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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机关

发布时间: 2021-01-09 06:45:22

1. 公司立项怎么办理

方法如下:

1、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2、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3、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4、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5、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1)立项机关扩展阅读:

1、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3、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2.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立项备案吗

根据《国家抄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袭<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订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或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纳税人提供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该项业务应到地税机关办理。

3. 我单位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去税务局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税务局只需要代立项文件吗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备案。
备案首先要到当地科技局或者经信委进行项目确认,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然后去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非必须条件,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不一);

然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去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需要的资料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立项机关扩展阅读:

(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4. 立项督查报告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当然提供公共产品并不等于自己去生产);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创造者,“人民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要明晰政府边界,凡应由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决策的事情应严格由他们决策,政府不应“越俎代庖”。
凡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事情,政府责无旁贷,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调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各级政府要有意识地做到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包办企业决策,不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精神,探索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架构,以解决层次、层级过多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政府与事业单位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体制改革。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权。
3、倡导政府文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政府文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不断更新政府管理思想,突出时代意识、民族特色、社会价值,建立社会成员参与监督行政决策和管理的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的现代行政文化。
4重构行政道德。行政道德主要体现在行政主体的修养和道德行为上,体现在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对职业道德、基本道德范畴的认识、观念和态度上。重构社会主义行政道德,必须弘扬传统行政道德体系中的精华,积极借鉴吸收外国行政道德中适合中国国情的有益成分,建立高效从政、一心为政的道德规范并贯穿于全部行政活动中。就是要摆正行政人员与公众的道德关系,陶冶行政人员道德情操,锻炼行政人员的毅力,树立行政人员公正、社会至上、勇于负责的强烈责任感。
5、重视行政价值。价值观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行政价值观则是价值在行政领域的具体化,它从根本上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基本走向。以“为民”、“做事”为目标的行政价值观,必然引导形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行政作风;而官僚行政、保守行政、涣散行政,导致行政价值观念混乱,制约着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增强公仆意识,严格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机关在全市工商系统的表率和带头作用。结合市局实际,现提出以下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根本目的,立足“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建设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文明、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新形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开展“清廉、务实、为民”系列教育活动。各单位在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商执法的基本理念;要认真开展“清廉、务实、为民”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训;要深化开展向徐锐同志学习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要积极开展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诚实守信、规范执法、信守承诺、爱岗敬业;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认真执行禁令和若干纪律规定。市局机关重点做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精简文件,减少检查、评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剖,真正做到“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
(二)以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要以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十五教育培训规划》和市局《2004年干部培训计划》,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开展“学习徐锐精神,争当人民满意的红盾卫士”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业务,个个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建立局域网网络教育平台,在全系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岗位资格培训为重点,以在职参加社会教育和本单位学习为主渠道,以自我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以加快效能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l、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大厅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可在网上宣传或印制办事指南之类的宣传册,供办事人员查阅。
2、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提倡“来了就办,办好就走”、“来了放下,办好来拿”;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实行“说了就办,办好送去”,主动上门服务。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3、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主动服务,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不在岗须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勤职责,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每星期公布一次,办公室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4、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部门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部门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
5、过错追究制。严格按照《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过错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违反政务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许可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6、绩效考评制。效能机关的考评坚持效能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值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佩戴胸卡由党办负责,告诫由人教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按职责分工由监察室和有关职能机构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监察部门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市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处(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市局已建有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局监察室),设有效能建设投诉举报电话(3241954),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局稽查大队的干部形象督查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工作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作为我局行政效能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局开展效能机关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与所包点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局和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以及个人的效能建设考核依据之一。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求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机关整体效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工商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佘秀强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学先同志、李国华同志和纪检组长汪群章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财务科、党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办,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讲究方法求实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一个新探索,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而在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市局确定的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商干部行政行为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及时鞭策落后,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5. 什么是立项批准单位求答案

立项:一般抄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属的发展和改革局(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类似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说明项目的急迫性、前瞻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肯定是写好的东西)。结果两种:不予立项或补资料或以后再定;红头文件发下来即是立项文件(准生证)。下一步可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了。
项目的批文下来后的第一步工作:
报建(提供如下资料)
1、立项批文及招标核准
2、招标代理合同3、总平图4、建设用地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图审报告7、资金证明

6. 地方政府经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就可以实施征地吗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7. 建设项目立项要去的政府部门有哪些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基本报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

———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需要准备资料:

1、项目初步设想方案:总投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2、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3、项目厂区情况: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包含财务指标、账款应收预付等周转次数、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动力、现金等的周转次数)。

5、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6、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7、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8、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9、项目设备选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来源、价格、进口的要注明,备案项目耗电指标等可不做单独测算,工艺环节中需要外部协助的请标明)。

10、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随时沟通。

(7)立项机关扩展阅读:

立项是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通用词汇。特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原称立项批文),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又称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其中:审批又分为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立项等同于其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前期工作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完成可行性研究,标志着前期工作正式完成,并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初步设计不是前期工作,其为施工准备阶段,后即可进入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阶段。

由于投资主体、投资的行业、投资规模、项目性质(盈利与非盈利等)的差异,政府有着不同的项目报批规定。按照前述要素将投资项目划分为禁止类、限制类、许可类和鼓励类等四类。

除禁止类不允许建设外,其余的分别执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其立项审批所处的阶段、要求提交报批的资料、报批前应先行取得的其他行政许可各有不同。

参考资料:
项目立项-网络

8. 先项目立项还是先获取土地使用权(高悬赏)

先项目立项目再获取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项目核准的内容及效力

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地区布局合理;

主要产品未对国内、省内市场形成垄断;

未影响国家及区域经济安全;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未影响公共安全。

二、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8)立项机关扩展阅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9. 什么是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项目立项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需要批准《项目建议书》,允许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批复文件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认为项目可以执行了。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拓展资料:

大型项目要列入政府发展计划中,项目要开展得经过项目政府部门批准(发改委或发改局),这就需要在发改委或发改局立项。

立项的时候一般需要准备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局的用地预审文件,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环保局的环评意见,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等等文件一起立项,所有这些都需要发改委或者发改局的批复。他们的意见就是批复文件。

10. 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发改委管的

建设项目立项,指有权的行政机关根据投资者的立项申请,经依法审批或核准,准予进行特定项目投资的行为。从性质上看,项目立项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一、投资项目立项的分类。以项目投资者的主体不同,投资项目立项可分为两大类:1、审批立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该进行审批立项。2、核准立项: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如果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应该进行核准立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企业只需将投资项目向有权机关备案即可。
二、审批立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三、核准立项。核准立项主要适用于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根据投资者身份和投资项目地域的不同,可以将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这些投资项目国家采取两种管理方式:核准制和备案制。内资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的,需要向政府有权机关申请项目立项,由有权机关经合法程序核准后,方可进行投资建设。企业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内资企业申请项目立项核准的机关为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它们各自的核准权限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划分。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内资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仅需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三、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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