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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费用内控

发布时间: 2021-01-09 21:30:43

㈠ 谁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啊,比较实用的 ,里面包括授权方面还有内控方面的 发我参考一下 多谢了

第一章 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 司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㈡ 计提利息时间

企业如果有借款(短期和长期两种),根据借款协议,需要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利息。回如果是答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或者是分期后付利息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的规定,企业需要在当期期末计提应属于本期支付但本期尚未支付的利息。
A公司2006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为18个月,月利率为0.1%,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
其2006年1-2007年6月就该分18个月计提利息,每个月应支付利息为120000*1.0/1000=120元
计提利息财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12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120
一、 A如是按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到期或以后月份才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如借款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上述"财务费用"改为"在建工程"(需要安装)或"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但固定资产使用后发生的利息仍列入"财务费用 "。其费用要体现"配比性原则"。

㈢ 如何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 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五)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 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本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各省税务机关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号:财法[1995]6号1995-01-27财政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第八条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第九条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第十条 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十二条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一)项所称的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二)项所称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三)项所称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是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及权属变更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不如实申报房地产交易额及规定扣除项目金额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五条所称的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是指与本条例规定的计征对象相同的土地增值费、土地收益金等征收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1994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细则的规定计算征收。

㈣ 费用报销过程中常见舞弊手段有哪些

1.集体作弊,骗取资金。主要是钻政策和改革的空子,集体编造虚假凭证和报表,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这类舞弊,主要是从小集团利益出发,钻政策和管理的空子,违反国家财政纪律,谋取或骗取国家资金。在日常工作中,国家立项的各类预算内外项目资金,是单位舞弊的重点。比如,各类贷款贴息,一般情况上级部门只要求申报单位提供银行贷款的复印件,这就为单位弄虚作假造成可乘之机。个别单位甚至连续作假骗取。有的单位突击编造虚假单位,虚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支出预算,以达到套取资金的目的。

2.设置障碍,逃避审计。个别单位为逃避审计,千方百计设置障碍,企图蒙混过关。尤其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故意不打印会计总账、明细账和银行明细账,迫使审计人员上电脑查账,或是在一大堆记账凭证中海底捞针,以疲劳来麻痹审计人员,增加审计工作量。有时为了获得必要的会计资料,审计人员需像挤牙膏一样,反复督促,才能一点一点挤出。个别单位甚至明目张胆地转移、隐匿会计账薄、会计档案,更有甚者故意销毁应依法予以保存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002年,我们在对某下属单位实施离任审计时,就遇到了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故意设置内障、擅自转移会计资料的问题,其中一个单位故意销毁私设会计账簿,涉案资金40多万元。审计组曾三番五次责令其提供任职期间的所有会计档案,但该单位以保管不善档案丢失为名,迟迟不予提供,最后只得移交纪检部门依法查处,该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罚。

3.编假造假,谋取私利。单位或个人往往利用发票管理混乱、内部管理松懈之机,自制或套开假发票、假收据,虚报冒领,中饱私囊,其中,大头小尾,阴阳发票是常见的问题。鸳鸯发票,更是一举多弊。在现金交易中,同一发票,分别套开,发票联金额大于存根联和抵扣联,使供方可以虚增销售收益,使买方增加成本费用,多抵扣增值税。主动多付款项给下属单位或业务往来单位,双方达成默契,随后在该单位提取现金,报销消费品和旅游费用等。还有的单位或个人用作废发票、过期发票、或者街头巷尾买的假发票报销。如过路过桥费、汽油费、餐饮费等等。

4.投资是假,变相集体消费是真。个别单位为了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将国家财政资金以种种借口转移到本单位下属的经济实体或公司,作为长期投资项目,而该项投资又长期不见收益入账。究其当初投资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转移资金,以便将本单位或个人的不当支出,如各项补贴、超支的出国费用等在下属实体中列支,以逃避检查。还有的迎合形势的发展,创办协会,将预算内资金擅自转移到协会,致使资金失去监督与控制。

5.虚报冒领,骗吃空额。舞弊者利用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在工资表中虚列员工名额,从中大饱私囊。还有的以物资采购名义,将钱转到商业企业,实为发购货券,用于变相消费或拉关系。有的搞假采购真付款,或者假招标真付款,然后再将资金流入单位中,将资金转回小金库或中饱私囊。

