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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视频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1-15 12:56:58

1. 易地扶贫搬迁是什么意思

您好!易地扶贫搬迁指的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工程。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工程。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015年12月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000万人口搬迁任务,帮助他们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根据《方案》,"十三五"时期将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谢谢阅读!

2. 易地扶贫搬迁真的有第二期吗

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版人”地方的贫困群权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总书记在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是指: (1)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 (2)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地方; (3)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 (4)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高的地方; (5)地质灾害、 地方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国家仍然有很多“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所以,这项工作一定会继续开展下去。

3. 2016年9月22日中央新闻播出易地扶贫搬迁有多少个省每人居住面积多少平方米,有多少补助资金

1、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已经发布,涉及22个省区市,其中西部12个(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广西)、中部6个(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江西)、东部4个(河北、吉林、山东、福建)。
2、人均居住面积。《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住房质量和安全。
3、补助资金。《规划》明确了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的资金筹措来源,其中,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一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2016年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二是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目前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在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目前各地已发行635亿元,支付到项目181.6亿元。四是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投放,中央财政对贷款给予适当贴息。五是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目的是体现扶贫对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光荣脱贫。

4. 易地扶贫和异地扶贫的区别

“异地扶贫搬迁”是扶贫移民异地搬迁项目的简称,由各级扶贫办组织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是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简称,由各级发改委组织实施。“

“异地扶贫搬迁”,以中央投入为主,地方适当配套,中省联合实施,补助对象为居住条件恶劣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户,2009年以前实行整体搬迁与零星搬迁相结合,扶持标准为:搬迁每人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5000元,即所谓的“1+5”补助政策。

从2009年开始实施集中搬迁,不再安排零星搬迁,国家扶贫重点县每年省上安排实施2个村,扶持标准为:搬迁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庄基费1000元,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控制在点上农户的10%)。

“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工程国家补助标准为:人均控制在1500—2500元,其中低保户、特困户人均2500元,其它户根据省发改委每年批准文件,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把握,目前按人均2000—2100元标准执行,基础设施全部国投。

“易地”比“异地”概念大一些,“易地”包含了“异地”。“异地扶贫搬迁”应该是将居住在不宜居住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在本村以外自然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条件。“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置换土地的方法,将贫困人口从恶劣环境中搬出,安置在自然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改变他们现在的居住环境,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可以看出“异地扶贫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相同之处都是对不宜居住地方的贫困人口进行搬迁,安置到条件较好的地方,使他们能够尽快脱贫致富。不同之处是“异地扶贫搬迁”本意应是将这些搬迁群众安置在本村以外的地方,而“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群众搬迁到适宜的地方.并不强调要出本村所辖的范围。

(4)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视频新闻扩展阅读:

《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规划》主要内容有:

(一)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哪些人”更精准

《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

(二)围绕脱贫目标选择安置点,“搬到哪里去”更合理

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在前期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三)保基本防负债,“建什么房子”更明确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住房质量和安全。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钱从哪里来”有保障

《规划》根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实施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投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约9500亿元。

(五)因人施策促增收,“搬后怎么脱贫”更清晰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规划》根据搬迁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口有业可就、实现稳定脱贫。

网络——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人民网——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会在河南召开胡春华出席

宝鸡研究——简谈“易地扶贫搬迁”与“异地扶贫搬迁”

