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决定机关
1.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有哪些
人民法院来、人民检察院和公源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2.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有哪些
在刑事抄诉讼中公安机关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 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是谁
根据来法律规定,犯罪嫌自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由本人或者家属向办案的公检法机关提出申请 ,并经办案机关审查确定 。即案件在哪个机关就由哪个机关确定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有哪些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1999年《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内明确:
对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打点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5. 取保候审是由哪个司法机关决定
是的,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在于办案的司法机关,如果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作为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允许,由办案机关决定。
6. 取保候审是由哪个单位批准的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但是,要看本案目前在哪一个机关版。案件处于哪一个权机关,就有哪一个机关批准。
《刑诉法》规定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7. 取保候审要哪几个部门同意
取保候审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7)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扩展阅读: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1、提出保证人担保。
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提供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8. 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是什么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1、只要符抄合取保候审条袭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9. 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哪个机关来做
在公安阶段时,由公安部门决定;在检察院阶段了,由检察院决定。
10. 公安机关有没有权利决定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有权利对其承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的决回定机关为公安答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