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了学生
①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
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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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②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是指经过国家民政部门设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后,被认定的一等贫困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建设全国完善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其中将专项扶贫措施和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的目标。
建档立卡的目的是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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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除了大学生须认证为一级贫困生,中小学生上学也是有补贴的: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可以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管是上中小学还是大学大专,都能领到不少补贴。而对农民来说,儿女上一个好大学,搏一个好出路便是这个家庭脱贫致富的新希望了,所以这些教育补贴,要比普通的扶贫补贴意义更大。
③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能享有国家教育部门哪些政策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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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生界定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二、界定标准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④ 自愿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怎么退
在建档立卡的工作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使有些不符贫困户的也享受了贫困户待遇,将回这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答取消资格,是属于清退,而经过政府的扶贫和自身的努力,已经甩掉贫困户的帽子,是属于退出贫困户,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⑤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建档立卡会被学校开除吗高中生
实在是没有看懂你的问题逻辑,但还是给你说一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不会被开除,反而会有相应的教育补贴。
⑥ 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退和退出的区别是什么
在建档立卡的工作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使有些不符贫困户的也享受了贫困户待遇,将这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取消资格,是属于清退;而经过政府的扶贫和自身的努力,已经甩掉贫困户的帽子,是属于退出贫困户,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贫困户识别标准
全县贫困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和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
凡是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按照规定退出。其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识别登记收入核算时间为截止识别之日,上推一周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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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线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能享有什么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中职教育阶段除可以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外,还可以按每生每年3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2、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及残联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3、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补助教材费,已享受免教材费政策的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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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2、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⑧ 评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子女学费可以免吗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免除普通高中阶段的学杂费,高校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参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第五章第二节规定,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
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8)以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了学生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⑨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能异地享受相关教育优惠政策吗
可以的。各县区对本辖区内就读的异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严格按照规定兑现资助和落实帮扶政策。
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监管,及时办理学籍转接等异动手续,对未及时履行请假、休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要及时联系监护人或报告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或镇(乡、街道办)政府,防止学生空挂学籍或在流转中途辍学。
扩展自理:
教育扶贫政策涵盖了各个阶段的教育,对不同阶段的教育给予不同的扶持,详细内容有:
1.学前教育:
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平均享受国家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金每生每年150元(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
2.小学教育:
实行小学生全部免交学费(每生每年600元)和科书费,且每生每年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00元,寄宿生每生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000元。特少民族小学生每生每年另增加享受生活补助250元。
3.初中教育:
实行初中生全部免交学费(每生每年700元)和科书费,且每生每年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00元,每生每年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特少民族初中生每生每年另增加享受生活补助250元。
4.高中教育:
(1)实习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家庭学生免交学费每生每年800元。
(2)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500元。
5.中等职业教育:
实行建档立卡职中生免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6.大学教育: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大学生可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学费加住宿费,最高金额80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可贷12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高考被中央直属部委高校录取的学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高考被重点院校录取的学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4)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傈僳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可申请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延安市教育局—延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政策落实和控辍保学追踪监管工作的通知
⑩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什么政策补贴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办理程序:学生和学生家长(任一监护人)同时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交给区县学生资助中心书面资料(即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经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就读高中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络平台注册提交电子申请立即办理成功。其他事项由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申请表可在泸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已进入高校在读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下一年可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
3.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4.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