5. 设立扶贫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有何重要意义

异地扶贫搬迁是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脱贫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异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目前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意愿如何,对异地扶贫搬迁有何期盼?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调研平台,于2014年6月至9月,对全国15省75个贫困村2259位农民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目前贫困村农民搬迁意愿总体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搬迁意愿更为凸显,建档立卡和偏远山区搬迁意愿相对更高。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集中体现在:资金政策有扶持,货币补贴更到位;住房提供有支持,生产生活更适宜;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障更配套。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异地搬迁意愿强,盼“搬得出”
在2189位受访者农民中,直接表示愿意异地扶贫搬迁的比重为35.02%,42%的农民表示“只要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两者合计占比77.02%。可以看出,近八成的贫困村农民愿意脱贫搬迁,农民搬迁意愿总体比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农民搬迁意愿更为强烈。
具体而言,作为建档立卡农户,直接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34.07%,高出非建档立卡农户2.87个百分点;表示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2.75%,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此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6.19%。作为偏远山区农户,直接选择愿意脱贫搬迁的比重最大,比重为38.37%,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户24.06%的比重。可见,农民总体搬迁意愿高,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脱贫搬迁。
二、资金扶持期望高,盼“迁得动”
一方面,期望政策支持有补贴。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23.42%有受访农民表示最希望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合理的货币补贴”,所占比重接超过两成。具体考察农民搬迁现金补贴期望值,在1777个表达了搬迁补贴金额的农户中,其平均愿意搬迁的补贴金额为21.29万元;最小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0万元,最大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200万元。一半以上农民对搬迁补贴期望在15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农民对货币补贴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期盼高,同时对资金补贴期望值偏高。
从是否建档立卡农户看,在货币补贴期盼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占比23.14%,略低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的24.23%。在货币补贴金额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为21.51万元,远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均值16.75万元;一半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在15.34万元以上,近半数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在11.98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对货币补贴资金期望值更高。
另一方面,期盼扶贫资金补到位。补贴资金如何落实成为贫困村农民的“心头盼”。在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议中,有20.17%的受访者建议搬迁后应该“补贴合理到位”。偏远山区的农民建议“补贴合理到位”的占比为22.15%,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民。说明农民不仅期盼有足够的扶贫资金,还期盼扶贫资金能真正落地。解决好扶贫资金问题,成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一环。
三、生产生活相适宜,盼“留得住”
一方面,住房提供有支持。在农民眼里,住房不仅有生活功能,还有保障和生产功能,它是农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物质基础。住房提供是否让农户满意,成为异地扶贫搬迁的关键一环。农户期待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表示最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满意的住房”的农户有1087人,所占比重最高,为50.82%。不同类型的农户,住房需求不同。在希望获得满意住房的政策支持受访农户中,建档立卡农户所占比重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高出了6.79个百分点。可见,建档立卡农户更期盼的政策支持方式为提供满意的住房。
政府统一建设成为农户期盼的住房建设方式。在2140个有效样本中,有1280位农户希望住房建设方式为“政府统一建设,农民缴纳一定费用”,占比最高为59.81%。就不同类型农民而言,在1428个建档立卡农户有效样本中,59.31%建卡农户希望的住房建设方式是“政府统一建设,农户缴纳一定费用”。有22.63%的偏远山区农户期望 “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方式,高于非偏远山区的20.04%。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更期待政府统一建设方式,偏于山区农户更倾向农民自建方式。
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更适宜。在希望搬迁的1262位受访农民中,49.92%农民表示因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更好而搬迁,占比最高;因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次高,为16.80%;有13%的农民反应会因为子女上学更方便而搬迁。因看病就医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为7.69%。根据全国579个有效样本中,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意见的分析发现,有49.75%农民建议搬迁后的“安置点更适宜生产和居住”。说明安置点生产生活更适宜,不仅是吸引贫困村农户搬迁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成为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之一。
四、社会保障能配套,盼“过得好”
一方面,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农民的搬迁建议中,希望“搬迁后生活有保障” 的受访者有14.21%。偏远山区农民更希望“搬迁生活有保障”的占比为15.24%。老年人更多考虑搬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占比为18.25%。可见,对于贫困村庄中的弱势群体,没有生产能力,搬迁之后,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他们一大期盼。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能完善。完善的社会保障,能解决农民搬迁后顾之忧。总体而言,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中,有324位农民表示最希望获得政策支持方式是完善的社会保障,占比15.15%。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农户,有20.66%低收入家庭更加期待社会保障支持,远高于高收入者的11%。另外,偏远山区农户占比为15.67%,高于非偏远山区的11.73%。可见,低收入和偏远山区农民更加期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五、多措并举,助力异地扶贫搬迁
由上述分析可知,农民总体搬迁意愿强烈,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扶贫搬迁。农民的搬迁期盼集中体现在住房的满意提供,生产生活更加适宜,资金投入力合理到位,社会保障的提供与完善。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
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另一方面要因需订制。首先,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其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最后,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
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首先,政府财政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移民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其次,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用好扶贫资金。首先,分级设立搬迁补贴标准。搬迁成本是影响农民搬迁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根据搬迁的难易程度,设立梯级搬迁补贴等级,对特别困难家庭,可以解决全部费用。其次,加大对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从管理体制、整合手段和投向重点上寻求创新和突破,真正做到以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有效整合,相互配套,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聚合效应。
(三)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
首先,尊重民意,决策住房建设方式。在政策支持方式上提供满意的住房已成为贫困村农民首要期盼。利用新地域的现实情况,分别建立政府房区和自建房区,针对不同人群的意愿进行统计,满足移民的搬迁需求。一是根据各户人口和经济实力,划分两间、三间、四间等多个建房层次,有效解决一些经济条件差的移民群众“想移难移”的问题。二是根据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可采取先建配房,再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设移民住房。三是根据农民意愿,灵活采取住房建设方式,“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和“政府统一建设,农民负担一定费用”的方式。其次,反应民情,协调土地处理方式。采用“亲靠亲、邻靠邻、村支两委搞协调”的办法,尊重民情,达成土地处理协议,确定每户土地亩数。
(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
一是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形成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体的服务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移民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问题。三是公共服务保障。按照生产生活方便、庭院布局合理美观的要求,实施“六改五通四建工程”,满足搬迁地区饮水安全和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保障生活生产的有序进行;提供农村公路应备条件和道路服务,方便出行;保证迁入区的农民在就医方面方便快捷。

