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不允许录音吗
❶ 请问什么是听证纪律
听证纪律及注意事项
听 证 纪 律
一、听证双方参加人应听从听证主持人的主持;
二、听证双方参加人应相互尊重,使用文明语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为保证听证顺利进行,双方要求发言或要求打断对方发言,应征得主持人同意;
三、旁听人不得发言、提问,如对听证会有意见,可在听证会后提出;
四、不准鼓掌,不准吵闹喧哗和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的行为;
五、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准随意录音、录象、拍照;
六、不准吸烟、饮食,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出听证会场,请会场内人员关闭BP机、手 持电话;
七、对违反听证纪律的旁听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主持人可以指令维持秩序人员责令其退出会场。对当场发现的胶卷、录音磁带、录象带代为保管;
八、案件调查人员违反听证纪律不听劝阻的,主持人将报告上级给予纪律处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违反听证纪律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主持人可宣布听证终结。
听 证 注 意 事 项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决定听证的,法制部门在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制作笔录,当事人签名。
3、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前二日向主持听证的法制部门提交书面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听证的,应向主持人提交身份证明。
4、当事人按照听证机关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听证会。
5、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参加听证,要求延期举行的,应在听证举行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理由,是否延期由行政机关决定。延期听证只限一次。
6、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二)妨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无正当理由中途退
❷ 听证会上是否允许上访人手机录音
如果是面向公众开放的,那么就可以携带录音笔等工具,在不影响正常程序的同时进行录音保存
❸ 听证会要注意什么
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要按时进入听证会场,自觉佩戴价格主管部门制发的会议标识,并按指定位置或区域就坐。
二、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三、保持会场清静,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振动。会议开始后,请不要在场内接听电话和四处走动。
四、发言和提问、有关陈述、质证和辩论的顺序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五、听证参加人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六、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听证参加人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七、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并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八、旁听人员无权参与听证会的质证和辩论,应当在会场保持安静,不得有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在会议进行到相关程序时,经主持人指定,旁听和列席人员代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就指定的内容发言。
❹ 非诉行政案件听证会可以录音吗
实践中,听证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主要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版到场参加听证。权
这一义务是基于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的要求,也是基于基本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重视的要求。倘若当事人无故于指定时间拒不到场参加听证,势必影响人民法院调查案件事实真相,进而影响是否予以强制执行裁定的作出;另一方面,当事人无故迟延参加听证,表明相对人对于自己的权益未能给与充分重视,也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如果当事人有此情形,可以直接依据行政机关提供的有关事实材料和证据作出决定;也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场参加听证,而无需另行指定听证时间。
2、遵守听证程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听证应当有秩序进行,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听证纪律:第一,不喧哗、不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第二,不中途退会,不随意走动;第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第四,发言、提问应当获得听证主持人的同意;第五,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对于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在听证过程中获取的有关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秘密,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人员予以保密。因此,录音一般需经过允许方可
❺ 听证会怎么开
什么是听证会?”:从字面上讲,听证会就是听取意见、证明是否正确合理合法的会议。听证会起源于英美,从司法领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领域。我国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又与国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听证制度。
2、(1)关于立法听证:2000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首次将立法听证引入立法程序: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五十八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所谓的立法听证: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如:最近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立法听证会。
(2)关于行政听证:主要规定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是为了保证行政程序公开、民主、公正而设立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不同的是:《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处罚法》则未做此要求。 3、“法律角度讲这样的会议和别的会议有什么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座谈会、论证会相比,听证会具有法定性、程序性、透明度高、参与人员更广泛的特点,表现在: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般要事先向社会公布,允许公民报名参加,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听证会要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要进行激烈公开辩论;听证前一般都要规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组成及权利,并对听证内容、方式、听证报告书等作出规定等。 听证会制度追求和体现的是民主、公正、客观,这是它与其他形式的会议的根本不同之处。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听证制度还很不完善,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范围有限、透明度不够、听证会的拘束力较低等,致使听证经常流于形式,人民满意度不高,但能够举行听证,毕竟是在民主的进程中又迈进了一步,期待听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吧。
❻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
听证会程序:
9∶00
会议开始,主持人致主持词
9∶05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
9∶10
第二项议程,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9∶20
第三项议程,民航运价改革工作小组介绍方案及起草说明
9∶40
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0∶15休息
10∶3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1∶30午餐,休息
14∶0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
15∶10休息
15∶20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做补充发言,并自由辩论
16∶20第六项议程,会议小结
16∶30会议结束,记者、列席人员退场
16∶45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
❼ 为何规定被听证人员,不得录音,录像,视频这公平吗公正吗
这样很好呀,这涉及到隐私和案例准确判决。以防有人片面之说在社会上流传,影响案情的准确判决。
❽ 公开听证会期间 旁听能录像吗
不允许
未经法庭许可禁止录音录像
❾ 听证会会场里检方有录音和记录存入档案吗
根据档案管理法,党内和行政警告处分以上的均记入档案
❿ 听证会可以录像吗
一\要看是什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主持人是否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