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国家机关秩序解读
① 怎么处罚,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回作、生答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②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最多判刑多久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最多判刑七年。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焦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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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桑植县公安局依法拘留涉嫌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对夫妇
桑植县公安局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的阙某家、张某英夫妇予以刑事拘留。
阙某家、张某英夫妇,2010年因与其弟阙某平宅基地争议,对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权判决不服,多次到省市各级部门上访,阻碍工作人员办公,威胁有关部门给予“救济”,严重扰乱正常办公和社会秩序。
2015年,阙某家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张某英被判刑半年。2016年9月,阙某家出狱后,又以各种理由缠访、闹访。
为化解该案件,2017年,桑植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屋场和通道界址进行重新划清,由各单位集资给予阙某家夫妇建三间砖房,给予阙某家夫妇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费救助。
2017年12月,沙塔坪乡政府在给阙某家建房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因阙某家夫妇百般刁难、阻扰工人施工,致使协议难以落实。阙某家、张某英夫妇继续到各级部门缠访、闹访,扰乱公共秩序。2018年,桑植县公安局对其非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③ 一个人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吗
扰乱公共秩序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④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⑤ 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打个比方,如果一群人聚集在公路上堵塞交通,那就构成聚众扰乱社版会秩序的嫌疑,如果聚集人群权堵住县政府大门,并且还要企图冲进去,就购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嫌疑。区别主要在是针对普通社会区域还是政府机关,是否有冲击或企图冲击的行为
⑥ 恶意登记是否属于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
中国目前法律中没有规定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相似的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⑦ 市政府门前挂红条违法吗
仅仅是在市政府门前挂红条并不确定是否违法,但如果当事人扰乱国家机关专秩属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⑧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相类似有扰乱单位秩序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扰乱单位秩序罪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扰乱国家机关秩序解读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的正常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首要分子的纠集下,聚众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等无法进行。
(3)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一般是为了通过聚众捣乱,给政府或有关单位施加扭力,以实现个人的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