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开听证公开
⑴ 高院申诉再审,高院通知听证,请问听证和开庭一样吗
不一样。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组织听证程序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只要在法定的审理时限内均属于正常,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审理完毕,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时限,对于听证完何时再开庭法律上没有时限规定,由审理法院自行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定时限。
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条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第二十一条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1)申诉公开听证公开扩展阅读:
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它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深圳市。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听证:
第九十九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⑵ 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是不是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
⑶ 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我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申诉后行政执法部门应该给我文字回复吗
不可以,行政处罚召开听证必须依申请召开,不能依职权,但是行政机关有告知的义务,即告知相对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⑷ 法院对刑事案件申诉进行听证意味着什么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案件就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对判决不服,或者明显存在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 如果你申诉后半年上级法院没有答复,你可以向更上级法院或者人大投诉。 但是,你也要做好准备,你的这类案件是不一。
⑸ 一审作为原告我赢二审我是被告还是维持原判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方又申诉出个在神听证我有权不接受吗
是否申请再审是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你无权接受或不接受。但是既然案件已经经两审判决的,那么只要没有明显错误的,那么再审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⑹ 申诉听证时,能申请鉴定吗
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听证会须知 :
一、听证当事人收到听证会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听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听证法官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裁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三、根据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听证各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出席听证的法官回避,但是否同意,由庭长决定。
四、再审申请人在听证会上有权陈述再审申请的理由和请求,其他当事人有权进行抗辩。
五、听证当事人经听证法官允许,可以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和答辩,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但未经听证法官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六、听证须围绕再审申请的内容进行,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涉及案件的物证、书证和其他证据材料,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对于新证据应当特别提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当事人提出的相关证据,应按照听证法官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者没有按规定的举证期限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七、听证会结束时,听证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核对听证笔录,并予签名或者盖章。
八、听证期间不得喧哗、吵闹、吸烟和随意走动,不得开启或者使用移动电话和寻呼机。未经听证法官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听证法官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听证当事人对案件的意见和请求,必须在听证会上提出。听证会结束后,非经听证法官要求,法庭不接受任当事人的材料、说明或者来访。
⑺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对谁公开宣布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
(四)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⑻ 中级法院最终审判后是否能提起申诉,另听证是什么意思
可以提申诉
申诉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
听证就是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可以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的意见
最终审判已经判我方胜诉,这不算有法律效力吗?
从法律上来说,终审判决你胜诉,是有法律效力的!
1、但是,实际上,如果败诉的一方,认为二审程序违法,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审判人员有应该回避没有回避,或有受贿,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申诉来维护其权利的。
2、如果理在你这边,他怎么申诉也没有用的。申诉,也不是永远都不停止的。
3、申诉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⑼ 在申诉过程中,法院发来的却是听证通知书。在这里“听证”一词怎么理解
就是通知你们去法院听审
⑽ 申诉开听证会,被申诉人交的答辩词是不是要交一份给申诉人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
申诉人王印珠因与被申诉人乐亭县汤家河网线厂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乐亭县人民法院(2004)乐民初字第482号民事判决,向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提请我院抗诉,我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诉人(原审被告):王印珠,男,1947年出生,汉族,农民,现住乐亭县汤家河镇甘草坨村。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乐亭县汤家河网线厂。
法定代表人:张国新,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