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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机关开展

发布时间: 2020-12-20 18:36:24

Ⅰ 政治部如何全力做好市公安局党组服务工作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市公安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尽心服务群众,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获得了市民的好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以“党员固定学习日”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近年来立功受奖的党员民警和家属子女进警营,感受公安民警的实际工作,并将公安先烈的事迹传递给身边人,让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将学习教育落实到“做”,更好地服务群众。

“这个活动主要是立足我们公安民警的本职岗位,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践行。通过组织大家观看警史馆,学习老一辈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文静波说。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后,市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对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党员收听了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党章、党规的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中央党校刘春讲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各党支部也按照专题教育的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学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到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方向、认真整改,努力做合格党员。

Ⅱ 沈阳市公安局的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公安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的专题研究及全市公安机关史志编研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秘书科:负责文件印制、收发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协办室:负责指挥中心的组织、党务、宣传、教育培训、干部调配、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共青团、老干部、文体等工作。
调研一科:负责全局计划、总结、报告和领导交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市局公安简报的编辑刊发工作;协调、督察各职能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调研二科:负责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问题的立项、研究;开展督促、指导有关文字综合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和指导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服务等工作。
调研三科: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文字综合;统一清查行动等严打专项活动工作。
防控科:负责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调研、综合;负责对全市各公安执勤站(卡、点)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情况掌握;负责公安基层基础等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协调、指导;负责对重、特大案件防范和作案人管理责任查究工作。
指挥一科:负责协助局领导现场指挥调度;预案拟制及健全预案库;全局指挥调度工作的检察、指导;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协调、处置等工作。
指挥二科:负责110警情综合分析和研判;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撰;犯罪举报、市民投诉的受理、协调、考核等工作。
指挥三科:负责合同制接警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接警员接处警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指挥、接警大厅的日常维护和保障等工作。
档案科:负责全局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为局内外提供档案查询利用;开发档案资源、编史修志。
统计科: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统计工作,定期编辑公安统计资料;对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分析;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对市局各单位公安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协调综合工作。
接待办:负责公安部处长、外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带团来我局进行综合考察时的接待工作。
督办科:负责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网络信息科:负责公安网页的更新与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清理工作。
警务公开科: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

Ⅲ 市公安局宣传处(科)长职责

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承担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审批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对外发布新闻通稿及协调指导全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和公安影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发展与新闻媒体良好的联谊关系。

3、通报阶段性公安中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用正面宣传占领新闻主渠道,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4、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民警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积极向局党委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参谋作用。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刊物管理工作。

(3)市公安机关开展扩展阅读: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


2、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行政装备科,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4、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5、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6、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7、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8、指挥中心,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

Ⅳ 九江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消防、警卫工作,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等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劳动教养对象的审批和有关劳教对象申诉案件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戒毒康复和禁毒教育基地建设,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处置劫机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拟订水上治安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处置跨地域的水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十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市区公共交通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在市区内公交客运车辆及客运站区(点)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处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
(十五)组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机场治安秩序,打击防范劫机、影响航空安全及破坏机场设施等违法犯罪。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七)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标准和制度。
(十八)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十九)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二十)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审计工作。
(二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三)市森林公安机关受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Ⅳ 内江市公安局的工作动态

