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扶贫 »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发布时间: 2020-12-16 05:24:07

A. 行政机关听证后,应当在几日内对当事人下达听证意见书有明确法律规定吗

法律没有规定听证结束后的处理时间,只规定了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1)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扩展阅读:

除一般行政机关外,公安机关也有听证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B. 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必须根据听证笔录

行政许可如果举行听证,行政许可决定应该根据笔录做出

《行政许可法》专
第四十八条听证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C. 申请人没有签字的听证笔录上能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专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属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申请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是听证笔录作为行政许可决定依据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形式要件就很难证明该笔录的真实性,因此听证笔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D.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好了,并给予当事人签字认可了,如果当事人觉回得不服,有异议,提出答了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安排听证,当事人在听证时,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据充分说明自己没有违法,或某些方面违法轻微,行政机关处理不对,处理较重等,行政机关认为确实如此的,就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立即改正处理意见,或从轻,减轻,免于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充分的事实理由,单凭嘴说自己冤,行政机关就不能采纳当事人的听证意见,=就要按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听证期间的谈话及双方意见要认真做好笔录付卷宗

E. 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后,应当根据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证据 2、申辩 3、质证 4、听证笔录

听证的主要作用是收集有关人员的意见,仅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意见,不是决定性意见。

F. 消防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是:96119,这个电话是由消防部门安排专人值守的,消防部门接到市民的投诉举报后会针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查证,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除此以外,常用的几种举报消防隐患的方式有:

1、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门可以举报。

2、通过写信、来访、网络等形式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的互联网上的办事直通车栏目的举报投诉栏进行网络举报

最后,举报投诉人最好能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消防部门及时反馈隐患查处结果(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涉及“消防安全通道畅通”问题的举报投诉将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解决)

(6)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扩展阅读:

哪些情况可以拨打96119进行举报: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9、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参考资料:网络-96119

公安部消防局-哪些情况可以拨打“96119”?

G.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中有哪些十分相似的条文例如第一条这样的

《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听证规定之比较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的程序制度。《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将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决定的制作过程,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听证制度。笔者试就两法听证制度中的一些规定作一比较。
1.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该法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对当事人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处罚案件,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较窄。
而《行政许可法》听证制度扩大了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这是一种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进行听证的规定。凡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属于其规定情形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都应当举行听证。另外,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事项予以公告,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行政机关经过听证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
第二,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是一种对行政机关依据申请进行听证的规定。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及申请人以外的、同行政许可的实施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和组织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听证的规定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这里对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作用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经过听证程序,行政机关最终并非只依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通过听证程序制作决定的依据除了听证笔录中记录的事实、依据和有关材料外,还包括听证活动之外的材料。由此看来,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之一,而非惟一依据。
《行政许可法》就听证笔录对行政许可决定的约束力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中有关听证的规定在第四十八条:“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惟一依据,行政机关只能根据听证笔录中认定的事实,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拒绝行政许可的决定。
3.听证程序的质证要求
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质证。质证如何进行?是不是所有与行政机关所认定事实相关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中出示呢?笔者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两法对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规定的不同,质证要求也应有所区别。既然《行政处罚法》听证制度规定听证笔录非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惟一依据,因而听证会上只需将与认定事实部分相关的证据质证确认即可,并非所有的证据都要有质证要求。而《行政许可法》听证制度规定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惟一依据,这就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人和其他人员均应在听证会上出示所有相关的证据,并且所有证据都应有质证要求,被质证确认后记录在听证笔录上,作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4.听证程序的法定期限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同时又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但该法对行政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举行听证的法定期限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行政许可法》则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须在法定期限内举行听证,即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必须举行听证。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