6.变换手法,调节利税。主要表现在巧立名目,多计多列、多提多摊成本费用,虚减利润,或以红兰虚调收益少缴所得税、流转税。或者以相反的手法,虚增盈利,捞取团体和个人的名利。核算中真真假假,本来不需要调账,硬是调账了。在不断调账、冲账、转账中塞进私货,在偷换会计科目性质,篡改业务内容中作弊。长期挂账,只提不用。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虚减盈利。或不处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损益,或将不该列入的费用列入,调节损益。1999年,我们在审计某单位时,发现该单位将待摊费用科目35万元,反复冲减调账多次。每到年终,便将待摊费用科目按照当年指标完成需要,随意调整,以调高或调低本年利润。2000年,发现某单位将上级应拨但实际未到位的补贴收入220万元,列为本年收入,从而虚增当年利润220万元。

7.变换方法,隐匿收入。企业主要是通过变换计价方法和计价数额以及随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等调节盈利。将销售商品虚报为亏损,或贪污私分,或设小金库。多发售商品,少开发票,隐瞒和转移收入。在事业单位,主要是采取收费不入账、私设会计账簿、公款私存等方法,隐匿收入,设置小金库。2003年,我们曾查处到某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收取的学费以个人名义存到银行储蓄所的违纪问题,存款额100余万元,存折数20余个,资金账外循环半年之久。

8.投其所好,逃避税费。为达到发行债券、股票、审批立项、申请贷款等目的,任意篡改数据,虚列虚报收入、盈利和资产,浮夸欺骗。设立多套会计账簿、编制多种报表,以应付各种检查、申请贷款、逃避纳税。特别是应付账款科目,在日常审计中,发现问题最多。有的单位随意将应税收入长期列在应付账款科目之中,逃避纳税。多集中在对外投资收入、房屋租赁收入、资产转让收入等。另外,在日常工作中,还常见于资产外流,账外经营,借款注册,虚拟资本,伪造证件,骗取贷款,年末虚开、年初虚冲等多种会计舞弊行为,也值得引起注意。

㈤ 费用报销过程中常见舞弊手段有哪些

1.虚报或高报费用。
2.伪造或涂改原始单据,
譬如假单据、
阴阳发票、
涂改数内字等手段容,
达到多报费用目的。
3.重复报销:利用同一事项或单据重复报销。
4.模仿签名。
5.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
6.串通舞弊。
7.监守自盗。
8.混水摸鱼,利用公司账务核算混乱或管理漏洞,进行报销舞弊。
当然,
费用报销舞弊往往是以上一个手段或多个手段共同使用的,
而舞弊得逞也反映了
企业内控在某一方面的缺陷,也是企业加强内控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㈥ 税务部门的内控机制包括那些内容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根椐《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E、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总之,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查账,都要准备好资料,做好准备之后,就不会到时手忙脚乱了。

㈦ "不准超支"的销售费用包干(包差旅费,工资等)是不是风险包干"不准超支"是指在财务计提的费用范围内开支,

首先,这个问题属于企业内控费用管理(差旅费)一个制度或预算控制额度,版其目的是为权了节省开支;其次,这个“不准超支”指的是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或金额)标准,如果在控制标准以下这部分费用(钱)权属不能归个人,只能作为后期费用报销的抵顶数额。这个要看企业对于个人节省下来这部分费用(前),如何处理了。有的企业是按照节省下来的个人费用(钱),按照一定比例发给个人,以鼓励个人为企业节支。

㈧ 有关内部控制与成本控制

对于专业从事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来说,掌握各个层次的成本控制方法,就可以比较透彻地了解企业运营管理中的潜在风险,对于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也将有重大帮助。也有助于向管理者提供更多有增值作用的管理建议。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成本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专业从事内控管理或内部审计的人员来说,充分掌握和透彻了解企业成本控制问题是做好内控服务的重要条件。成本控制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无须讨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企业管理管的就是成本。
无数从事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但是在浩如烟海的研究成本控制和实践介绍的资料中,笔者至今尚未发现有从控制层次的角度讨论成本控制问题的文章。根据笔者20多年来从事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的实践经验,我认为成本控制应该有控制层次问题。不同的成本控制层次,决定了完全不同的控制和操作理念。许多企业在控制成本方面之所以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导致企业竞争失败,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分层次并错误地使用成本控制工具。

可以说,成本控制的工具非常多。广义地分析,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管理方法都可以看成是成本控制的工具。这里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义上的战略成本管理、管理会计中的量-本-利分析、预算管理、精益管理思想、六西格玛管理、价值工程、市场营销、现代物流控制、企业兼并重组等,都可以理解成某种成本控制工具。甚至没有成本控制本身也是一种控制工具。各种成本控制工具对处于不同层次的管理者而言,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企业操作人员所站位置的高度和视野宽度决定了成本控制的有效性。经过现场研究,笔者认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三个成本控制层次。具体介绍如下:

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可以说是企业成本控制的基础,也是控制范围最广阔的一种控制工具。会计控制的主要实施者由财务人员、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成本工程师)和各级业务人员组成。某些情况下,一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介入此等成本控制。典型的控制工具就是各项开支预算、精益生产、价值工程、六西格玛以及鼓励各种技术发明创造以提高效率。会计控制主要研究绝对化的成本节约问题。比如改进某项工艺或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提高效率节约人力成本;比如减少或优化某项业务活动可以节约多少费用;推行六西格玛可以降低多少质量成本;甚至将纸张两面使用可以节约多少办公费用等。财务人员在会计控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企业管理者一谈到成本控制,首先就想起了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会计级的成本控制中也确实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和计算考核职能。会计控制也确实是企业现场成本费用控制的基础性工作。

但是,会计控制是有“副作用”的。在当前的企业运营管理中,管理者如果不能事先了解其副作用,错误使用会计控制,就不会达到预期的成本,降低目标,甚至还会造成损失。

【例1】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的基本思路。成功的预算相当于文件打印前的预览——“所见即所得”。但是,管理层对预算控制一旦出现理解错误或组织执行不好,就会出现相当大的偏差。对此,在企业一线工作的广大管理者都会有这个体会,从企业每年开始编制预算起,各部门和企业总经理(CFO或财务总监)、企业管理层和董事会之间就开始上演“预算大战”。各部门无不利用各自掌握的信息争取最大限度地提高本部门的费用开支额度或者降低本部门的经营目标。而以企业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则和董事会就下年度的目标和开支计划同样展开艰苦的拉锯战。企业能否获得有利的预算结果,全凭自己掌握的信息数量和谈判技巧。当然,预算的结果也就很难符合企业的现实情况。当企业的费用预算大于实际开支情况时,一些企业在年底的各种疯狂消费活动也就开始了,其理由之一居然是保证来年预算不会被削减。当出现费用预算小于实际需要时,管理者或者会提出调整增加费用预算的要求,或者干脆研究如何减少必要的活动以维持对管理者有兴趣的活动。特别是当预算目标与业绩考核挂钩时,企业更是会采取各种措施(有些是正确的节约措施)包括一些造假或打擦边球(管理者通常会在收入确定、预提待摊费用等方面使尽浑身解数)的办法来降低费用开支,结果当然还是损害企业股东的利益。还有一些没有建立严密的预算编制系统的企业,通常会简单地在上年度的预算基础上,将费用开支减少某个百分比,同时又将收入增加某个百分比。这种看起来非常有道理并被广泛认可的预算编制方法,有时其实比不编制考核预算危害更大。

如果要编制与绩效挂钩的考核预算,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根据科学的预测信息和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例如,如果大家都知道2008年的钢铁价格要上升,而企业在编制铸造企业的成本预算时,却要求企业在上年度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基础上下降材料成本,如果没有特殊的工艺改进方案,这样的预算就没有任何意义。但是非常遗憾,董事会和股东通常会乐意接受这样的预算。

本文无意贬低预算在控制成本费用中的作用,而是希望提醒有关方面注意采取预算控制法的企业要注意预算控制的“副作用”。正如参对于阴虚者是大补之物,但用法不对,对阳盛者可能就是有害的。

【例2】费用开支控制

为了减少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某企业老总在7月份最热的季节里,宣布降低推行多年的夏季防暑降温补贴,即将中午的绿豆汤改为白开水。这应该是典型的会计控制方法,貌似非常严厉,但其实效果正好相反。这种不顾工人身体健康和工作情绪的做法,好像能给企业省下一笔绿豆汤的费用,但得到的结果是废品和中暑员工的数量上升。

如果一个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将控制成本的目光仅仅盯在会计控制上,或者错误地使用会计控制方法,就有可能导致成本控制失效。此类案例非常多。

但是,同样的会计控制在丰田也有,但他们却是成功的。丰田公司为了节约费用,要求员工将用过的纸翻过来接着利用。为什么绿豆汤换成白开水不成,而一张纸两面使用就成呢?其中的重大本质区别就是,判断实施一个成本节约的方法前,一定要研究清楚这个方法是否会对实施者造成健康损害、工作效率降低、产品质量下降、客户满意度下降等负面影响。丰田的一张纸两面用,就企业内部而言,即不会损害职工健康、也不会导致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下降,当然也更不会引起客户满意度的下降。

