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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义务

发布时间: 2021-01-06 01:05:27

『壹』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项社会职能就是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和教育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具体内涵如下: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贰』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包养情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3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机关干部义务扩展阅读

《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治理对策》

治理对策: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要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改进干部作风。党的十八大针对当前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因此,我们必须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着力整治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等突出问题,从以下五方面着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思想和业务水平。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多开展集中学习,督促个人自学;市委党校要常年开展干部培训。

要高度重视主流文化对党风民风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市十佳人民公仆”等评选活动,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以“科学文明、积极向上”为主流的社会舆论氛围,以优秀的文化引领党风、匡扶民风,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古语讲“上行则下效”。孔子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和各级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

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发扬民主,尊重民主,尊重民意,清政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和表率。领导干部作风好了,就能极大地带动和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使广大群众看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效,从而更加坚定工作干事的信心。

三、健全和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引入到干部管理机制中,明确责任,奖惩结合,激活干部积极性。

1、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严把干部“入口”关。严格按照以事设岗、按岗定编、依编进人的要求,精简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切实消除当前少数单位干部职责不明、人浮于事的现象。

2、大胆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奖金福利分配制度,提拔优秀的事业编制干部,加大一般干部的交流力度(包括偏远乡镇与城区乡镇、乡镇与市直单位、差的市直单位与好的市直单位之间的交流),按照业绩分配奖金福利。

3、按照“突出重点、社会公认、便于操作、体现导向”的原则,健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评价,推行干部政绩公示制,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四要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以务实促发展,以实绩论优劣,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激励和鞭策干部积极工作。

四、运用电子政务和监察现代科技手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和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察;抓好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健全完善覆盖全市各政务服务部门的监控网络,全过程视频、音频监督监察对象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逐步实现行政监察在网上同步进行。

五、加强监督,从严惩处。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发展环境监测、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日常督察、专项效能监察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评议评价干部机制,形成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合力。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叁』 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的职责及干部组成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意思是一样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公务员不一样。

1、定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分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以下几类人员:

①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 国家各级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全国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 行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④ 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⑤ 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⑥ 军队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⑦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机关中专职从事公务的人员。

⑧ 在行政机构改革中,一些原为国家行政部门的机关被撤销或改变体制而组成的“公司”,若靠国家行政拨款,主要担负行政管理工作的,亦应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在这些“公司”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亦应视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3、界定标准与范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4)机关干部义务扩展阅读

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转任、调任、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拟定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公务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职位分类的宏观管理。

(二)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办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信息统计、调任、转任等管理工作;依据《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负责实施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

(三)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工资福利与退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务员工资福利和退(离)休费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贯彻落实公务员休假、退休制度及政策待遇等规定;负责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健康修养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市直机关退休干部慰问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合肥市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负责制定全市军转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转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并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伍』 教育局有什么职位

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起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制定局直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
12、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职位及其职能
一、教产管理中心
1、编制和实施我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2、负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监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整改
4、组织指导从事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设好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服务于素质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装备办
1、为全市各学校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
2、对教学仪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对实验教学进行指导;
3、为全市各学校图书馆室配备图书,并依据辽宁省图书馆规程对图书馆室的管理予以指导;
4、定期对实验员和图书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办
1、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报名、体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成绩发放;空飞、民航招生;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成绩发放等;
3、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报名、专业选择、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转籍、实践环节报名、组织论文答辩、办理毕业等;
4、高中会考工作:报名、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补考等;
5、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评阅试卷、录取等。
三、督学办公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实施方案;
2、对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5、办理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方面的工作。
四、职成教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教研、学籍管理及就业安置工作;结合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职校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负责办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核准及招生广告的备案;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及年检工作。
五、普教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有关义务教育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评估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指导初中、高中毕业证的验印和发放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高中的德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教学用书的审定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非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审批工作。
六、学前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幼儿园及学前教育的举办、停办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视导、评估和培训工作;指导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示范园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七、计财科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及规划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及校产管理、经费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旧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寒窗基金”、“助学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教师奖惩办法;负责中小学人事调配、招聘教师及教师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九、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教育志编写、共青团、少先队、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培训和办理任免手续等项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党委会、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协调指导局直单位老干部工作。

『陆』 听人说,在部队机关挺舒服的,不过要想去机关,无论是干部还是士官、义务兵,都得有后门,请问是真的吗

人说社会黑其实部队最黑

『柒』 当多少年兵才能转业并且给安排工作

一般需要服役满12年。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伍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另外,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包括:

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7)机关干部义务扩展阅读

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

主要有5种:

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士兵服现役年限:

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捌』 党委和机关党委有什么区别

党委和机关党委唯一的区别就是党委的范围更广泛,两者是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正式名称是“中国共产党XXX(某具体区域或单位)委员会”。

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领导。

机关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8)机关干部义务扩展阅读: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党委职能

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党委

网络--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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