈨ 什么叫派出机关 什么叫派出机构
1.主体资格不来同
派出机自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㈩ 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有哪些
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简介:
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指由县级以上版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权机关批准,在特定行政区划内设立的行使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在宪法和行政法上,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它却承担着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一级政府应有的组织与管理职能,因而具有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
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例如公安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例如规划分局和环保分局。另外,审计署在各地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也属于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