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❶ 求一篇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共惠东县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委发电〔2015〕4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注重实效为原则,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落实。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局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
“一岗双责”责任。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县纪委相关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成立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2、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3、责任分解方面。根据《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4、责任清单方面。每年年初,党组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
任,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年中,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年终,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5、风险防控方面。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6、台账管理方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登记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方面。“主体责任”重点记录领导班子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责任等情况;“监督责任”则重点记录纪委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等情况。
7、联系群众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8、督导检查方面。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9、支持纪委方面。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
❷ 关于民族政策工作检查督查方案 急急急!!!
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推进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关系到提高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2009年,在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党和国家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制定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8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民委“三定方案”,增设了监督检查司,负责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好职能,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监督检查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了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对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需要,三是民族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即经过努力,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建立,素质和作用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明显增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围绕总体目标,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在抓好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督查活动,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落实。此外,还对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监督检查工作的若干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对全国民委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和指导意见,对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和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督查工作,不断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深入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2009年监督检查司组织开展了两次督查。一是由国家民委和全国人大民委领导同志带队,国家民委会同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组成3个督查组,对河北、辽宁、吉林、福建、湖北、贵州、宁夏7省区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了督查。二是由国家民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北京、上海、浙江、广东4省市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督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两次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个别地区和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三)交流总结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2009年11月,监督检查司召开了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经验交流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长参加了会议。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委分管领导作了大会发言,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经验和做法,探讨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吴仕民副主任在讲话中就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继续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充分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四)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为总结成绩、借鉴经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开展的几次较大规模的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梳理,分析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几次大规模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和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把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二是突出重点,历次检查都将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三是务求实效,历次监督检查中,各地区、各部门注重效果,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长效机制。四是注重方法,历次监督检查,都贯彻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地开展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这些经验和特点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❸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整顿公司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司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效能建设,为公司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为增强公司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逐步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三、效能监察对象 公司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四、效能监察内容
(一)监察廉政勤政、工作纪律情况。对公司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监察落实公司决策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三)监察履行职能情况。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各单位工作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
(四)监察公司财务支出和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日常经费开支,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加大成本的情况;对重点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 (五)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政务是否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探索并推行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六)监察决策情况。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行“阳光政务”的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重大规划、重点经济建设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决策部署等集体决策行为是否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是否存在主观盲目武断、暗箱操作、当断不断贻误时机和因私损公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
五、方法与步骤
(一)各单位按照效能监察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效能监察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公司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各单位进行集中监察,采取现场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确定全年效能监察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在公司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要把效能监察纳入管理日程,及时向公司纪委报送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使公司职工熟悉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工作依法、廉洁、高效地运作。
❹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笔者认为24号令的施行将对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如何防范潜在渎职风险起到决定作用。
渎职罪的概念
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最有可能涉及安监部门的渎职案件是玩忽职守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对照上述标准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有关监管人员有渎职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渎职罪。当然存在渎职行为并不一定构成渎职罪,只有当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达到渎职罪构成要件的相关标准。但如果不构成行政责任肯定不会构成刑事责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是从行政角度来定性的,有关职责的严格界定对执法监察人员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对执法人员来讲应该是自我保护的有利武器,也为如何规避潜在风险提供依据。
对于安全生产监管风险的理解:
安全生产监管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务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其次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
如何规避风险?从思想意识讲要树立两方面意识
(一)树立牢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最突出、最重要的利益。既然我们的一切源自人民,就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岗位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真正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和职权法定的意识。依法行政和职权法定要求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经法定授权,遵循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监督,使行政权在法律的框架体系内得到有效的控制。
执法监察人员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人,应该按照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开展有关工作要牢固树立一下三项依法行政意识:1、忧患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我的这种行为会不会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会不会有过错,会不会被追究责任。2、程序正当意识:时刻遵守既定执法程序,不存在程序违法行为。3、证据充分意识:法律面前是讲证据的,我们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收集过程是否合法,是否有严密关联性、逻辑性,有没有经过确认,经不经得起审查,所有收集的证据能否证明违法事实的确立。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在具体工作上要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执法监察任务。24号令第六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监察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这条内容很明确,就是要求执法监察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经批准后执法监察职责将限定在工作计划中。对于执法监察人员亦应据此进行操作,这样我们的责任就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或者不确定的。
二是明确执法监察重点。24号令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等19条。可以看出24号令对执法监察的要求还是侧重管理方面,对现场检查方案的要求应该是灵活掌握。笔者认为24令第八条的19项内容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必须重点检查的,任何疏忽都是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落实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权限及时处理或请示上报。24号令第二章有关规定执法监察人员应该认真学习领悟。
几点思考:
1、监管任务应该进一步明确。原来出台的执法监察分级分类管理和检查频率次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当重新修订,使之更加明确。
2、与检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交流与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络员制度。形成情况通报制度,将有关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对于移交案件和其他涉案公函(如建议公安机关《停止爆炸物品供应函》等)及时备案,有助于避免有关责任,保障公函的处理效果。
3、事故处理方面。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加,但是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只列席而不表达意见对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起不到指导监督作用。事故调查组应该要求检察机关对整个事故处理过程出具有关官方意见。
❺ 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工作部门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这属于主体责任的监督,是全面监督,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对本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深入本系统,抓好日常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对本系统、本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醒。
(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处: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紧贴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和工作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才能找准着力点、更具针对性。
2、快速反应、全程参与
快速反应,全程参与,是近几年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监督检查快速反应、高效跟进、迅速推开,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利于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3、多方参与、统筹协调
多方参与,统筹协调,是提高监督检查整体合力的一个重要方法。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仅靠一个层级或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
4、关注民生、突出民意
关注民主,突出民意,是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5、严字当先、务求实效
严字当先,务求实效,是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乎长远、关系全局,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