成本控制与客户满意度的关系问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案例,笔者称之为“宜家现象”。笔者在北京宜家餐厅用餐时,宜家的餐厅会打出一个标语,请客人自己将用过的餐具和废物倒掉。一般来说,这减少了宜家对客人的一项服务,至少可以说增加了客人的不便。但是,宜家的后一句话却有效地化解了客户的不满。因为客户的举手之劳可以降低宜家的经营成本,而这项经营成本正是构成宜家产品价格低廉的众多因素中的一项。包括宜家的自己取货送货政策等都是殊途同归的。

宜家的这项会计控制法是一个成功的控制典范。这样做的结果,除了使顾客乐意接受这样的劳动外,还使顾客正确理解了宜家产品价格低廉的重要原因——宜家产品价格低廉不是偷工减料的结果,而是减少各种不必要开支的结果。

运营成本控制

企业运营成本控制是区别于会计控制的一种成本控制理念。其层次要高于会计控制。企业运营成本控制的常用工具应该范围更加广泛,包括产品战略、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策略等。运营成本控制通常需要结合企业的收入、市场占有率和降低某些潜在风险等因素来判断。一些在会计控制层次来看是合理的成本控制办法或措施,站在运营成本控制的层面上来看,就可能是错误的,反之亦然。

【例1】产品战略

某企业有10种产品,其中的五种用会计方法分析,其成本太大,根本没有利润可言,甚至会导致亏损。而另外五种的收益不错,成本很小。但是,如果这10种产品是一条产品线上的,如果前五种赔本的产品正是赚钱产品的销售基础时,如果站在会计控制角度要求取消或减少单独看来不赚钱的产品,一旦如此实施将导致赚钱产品销量的巨大下降。最后导致总销售收入的下降。当销量下降后,很可能导致边际收益减少,从而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这就是一些汽车企业在确定整个汽车产品线时,必须保留某些亏损车型的原因。

一个企业CFO、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如果不能透彻了解成本-收益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接受一个成本会计提出的削减某个亏损产品的建议。其后果是导致企业更大的销售损失以及成本增加。应该特别重视管理会计中的量-本-利分析所揭示的销售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例2】 质量改进投资

研究成本控制,并不完全是简单地单方面考虑削减或降低某项开支。更多的是研究通过投入来降低开支。当企业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大幅度增加生产成本并严重影响销售和市场占用情况时,除了研究操作过程和工艺过程外,恐怕还要考虑设备精度问题,包括检测手段问题。这时候必要的设备投资就成为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手段。站在会计控制的角度来看,可能没有必要出这笔费用,但在企业总经理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必要的。关键是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管必须做出量化的分析并经过反复的论证。类似的投资降本措施包括:投资增加安全监控设施,以防止偷盗等舞弊损失风险等。

【例3】市场营销活动

市场营销活动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许多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的人通常只是将市场营销理解成扩大市场占有,增加销售收入。其实企业采取各种活动,诸如广告宣传、客户拜访、市场促销(奖励返点)等活动,都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方面,但是是属于运营成本控制的层次。通过必要的投入来扩大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通过采取有效的促销活动等,通常会带来企业销售额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这种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一方面可以扩大销售,通过增加收入,改善现金流等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被一般财务管理者不太认可的这些听起来比较“虚”的花钱活动,正是运营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种运营成本控制办法的最大缺陷就是效果评估比较困难。投入-产出之间难以进行严格的定量分析。运用不当,副作用也不小。

战略成本控制

这里讨论的战略成本控制法,并不完全等同于当前非常热门的战略成本管理。这里的战略成本控制是企业成本控制的最高层次,通常是股东董事会或集团CEO或CFO考虑的问题。战略成本控制不但要考虑收入问题,还要考虑融资等企业总体性的问题。站在企业会计成本控制或运营成本控制层面来看是合理的某个成本控制措施,站在战略成本控制的层次上,即从CEO、CFO或董事会角度来看未必就是可行的办法。反之依然。

