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的区别
『壹』 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
按照行政法的规定:
派出机关,是指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有三类:
1: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若干派出机关。
2:由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是指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的机构。比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派出所职权的规定。
『贰』 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抄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叁』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这在行政法中是有严格区分的。
2、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a.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
b.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
3、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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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什么叫派出机关 什么叫派出机构
1.主体资格不来同
派出机自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伍』 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的区别
机关和来机构完全是大相径源庭的两个概念! 其中涉及到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问题。 如果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陆』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应以派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权力,派出机关是由地方行政机关所设立的派出组织,派出机关可独立行使权力
『柒』 公安派出所是派出机关还是派出机构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回,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答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分别指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关有三类:
第一,是盛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设立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设立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盛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主要条件是“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
参考资料:易法网
『玖』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派出机关是独立的一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只有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才是行政主体。
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关,派出所是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