6. 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定义是什么意思

精准扶贫易地搬迁与易地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同义,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

由于中国地域广阔,贫困连片发生,很多老百姓生活的环境条件差,也就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就需要搬迁到新的地方以改善生活环境,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最终达到脱贫致富。

(6)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视频新闻扩展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

1、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税收政策

a、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以下简称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b、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2、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税收政策

a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b、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c、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e、对项目实施主体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印花税。

7. 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突出吗

长沙2月7日消息,搬迁对象中有“李鬼”、面积超标致贫困户“搬新房却欠新债”、建房选址不科学致“搬得出却难致富”……因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问题凸显,花垣县、慈利县、辰溪县、衡南县、湘阴县、攸县、回龙圩管理区等7县(区)党政负责人6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约谈,这7个县(区)委书记分别作检讨,并就如何落实整改表态。

记者了解到,这7个县(区)有的未能在搬迁工作中严格落实“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界定标准,有的没有严守住房建设面积政策的红线,建档立卡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超过了25平方米。此外,也有的地方没有严守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贫困户自筹资金超过了人均3000元、户均1万元,部分贫困户还因此举债。

6日,这7个县(区)的党政负责人前往长沙,接受湖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约谈,7个县(区)委书记分别作出检讨,并当场表态要如何尽快整改。湖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约谈中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到位,要把约谈压力转化为为民担当的动力,举一反三、知耻后勇,扎实做好今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有群众反映,搬迁对象不精准,导致该搬的没搬,不该搬的搬了。还有的地方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混为一体,导致出现“从村东头搬到村西头”,甚至原址安置,只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既未“挪穷窝”,也未“换穷业”。

“盖了新房欠了新债”问题在部分地方也比较突出。有群众反映,有的地方对政策执行不严,导致新建住房面积严重超标,搬迁户因此大额举债,甚至出现了“盖房返贫”。还有的地方存在搬迁安置区选址不科学不合理,对安置点地质条件、自然灾害风险、环境承载能力、后续脱贫条件等考虑不足,导致“搬得出、稳不住、难致富”。

8.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8)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视频新闻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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