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机关的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回员的一答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其他单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员工需要遵守企业相应规章制度并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若员工违反相应规章制度或没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规章制度中还有开除、除名、辞退、罚款规定,则属于规章制度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违法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好像还有效。
⑵ 机关单位保密干部包括哪些人
保密处(办)的所有人员
⑶ 如何做好机关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1、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
2、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
1、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
2、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
3、定涉密载体。
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1、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
1、加强人防。
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
3、强化技防。
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
2、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⑷ 战略支援部队机关保密单位是什么呢
凡涉及到部队的性质、番号编号、装备驻地以及主要人员的一切信息,都是国家国防军事机密回,外人无答从知晓,网络上更是无从知晓,还是不要打听的好。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以本罪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本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奉劝诸位,不要刺探国家秘密,军事情报。
⑸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六)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七)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八)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九)不准擅自复制国家秘密;
(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5)保密机关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⑹ 如何加强机关保密工作
我认为要牢牢抓住“三个重要、三个必须、三个切实”。
三个重要:
1.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2.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方式)。
3.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要全面落实。
三个必须:
1.严格规范涉密文件管理。
2.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主动防范意识。
三个切实:
1.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2.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在抓住以上重点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
要着眼于普遍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少、保密工作经费相对紧缺的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
定期向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⑺ 机关保密员有什么政治背景要求么比如一定要是共产党员之类的。依据在哪里谢谢
保密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有连续两年以上工龄的在编工作人员;
②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或要求入党的非党积极分子。特殊情况,经保密工作部门同意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③诚实可靠,海内外社会关系清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强;
④有中专以上学历;
⑤身体健康;
⑥初次担任保密员的年龄一般应在 40岁以下。特殊情况,经保密工作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有从事涉密工作经历的人员应优先选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密员:
①受过刑事处分的;
②受过党纪警告或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③临时招聘或暂时借用的;
④配偶为境外或外籍人员的(不含因公外派人员);
⑤凡年度岗位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⑥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注: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事涉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大事、要事。
公安机关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必须把加强保密工作作为重大原则、重大责任、重大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一刻不松、一处不漏、一丝不苟。
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保密办”)和政治部宣传处联合开设“保密微课”专栏,以达战友们学习掌握并强化意识、严格遵守、自律防患之目的。
(7)保密机关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章:
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⑻ 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做了哪些规定
保密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8)保密机关的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⑼ 新时期机关事业单位怎样做好保密工作
第一,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涉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第一要务。涉密人员,掌握着影响国家和所在单位、企业稳定安全和持久发展的重要信息,其个人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纪观念的强弱,直接关乎国家的安全稳定和所在单位的发展存亡。
因此,涉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泄密的严重后果,强化保密观念和法纪观念,树立真诚敬业、忠于职守、严守机密的政治职业素质和真诚做人的高尚道德素质,在具体的工作中,应端正态度,注重细节,剔除受以往社会生活影响形成的随意散漫、信口开河不良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时刻提高警惕,牢记自身的使命,特别注意培养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信息化条件下做好保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基本的防范手段和高技术窃密的基本常识,以免因为自身的疏忽,给国家和所从事的事业,造成泄密的严重损失和危害。
第二,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保密制度,是保障保密工作持久发展的核心。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国家涉密单位和相关涉密工作的集体和单位,从保护涉密人员、防止涉密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应该事先建立健相关的法制体系和管理条例。
建立和健全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流程,制定审查方式和程序,完善审批制度、检查制度和保密责任制度,并指定相关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各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的审查。在公开相关信息前,应该严格按审核标准确定信息保密级别,制定保密方案。
采用“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方法,责任到人,教育和培训相关涉密人员熟练掌握本部门涉密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确保保密工作人人清楚,责任人人分明,做到管理到人,落在实处。
第三,与时俱进,提升保密能力,加大人才、物力投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在现代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窃密手段也实现了高科技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加大对窃密事件的防范力度,杜绝保密信息泄露,要求我们加强涉密人员技能的培训,提高其防范能力和反窃密技术,提高人防,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预期,推进有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系统性。
同时,严格控制秘密信息接触范围,降低泄密风险。另外,加大保密的物理设施投入,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提高技防,坚持用保密科技技术武装保密工作,紧紧跟踪国际保密科技工作前沿,立足所在保密单位工作实际,着力提升自身保密工作创新能力。
自觉研制具有自身特点的先进的保密技术设备,大力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实现对信息秘密从产生、流转,到解除,从制作、使用到销毁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大力提升高科技防窃密技术的抗衡力量。
第四,发动群众,加强沟通,及时反应,采取得力的防窃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充分借用群众力量,发挥其监督辅助功能。加强泄密问责制度,激励泄密人员及时补救。建立泄密应急机制,使损失降到最低。
在这个信息时代,掌握了一个国家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就相当于掌握了这个国家和部门的发展命脉,谨慎保护国家和部门单位的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崇高职责,涉密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保密工作,切实为国家,为人民,为部门单位的生存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⑽ 机关单位保密日常工作
机关单位保密日常工作。这个一定会有的,就是平常有个小买卖都有一些保密的工作,比如说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