市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2013年5月1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厅关于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范轲,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洪林、王小兵、赵晓浪出席会议。
会上,王小兵副局长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安排部署。
范轲常务副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贯彻省委、市委和省厅党委的部署,要充分认识“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对内江公安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人民的幸福最基本的需求就是要能够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利益的使者,就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社会治安作为主要任务,把公共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增强公安机关的职能发挥。
范轲常务副局长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主题教育活动的现实目的和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深刻领会省厅党委的重要部署,紧密围绕省厅“一个牢固”、 “两个确保”、“三化”建设、“六种能力”的工作思路,落实好省厅的八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安工作争创全省一流,实现群众对社会治安和队伍建设满意率上升的总体目标,为服务内江全面开发开放的跨越式发展中实现公安事业的科学发展。二要明确任务,锁定目标,把握重点,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重点就是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学习教育要到位;二是改进作风要到位;三是工作结合要到位,抓好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之间的统筹结合,抓好队伍建设与主题教育活动的统筹结合,抓好业务工作与主题教育活动的统筹结合。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全力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要深入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市局动员大会结束后,抓紧行动,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再宣传、再动员,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三要加大宣传,树好形象。要全面收集总结全市公安机关的典型作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在系统内加强宣传的同时,适时推向社会,进一步树立和巩固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四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市局将向各单位派驻督导组,不定期督导各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单位也要善于结合实际,选准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实际创特色”,确保活动出实招、见成效,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Ⅵ 徐州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 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 综合分析全市社会治安情况, 制定对策; 起草、审核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汇报材料;负责局务会议和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公安统计归口管理; 负责局机关文件、信件收发、用印和文印工作。
二、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协调人事处、组织教育处、宣传处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市区公安机关和所属单位人民警察、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优抚等工作;承办、指导公安系统机构编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分配、人民警察吸收录用和辞职、辞退等具体工作; 负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工作。
四、组织教育处
贯彻《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指导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正规化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奖励工作; 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培训规划、措施、方案; 组织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指导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五、宣传处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政治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宣传工作和公安文化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 分析反馈信息, 负责内部刊物的编辑;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开展调查研究, 树立典型, 多渠道宣传法制建设, 反映人民警察的良好现象;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新闻报道工作;督促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负责全市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及公安牺牲民警抚恤补助基金的申报办理工作。
六、老干部处
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 受理和现场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
八、经济文化保卫处
负责经济、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禁毒处(禁毒支队)
负责全市禁毒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 查禁和打击贩毒、吸毒、种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指导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 加强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禁种铲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对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经营场所和行业进行检查; 组织对跨市、县(市)涉毒大案、要案的侦查工作; 负责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出入境管理处(外事处)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出境旅游、因私劳务的报批发证工作;负责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等事务的管理及有关签证工作;指导、协助或参加涉外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十一、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监管系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开展调查研究, 掌握监所工作情况, 制定监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的监管工作; 规划指导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 负责监管技术装备管理, 开展监所达标活动。
十二、法制处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协调,指导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 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组织开展法制工作调研; 承办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三、档案处
负责全市公安档案工作, 实行统筹规划、建设, 对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负责局机关各类公安档案的收集、分类、立卷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及局公安史料的编研工作。
十四、信访处
负责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 受理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受理控告申诉以外的其他信访问题;检查、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信访工作, 协调办理跨县(市)、区的公安信访工作; 接待处理人民群众信访。
十五、审计处
负责对市区公安机关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建设项目预(概)初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财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指导各县(市)公安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六、后勤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和检查指导; 制定全市公安业务车辆、船艇和部分通信设备的购置计划并组织供给; 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被装的计划、调拨、供应;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负责管理和调度使用局机关机动车辆, 做好市区公安机关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落实安全措施; 负责管理局机关装备器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水电设施; 负责局机关膳食供应、卫生工作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计划财务处
负责市区公安机关预算内经费的使用和预算外经费的统一管理;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费、专项经费计划的编制和经费的申报、分配; 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的核算和财务管理; 负责对各项公安经费的管理、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负责对市区公安机关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
十八、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Ⅶ 冀州市某中学携手公安机关,开展了一场以“为了孩子的笑脸,我们共同守护”为主题的校园安全广场活动。警

(1)生命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财富,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但生命属于每版个人的只有一次。权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得让与或抛弃。
(2)①从珍爱自己生命角度: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珍爱生命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轻易放弃生的希望。因此,当危险降临时,不与歹徒正面冲突,快跑是正确的选择。运用扫把做武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等,是永不放弃生的希望的表现。②从珍爱他人生命的角度: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我们在珍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应该肯定和尊重他人的生命。因此,逃离时不拥挤,下楼时让女生和小同学走楼道内侧,打报警和急救电话是关爱他人生命的要求。

