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自治机关
A. 自治区的自治机关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B. 我国自治机关的其他自治权包括哪些
行使立法权利。
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培养干部的权利。
组建公安部队的权利。
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
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
管理财政的权利。
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
C.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1)立法权限;
(2)对上级机关决议、命令的变通执行权;
(3)使用本民族语言回文字答的权利;
(4)培养干部的权利;
(5)组建公安部队的权利;
(6)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
(7)对外贸易权;
(8)财政管理权;
(9)文化教育权。
(3)哪些自治机关扩展阅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相结合的创举,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流互助、形成“地区合力”。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举,是对民族问题特点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是对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模式的发展创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维护了国家的集中统一,又照顾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与差异,实现了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为各民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保障。
D.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什么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它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E. 自治机关的性质有哪些
中国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源机关有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行使自治权。主要包括行使立法权利。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的权利;管理地方财政的权利;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的权利;培养民族干部的权利;进行贸易的权利;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等。
F.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和职能都有哪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同正常的行政区划基本一样,主要区别就是民族自治机关中必须要有一定比列的少数民族干部,自治县、自治州、自治区的行政一把手都是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党委基本还是汉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