【例1】集团产品战略

某生产各种汽车零部件的企业集团中的一个运管公司负责生产发动机的缸体,其他尚有一些企业则配套生产诸如油泵油嘴、活塞环和空压机等产品。由于产品不同,这些企业中有些企业的生产成本结构中原材料消耗占成本的绝大多数,而另外一些企业则以人工费或设备投资或技术研发等占多数。这些企业的产品都是面对共同的几个客户,一些大型发动机厂。由于发动机厂的装配数量受发动机缸体供货数量的限制,因此这些生产配套产品企业的销售数量就受到生产发动机缸体这家企业的供货数量的限制。简言之,生产发动机缸体的企业销售量大,则其他配套生产企业的销量也自然上升,反之亦然。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市场的钢材价格连年大幅度上升,这就导致生产发动机缸体的企业生产成本也急剧上升,在价格没有得到同步增长的条件下,该企业多生产一套缸体就多一份亏损。这件事从该企业管理层控制成本的角度考虑,减产或停产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如果该企业减产或停产,那么其他配套企业的配套供货数量将大幅度下降,而实际上原材料涨价对他们的影响并没有生产缸体的大。如果生产数量下降,不但会影响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影响到这些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当然,总体生产成本会因为销售额下降而上升。为此,集团总部CEO和CFO甚至董事会就应当进行集团产品战略分析。为了保证集团的总体成本控制,减少因为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利润损失,一方面必须要求生产缸体的企业继续维持供应,同时也会和客户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在没有达成涨价协议前,集团主管部门应当就缸体生产企业的亏损问题提出合理补偿办法。这里中石油在开采石油方面获得的利益应当补偿给炼油企业的亏损,也是属于战略成本控制的层面。

【例2】投资策略

在成本控制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些控制措施居然是亏损的投资策略。站在普通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没有一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从一开始就愿意投资项目亏损。但是在现实情况下,为了达到某种非常高的境界,一些投资者甚至会做出对当前来说是亏损的投资。这样做的结果将有机会获得更大的成本节约。例如一些出于提高社会责任方面的环保型投资、慈善捐款;一些为了达到合理避税目的的策略性投资;一些为了达到融资目的的包装性投资;技术储备性的研发投资等都属于战略成本控制的一种手段。这些投资策略对于站在企业运营管理层面或者一般财务管理层面的人员有时会感到难以理解,其实这种投资策略可能正是战略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

【例3】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既是一项独立的企业资本运营业务,同时也是企业战略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竞争者的存在,通常会导致销售价格无法提高,从而降低销售收入。如果通过一项兼并业务,将竞争对手合并到本企业来,形成一定的市场垄断,则销售价格就有可能得到提高。从成本控制分析来看,在有边际利润的情况下,销售额越大,利润总额越高。这种兼并重组有时代价非常高,一般运营层面和会计层面的人员可能并不能理解。这里的兼并重组也包括上下游关联企业的重组。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的中铝集团并购云南铜业就属于这类成本控制。注意,兼并重组有时并不能完全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操作不当反而会增加更多的成本。戴-克的合并就是失败的案例。

某些战略成本控制项目,其实还有融资或增加企业现金流的目的。某些表面看可能是亏损的投资,其实有改善现金流的好处。有些上市企业的合并可能会产生股价上涨,从而使股东可以通过增发股份和公司债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资金。这些低成本的融资本身,就是成本节约。

以上的案例讨论主要是说明成本控制中的层次问题。在企业实际成本控制过程中有些成本控制措施具有跨层次的特点。例如,某些新产品的开发投资,既可以看成是战略成本控制,也可以看成是运管成本控制;一些环保型的改造投资,也具有这些跨层次的特点。但无论如何,企业的成本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涉到企业运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一些貌似白花钱的支出,其实具有非常大的潜在成本节约或收益!在从事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虽然所站的成本控制层次不同,但最大限度地了解更高层次的成本控制思想,无疑对提高自己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将有重大意义。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才能更好地运用各种成本控制工具,并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做出最大的贡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的会计成本控制应当服从企业运营成本控制;而企业会计成本控制和运营成本控制则都必须服从战略成本控制。

实际上,成本控制的三层次现象和管理会计中的三大责任中心概念,成本控制责任中心、利润控制责任中心和投资控制责任中心也是相匹配的。

对于专业从事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来说,掌握各个层次的成本控制方法,就可以比较透彻地了解企业运营管理中的潜在风险,对于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也将有重大帮助。也有助于向管理者提供更多有增值作用的管理建议。

㈨ 国家有关的规定中,费用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公司财务说超过三个月就不能报销了。

这是公司内抄部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从所得税列支角度来讲,当年的票据当年报销就可以,不出现票据跨年度入账的情况就可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预提费用内控扩展阅读

费用报销滞后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完全克服,但公司内控人员需要从防范公司风险的角度来建立防止预提费用失控滥用的制度。会计主体首先需要确立企业会计政策,明确预提费用的范围、金额限度、反冲办法、错误稽核与改进措施。比如设定单一费用的发生额下限,超过该限额的费用均需要预提。

实际工作中,比较有效的一种控制措施是建立预提费用台账以及提高费用入账的及时率。另外,还要加大对超期报销的处罚力度,从反面强化及时报销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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