Ⅷ 长沙市公安局的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19个内设机构(部、委、支队),其中2个属武警现役编制的处和支队。
(一)警令部(长沙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长沙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警令部下设110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一处、综合二处、反恐怖处、科技处、机要通信处、警务协作处、档案管理处、情报信息中心9个正科级机构。
1、110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治安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管理和指导;负责接受110报警、紧急求助和投诉,对突发事件、暴力案件、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报警进行先期调度处置;协调、配合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网点区域防盗报警工作;负责湖南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网上追逃信息预警处置工作;负责大型警保卫任务通讯指挥工作;负责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一处。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全局性综合材料;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掌握敌社情动态,报送党务政务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全局警务工作规划、计划、要点、方案;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并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统计工作;指导长沙市警察协会有关工作。
3、综合二处。
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审核工作;负责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市局局域网和市政府、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资料、图片上传及电子文档归档工作。
4、反恐怖处。
负责长沙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研判涉恐情报信息,密切掌握涉恐活动的特点、动向和趋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指挥、协调、检查、督导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反恐办开展防范、打击、应急、处置等反恐怖工作;组织制定反恐怖工作方案、预案;组织、指导、协调涉恐案件(线索)的侦办;组织全市反恐怖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与外地开展反恐怖工作协作。
5、科技处。
负责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重大科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对信息化项目的应用、推广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总体规划,策划公安应用系统布局及整合应用各类信息资源;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管理及应用;负责制定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和工程实施技术监督。
6、机要通信处。
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机要密码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图像指挥、应急保障发展目标和长远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要密码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系统的指导、管理及局机关通信项目的建设、维护、业务开展;负责重大安全保卫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
7、警务协作处。
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工作;收集掌握省内外、境内外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向我市渗透以及负案在逃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等情报信息;负责参与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查;为各警种侦查办案、工作调研、警务考察、学习交流、公共活动等内部外出和异地公安机关来长警务工作提供协调、服务;研究分析各类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对我市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档案管理处。
负责局机关文书、科技、声像、电子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抢救、鉴定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出入境管理、行政复议等专业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库存档案资料的查借阅接待工作;负责公安年鉴编纂、公安史志编写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
9、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拟订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草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及时汇总研判分析和组织协调处置;发布多层次预警情报,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情报信息,并提供综合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协调跨警种、跨部门的情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政治部
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警务教育处、宣传处(新闻宣传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综合处6个正科级机构。管理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
1、干部处。
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机构编制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任免、调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按照权限负责消防和警卫干部的管理;负责人民警察招录工作;负责市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警务教育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年度考核、民警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警号和警察证件的日常管理。
3、宣传处(新闻宣传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新闻发布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警民公共关系建设;负责组织、策划、指导全市公安警营文化活动;推进警营文化建设。
4、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局属各支队、分局和县(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离退休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
5、机关党委。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市局计划生育工作。
6、综合处。
负责收集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信息,编发队伍建设简报,反映队伍动态,开展综合调研;负责起草、审核有关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中心工作、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后勤装备部
后勤装备部下设计划财务处、装备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4个正科级机构。
1、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审核监督市局及二级单位的各类经费支出;申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追加经费;分析与预测全局经费收支情况,做好编报计划;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各项罚没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算外收入的核算管理;指导全市公安后勤装备部门加强经费管理;核拨各类专项经费。
2、装备基建处。
负责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机关警用车辆上牌、入户、报废、销户及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枪、弹计划的申报、发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枪弹库的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配备审批、政府采购、核对入账工作;负责组织市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及报废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土地资产、房产权证及资料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基本建设、办公用房维修以及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竣工验收、标底编制、工程结算等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和公共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管理以及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车队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局机关车辆保险、事故车辆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警保卫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服务。
(四)纪委(监察室)
纪委(监察室)下设党风廉政室、审计处、案件审理处、信访处4个正科级机构。
1、党风廉政室。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收集汇总分析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提出措施和建议。
2、审计处。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大宗物资采购、预算与财务装备计划执行以及遵守财经法规制度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职业据点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与评价;对下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案件审理处。
按规定权限承办警务人员和职工因违法违纪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审理工作;指导下级纪委监察部门办理工作责任追究案(事)件;对下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调查处理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统筹、调配;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类责任追究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剖析判断,提出措施建议。
4、信访处。
依法履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重要信访案件;负责向各区、县(市)公安机关交办、转办、催办信访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省、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建议和提案;特殊时期参与并协调维稳劝返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
(五)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组织拟订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消防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六)警卫处(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负责对参加各类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巡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执法监督支队等13个内设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Ⅸ 公安机关开展一长四必工作 讨论发言

4月16日,云浮市局组织召开“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一长四必”工作落实。厅刑侦局、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省厅刑事技术中心副主任李家荣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国兴,各地分管副局长及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市局指挥中心、刑侦、治安、督查、“打击办”等相关警种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推进会以实地参观和座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上午,刑侦支队与各地参会人员前往全国“一长四必”新机制试点单位中山市局小榄分局参观学习新机制建设先进经验。下午,与会人员在市局811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国兴主持。会上,郁南、云安、罗定、云城汇报了开展“一长四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工作建议,新兴县局介绍了推进新机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刑侦支队支队长吴钦泉小结了本市第一季度开展“一长四必”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厅刑事技术中心副主任李家荣充分肯定了云浮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一长四必”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并赴诸行动,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走在了全省各地的前列,起到了表率作用,同时要求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二是要专题研究、组织部署,三是要制定计划、明确进度,四是要充分保障、措施有力。

最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强调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一长四必”新机制工作落实。一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是提高打击效能的现实需求,是适应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客观要求,是深入推进刑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二要解决工作抓手的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地要着重做强“现场必勘、痕迹物证采集、信息化应用”三大工作抓手,做实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完善现场必勘机制,进一步提升痕迹物证采集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三要解决组织领导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及时解决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制度规范,要借鉴发达地区、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完善“一长四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要强化考核激励,对“四必”环节做得好的民警和部门要积极奖励,落到实处,要结合3+2专项行动的通报点评制度,落实对“一长四必”各项工作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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