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入口关
⑴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怎样纳入和退出的
在政策衔接方面,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实施精准帮扶。
1、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县(市、区)给予补贴,具体补助办法由市(区)、县(市、区)政府研究制定。
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2、建档立卡的目的: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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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线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⑵ 低保户属于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吗可以办两个吗
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于两个概念,是否可以同时办两个要咨询当地扶贫办。
低保户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包括低保户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家里还有劳动力可以通过生产劳动发家致富,低保户包括因为种种原因生活困难只能吃国家救济的家庭,除了临时失业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脱离这个层次。
并非所有低保户都是建档立卡对象,贫困户的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将低保人群中相对贫困的人员纳入其中。贫困户建档立卡主要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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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而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⑶ 低保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区别吗
有区别,区别如下:
一、国家标准不同
1、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二、评定标准不同
1、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主要有以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三、收入最低标准不同
1、所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已经完成审批,把贫困户的贫困程度纪录在案,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贫困农村家庭。
2、农村低保户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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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包括低保户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家里还有劳动力可以通过生产劳动发家致富,低保户包括因为种种原因生活困难只能吃国家救济的家庭,除了临时失业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脱离这个层次。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所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参考资料:
低保户-网络
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
⑷ 贫困户建档立卡怎么查询
有些地区开放了“建档立卡户查询系统”,可以直接上网后在系统中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自己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国务院扶贫办有个扶贫开发系统,县级以上扶贫办大都有查询权限,建议去当地咨询是否在档或扶贫政策。
直接相关人员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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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的,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⑸ 低保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区别是什么
农村贫困户:分为绝对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绝对贫困户指的是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难以维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难以生存;相对贫困户指的是,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能够勉强支撑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达到整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国农村贫困户的标准是年收入低于3335元。
建档立卡户:就是已经完成了审批,把贫困户程度记录在案,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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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⑹ 农村建卡贫困户怎么查询
去当地县一级民政局窗口查询。
1、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2、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3、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2013年各省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发生率见附件1)。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4、办理贫困户的手续一般在县一级民政局办理,要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民政办盖章再到县民政局办理。
5、国家的精确扶贫政策为确保农村低保及民政救灾救济的顺利实施,使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扎实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三到位”,确保工作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一是组织到位。乡镇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驻村领导及驻为成员,实行镇干部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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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已到关键之年,能否干好脱贫攻坚工作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个考验。基层干部应以贫困户为导向,深入基层,为贫困户所需技能深入调研、思考、谋划,个个推进,整体突破,确保脱贫攻坚整体目标如期实现。在农村扶贫中,一些贫困户这样说:“扶贫扶贫,扶贫干部什么技术也不传授,什么技术也不培训,别说没产业,有了产业没技术,怎么干?”这是贫困户的心声。扶贫干部要在基层一线为贫困户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班,为贫困户传授产业技能,销售技能,为贫困户开展技能服务,让贫困户“造血”、“产血”、增加收入。
贫困户脱贫致富靠的还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扶贫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带动帮扶贫困户致富,就要经常深入农村,查看每一个贫困户在扶贫开发中有没有致富产业,要用产业帮助贫困户致富,这是对基层帮扶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帮扶干部积极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产业,有针对性提高帮扶工作的有效性、实效性和贫困户的满意度。
在工作中,帮扶干部看到一些有能力的、年轻一些的贫困户有了一定的产业,一定的收入,应感到欣慰,但不能故步自封。对于老弱病残的贫困户,更要给予重点帮扶,帮助他们发展果蔬、中药材、小杂粮、庭院养殖、庭院花卉等优势特色产业,让贫困户户户有产业,户户有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让日子好起来。
⑺ 低保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吗
1、低保户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2、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包括低保户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3、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家里还有劳动力可以通过生产劳动发家致富,低保户包括因为种种原因生活困难只能吃国家救济的家庭,除了临时失业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脱离这个层次。
4、建档立卡贫困户首先,必须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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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3、享受低保户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③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⑻ 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区别嘛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区别如下:
一、评定标准不同。
1、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主要有以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二、国家标准不同。
1、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8)把好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入口关扩展阅读
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判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低保户是以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